据微博纵览新闻,1月7日发布,浙江宁波某公司为增添年会气氛花样整活儿,购买了500多张彩票分发给员工。没想到一位员工“鸿运当头”中了一等奖,奖金高达608万元。然而,公司得知后,要求员工退还这张彩票,并计划将奖金平分给所有参加年会的员工。
对此,员工果断拒绝,最后双方闹至派出所。属地派出所表示,是民事纠纷,已建议当事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更戏剧性的是,该公司知情人士透露:其实彩票发员工手上时中奖号码已经公布了。发彩票前,公司老板交代财务人员先核对彩票是否中奖,确认没中奖后再下发。估计财务人员美仔细检查,就发放了彩票。
那么问题来了:在我国彩票是不记名、不挂失的,公司得知中奖后要求员工退还,这一做法是否合理?
有网友解读,从法律上来说公司在年会上将彩票赠送给员工个人,这一行为等同于成立了赠与合同,也就意味着自员工领取彩票的那一刻起,彩票所对应的权利就已经完成了转移。按照法律规定,员工已然成为这张彩票的合法拥有者,公司要求退还缺乏法律依据。
还有网友毫不留情地吐槽,还确认没有中奖后再下发,玩不起就别玩。这老板不仅坏,还道德绑架!好家伙,合着买彩票给员工抽奖就不能中大的呗,中了头奖要回去还要平分?真的很闹心。
更有网友质疑,这是真的,还是编的,怎么感觉这么离谱?小编查了下,这条新闻是旧闻,最早出现在19年。一条新闻年年发,这彩票营销做的真好!各大公司办年会的高峰期,借一条新闻来提醒大家彩票可以中大奖。不管你广告再花里胡哨,终究还是广告,反正我不会买的。2块钱也是钱,绝不能打水漂。祝愿大家新年走鸿运,不要彩票同样发大财。
彩票滞销,帮帮我们? 员工年会刮彩票中数百万大奖公司要求退还这件事,你怎看?如果是你,你会怎么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