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昌江大道莱顿风情小区门口,原本应该宁静祥和,却因为一声巨响,三个鲜活的生命戛然而止。一家三口,在回家的路上,遭遇了飞来横祸。
而肇事者,一个20岁的年轻人廖某某,并非酒驾毒驾,却以130码的速度在市区道路上狂飙,最终酿成惨剧。
这起事故,不仅仅是一起交通事故,更像是一场蓄意的谋杀。据遇难者家属称,司机廖某某并非本地人,是来此要求和一名女性复合,但遭到拒绝,随后故意开快车泄愤。如果属实,这已经超越了交通肇事的范畴,而是赤裸裸地漠视生命,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
网友的评论区里,充满了愤怒和悲痛。有人说,这不是交通肇事,这是故意杀人;有人说,如果他不把别人的生命当命,那他的生命也没必要被当命;还有人说,应该参照广州的案例,判处死刑。
而对于受害者家属来说,这无疑是晴天霹雳。上有老下有小的一家三口,就这样在回家的路上遭遇飞来横祸。白发人送黑发人,幼子失去父母,这样的悲剧,任谁看了都会感到心碎。
从法律角度来看,这起案件的关键在于如何界定司机的行为。是交通肇事罪,还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两者之间,量刑有着天壤之别。交通肇事罪最高刑期七年,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最高可判死刑。
要区分这两个罪名,关键在于司机的主观故意。如果是过失导致的事故,那就是交通肇事罪;如果是故意为之,那就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目前,警方通报称司机排除酒驾毒驾嫌疑,负事故全部责任。但至于司机的主观故意,还需要进一步调查取证。家属称司机是故意泄愤,但这也只是家属的一面之词,还需要警方找到确凿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