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河南郑州一位货车司机从高架桥上跳下,最终导致了一场悲剧!他或许是想通过这种方式来逃避检查,然而万万没想到,这一冲动的行为,让自己命丧于此。
工作人员叙述称:当天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和交警发现了这辆货车有违法行为,于是上前拦截,司机拒绝接受检查,执法车辆紧跟在货车右后方,准备跟着对方下高架桥后等待合适时机将其拦停。
若真是这样的情况,那说明货车司机安全意识淡薄,丝毫没有将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的正常执法放在眼中。
让所有人感到吃惊的是,这位司机心中产生了一种邪恶的想法,那就是跳车逃离现场,以这样的方式来规避被罚的风险。货车走在高架桥上一瞬间停了下来,司机开门跳下横穿多条车道,从高架桥上纵身一跃......
后方的执法人员看到这一幕,可以说连阻拦的机会都没有。执法人员到了司机跳桥的地方,悲剧注定难以挽回,据网络上通报的消息,从上面跳下去可以说是九死一生,活着的几率微乎其微。
12月4日,记者从郑州市交通运输局了解到,该司机已经不幸身亡。
目前网友关心的问题是,执法人员和有没有责任?是不是执法人员的错?
有网友就说了:“大货车司机太不容易了,贷款养车,辛辛苦苦在外就是为了想多赚一些,所以某些部门应该负责!”
看完这样的评论,其实这一次还真是不赞同这样的观点,司机师傅意外离世固然让人感到心痛,可他是自己去跳的桥啊,并非是执法人员逼迫他去跳的!
他跳桥的动机很简单,就是想要逃避处罚,逃避责任!但凡是合规合法的来运输,想必这位司机师傅也不会走这一步。在他看来,低估了高架桥的高度,也高估了自己逃跑的能力。
事后工作人员表示,根据郑州市规定,超限货运车辆不能上高架桥,该车辆疑似为超限货运车辆。
若是因同情司机葬送了生命,就为她站队呐喊,这是一种无知的表现!首先是他没有遵守相关法律法则,这是对自己不负责,更是对他人不负责的表现,事故就在一瞬间。
前车之鉴的悲剧不再少数,货车超限超载发生车祸后给多少个家庭带来了沉重的打击。不能总是等到悲剧发生后才引起重视,而是要将这种隐患扼杀在初期。
这位司机心里很明白执法人员在查什么,他也深知自己是否违法!理性来讲,他并没有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夸张点来说,这就是为了一己之私蔑视群众安全。
当然也有网友提出了质疑,“一个限高就能解决的问题,为何要劳烦执法人员高架桥上面亲自执法?到底是在执法什么?到底是为了阻止上桥,还是上桥后为了罚款?”
偌大的互联网众说纷纷,有人觉得司机师傅可怜,站队司机!认为一名司机师傅太难了,既要还贷又要养家,也是夹缝里求生存。当然大部分人还是认为司机的的确确违法了,是逃避执法所致的悲剧。
在近几年,就有货车超限超载压垮高架桥的实例,那试问一下出现的事故谁来负责?能负的起责任吗?这个问题值得深思.......
12月5日晚,郑州市交通运输局发布通报称,涉事货运车辆为重型自卸货车,营运状态为停运。该车限载31吨,经流动超限检测点称重检测,该车车货总重109.28吨,超限率252.51%,属于严重超限超载“百吨王”违法车辆。
这样一辆种种隐患的车辆穿梭在车流中,是什么概念?虽然执法部门的执法政策有待完善,但是这不能成为违法司机的挡箭牌。司机跳桥意外去世令人痛心,可我们在事实面前,需要保持人间清醒。
错的不是法,而是知法犯法的人!这位司机难道真的是第一次驾驶超限超载车辆上路吗?在他看来自己也是为生活而奔波的无奈选择,实则却将安全隐患带给了一些无辜的人,一旦有个什么闪失,他们何错之有?
悲剧已经发生,警钟再次敲响!愿同样的悲剧不再发生,法的诞生是为我们保驾护航的,切莫用荒唐的行为,去和法一争高低,既荒废了大好年华,也最终坑害了自己,甚至残害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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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是驾驶员全责,执法人员没错。但是按照我国法院的一贯风格,执法部门还是要赔偿的。电动车在机动车道逆行被撞身亡,机动车驾驶员虽然无责但还是被判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