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的阳光照进病房,李强(化名)躺在病床上,手腕的绷带还未拆下。
一周前,他在街头因琐事与人争执,对方挥拳相向,导致他手腕骨折、多处挫伤。
身体的疼痛尚未消退,更让他焦虑的是,
住院期间工资停发,家人请假陪护产生的损失,
以及往返医院的交通费,这些钱该由谁承担?
类似李强的遭遇并不少见。
当暴力伤害发生时,除了身体上的痛苦,受害者往往还要面对经济上的压力。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侵权人需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合理支出。
但具体到每一项费用如何认定?
许多人却并不清楚。
⚪︎⚫︎误工费:时间与收入的“双重证明”
误工费的核心在于“实际减少的收入”。
若受害人有固定收入,需提供工资单、银行流水或单位出具的误工证明,按实际减少的金额计算。
例如,月薪8000元,误工30天,误工费约为8000元(需扣除单位已支付的病假工资等)。
若无固定收入,比如自由职业者或个体户,可参考近三年平均收入,或按当地同行业平均工资计算。
值得注意的是,即使是无收入的家庭主妇,若因受伤无法承担家务导致其他家庭成员额外支出,法院也可能酌情支持补偿。
⚪︎⚫︎护理费:谁在照顾你?费用怎么算?
护理费的认定需结合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
若家属请假陪护,可提供请假证明和工资流水,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若雇佣护工,则参照当地护工市场价。
例如,某地护工日薪200元,护理10天即需赔偿2000元。
此外,护理人数一般不超过2人,除非医疗机构明确要求增加。
⚪︎⚫︎交通费:每一张车票都是证据
就医、转院、复诊产生的交通费均可索赔,但需保留票据。
例如,打车费、公交地铁票等,需与就医次数、地点相符。
若因伤势严重需跨市治疗,合理的住宿费也可纳入赔偿范围,但标准通常参照公务员出差标准。
⚪︎⚫︎维权关键:证据链的完整性
法律支持受害者索赔,但一切主张需有证据支撑。
▲医疗费凭医院收据、病历;
误工费需单位证明;
▲护理费依赖护理人员收入证明或护工合同;
▲交通费靠车票留存。
若对方拒不赔偿,可向法院起诉,即使侵权人暂时无力支付,一旦发现其财产线索,仍可申请强制执行。
每一起暴力事件背后,都是两个家庭的创伤。
施暴者可能面临治安拘留甚至刑事责任,而受害者即便获得赔偿,身心创伤也难以完全弥补。
法律是底线,但不是解决问题的唯一途径。
遇事冷静沟通,寻求调解或法律援助,或许能避免两败俱伤。
李强最终在律师帮助下,通过诉讼拿到了赔偿。
但他更希望的是,这样的经历永远不再重演。
如果你或身边的人正遭遇类似困境,记住:
保留证据、及时报警、勇敢维权!法律永远站在正义的一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