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画/王鹏
据报道,有网友反映,工资被折换成购物卡,需在某固定商店使用。该商场工作人员称,确有此事,该卡在消费时间、一次性消费额度上都有限制。
我国劳动法明确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购物卡抵工资”的行为明显违规,把工资变成面向特定场所、且限制消费的购物卡,是一种变相的拖欠工资行为,应当引起劳动监察部门高度重视。年底了,各种“隐形欠薪”让劳动者无力招架。让每一份工资实实在在装进劳动者口袋,需要相关监管部门联合发力,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文/艾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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