炒股请注意!未经配偶同意,婚内炒股亏损,属于重大过错!

花聊房产 2024-10-11 21:09:39

在婚姻关系中,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然而,当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处置共同财产,特别是进行高风险投资如炒股,并因此导致亏损时,这一行为可能构成重大过错。

在2023年,北京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案例中,涉及婚内因炒股亏损引发的夫妻财产分割争议,法院最终裁定此炒股亏损构成重大过错行为。以下是一个保护当事人隐私的化名案例概述:

某男A与某女B,一对夫妇,在双方同意的基础上出售了一处房产,所得228万元人民币依法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其管理和使用理应通过双方的友好协商来决定。然而,男A在未经女B知悉并同意的情况下,私自隐瞒了其中150万元的房产出售所得,并且不顾女B的多次劝阻,擅自将高达144万元的款项投入股市进行高风险投资。不幸的是,这次投资导致了超过70万元的重大亏损,这一行为严重侵害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安全,同时也侵犯了女B作为共同财产所有人所享有的平等处置权。

鉴于男A的上述行为被视为对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严重损害,法院依法判决男A向女B支付赔偿款共计89万元人民币。

此判决不仅提醒广大投资者在炒股时要谨慎行事,更强调了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中对共同财产的管理和处置应遵循平等、协商的原则。任何一方都不应擅自处置共同财产,特别是进行高风险投资时,更应征得对方的同意和理解。

总之,炒股虽是一种投资方式,但其中蕴含的风险不容忽视。在婚姻关系中,夫妻双方应共同协商、理性投资,以避免因个人决策不当而给家庭带来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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