灭顶之灾,20万年薪的财务总监,被“毁灭式”罚款350万

灰鸽观看 2025-02-10 03:06:54

“零容忍”不是一句空话,证监会对财务造假的打击力度确实是空前巨大了,以前,顶格也就60万,而如今,起步就是几百万,足能让不少以身试法者倾家荡产。

2024年的最后一天,上市公司ST恒久收到了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告知书,因连续三年财务造假,包括实控人在内的三个公司高管领到了巨额罚款。

如上,一共1750万,三人被分别罚款1000万、400万、350万,都不是小数,尤其对于财务负责人冯芬兰来说,350万的罚款无异于灭顶之灾。

我查阅了一下冯芬兰在上市公司ST恒久的历年收入。

2019年10月上任的,只干了两个月,刨开2019年不算,2020-2023年的平均税前年薪只有20万。

要凑够350万的罚款,冯芬兰得不吃不喝干18年。

不过,证监会罚款可不比房贷,可以分期20年、30年,根据相关规定,分期缴纳的话,期限最多不超过3年。

也就是说,冯芬兰必须得狠狠地卖点啥,即使不倾家,荡产是免不了的了。

值得一提的是,冯芬兰没有ST恒久的股份,只是个纯粹打工的,拿20万的工资,却去冒350万的风险,背后的底层逻辑令人深思。

ST恒久全名苏州恒久,主营激光光导鼓,简单说就是激光打印机的一种耗材,由实控人余荣清创立于2002年。

余荣清本来是厦门大学的老师,1995年到新加坡深造读博士,之后就进入了三菱信息电子公司。

彼时的日本是激光打印设备的引领者,而余荣清所在的三菱信息电子就是激光打印机核心耗材光导鼓的研发部门。

根据历史信息,2001年之前中国市场激光打印机的光导鼓主要依赖于进口,价格高昂,这就给国产替代提供了生存空间。

余荣清正是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从三菱辞职回国,创立了苏州恒久,开始做激光光导鼓生意,并于2016年成功登上深交所。

激光光导鼓的整体市场容量并不大,行业竞争又激烈,所以苏州恒久IPO之后的业绩并没有得到预期的增长。

于是,余荣清就开出了并购的增收药方,2019年,苏州恒久与一家叫闽保信息的公司达成了收购协议。

这家闽保信息号称做的是信息安全领域软件开发,但实际上也就是一系统集成公司,不知道技术出身的余老板为何会看上它,7000万的净资产,还开出了300%的溢价。

而就在双方正式签订协议之前,一个重要的高管换人了。

2019年10月29日,苏州恒久原财务负责人孙某辞职,而前面被罚款350万的冯芬兰就立刻接替孙某成为了新的财务负责人。

2019年11月2日,收购协议就正式签订了,上市公司并购,财务负责人是关键角色之一,现在看来,有些事情从那时起就已经埋下伏笔了。

冯芬兰1997年就是某公司主办会计,2004年跳槽到苏州恒久当会计主管,2009年才当上财务经理,但离公司级高管还差着一步。

做财务的都明白,财务经理几乎干了所有的活儿,和财务总监的差距说白了只是个头衔的问题,所以,当原财务负责人辞职后,冯芬兰自然是乐于接任。

只是,冯芬兰没想到的是,她这一接,居然是跳进了一个火坑。

开头提到的三个被罚款人中的林章威就是被收购的闽保信息的原实控人,闽保信息被收购后林章威以闽保信息总经理的身份也进入了苏州恒久。

林章威卖股权虽然落袋了1.4亿,但也对业绩做出了超长期的承诺,一般并购业绩承诺是3年,林章威承诺了6年。

当然,这并非林章威仗义,而是苏州恒久的要求,而林章威面对高额的承诺,以及如果承诺无法完成就要承担的高额补偿,从被收购的第一年就搞起了假动作。

其实,造假的手法千篇一律,要说谁没看出来那是假的,但有趣的地方就在于,大家都装聋作哑。

2019-2021年,闽保信息连续3年造假,而余荣清作为实控人,2020年起就发现猫腻了却还帮着隐瞒。

既然实控人都看出来了,当然作为财务负责人的冯芬兰也看出来了,但实控人都不吭声,财务负责人也就装没看见了。

而就是这一假装没看见,让冯芬兰栽了大跟头。

根据证监会的处罚公告,对于冯芬兰的定性是这样说的:

“明知恒久科技 2020 年年度报告和 2021 年半年度报告涉及的项目存在重大异常时,未能履行财务总监职责及时识别、阻止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发生,并连续 3 年签署了存在虚假记载的 4 期定期报告。”

换成大白话就是“包庇造假”,而包庇者与造假者同罪,所以,假装不知情的冯芬兰遭到的处罚与策划、实施造假的林章威相当。

到这里,也许有人会说,冯芬兰就是个打工的,老板让他干啥就只能干啥,处罚未必太重了点。

但实际上,换个角度看,就应该对类似的装聋作哑的人进行“毁灭式”的处罚。

上市公司造假是个大工程,一个人往往是无法独立完成的,都是群体性事件,主谋固然可恶,但帮凶也不遑多让。

很多帮凶的想法都是,我只是个听命行事的,就算出了什么事,我不需要负什么责任。

如果证监会的处罚真的按照这个逻辑,那必然助长造假的嚣张气焰,毕竟,实控人的家底都很厚,哪会惧怕几百万上千万的罚款。

而对帮凶的“毁灭式”惩戒则能够形成巨大的威慑,让那些还想闭着眼睛帮老板签字的人必须睁大眼睛。

也许有人会说,拿人钱财,替人消灾,老板让你签你不得不签,但你可以选择不拿,就像苏州恒久那个辞职的原财务负责人,不就避开了这个大坑吗。

从这个角度来说,财务总监的灭顶之灾,就是咎由自取。

实际上,上市公司的洁净就要靠互相的监督,员工监督高管,高管监督老板,老板监督高管,高管监督员工,大家都做到了自己该做的,也就干净了。

你不要以为火不是你放的,但你任由火起,火烧起来后,终会烧到你自己。

6 阅读:2204
评论列表
  • 2025-02-10 22:29

    你真的很傻,比我这个什么都不懂的人更傻,傻不拉叽的,实控人肯定帮他给呀,不然呢,财务可以爆很多料出来,你说啊,实控人敢不敢

  • 2025-02-10 21:04

    帮着做假账罚的好

  • 2025-02-10 19:08

    这样以后就不敢合伙做假账了

  • 2025-02-10 18:35

    企业造假、证监会对散户小股民赔偿了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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