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引领乡村治理,丰台区日前发布了《“法治副村长”工作规则》,将为全区56个行政村聘任法治副村长。
丰台区目前有56个行政村,农村地区已经驶入高质量倍增发展的快车道,集体经济正处于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的关键期。自2023年以来,已举办三次农村集体产业空间推介会,260多万平方米优质农村集体产业空间亮相。近年来,丰台区一直积极培育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学法用法示范户、乡村法律明白人,为乡村振兴提供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法治副村长”由辖区内政法单位、大学院校、优质律所的法律人才担任,按照“一村一人”原则覆盖全区56个行政村。“法治副村长”将负责宣传与农村地区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参与乡村法治文化建设,为改善、加强村域社会治理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建议,统筹村域内法律资源,推进基层自治法治德治融合。
丰台区相关负责人表示,聘任“法治副村长”,有利于通过法治资源力量下沉,强化基层法治力量,不断提升农村地区干部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能力。以此优化农村地区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推动法治乡村建设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提供保障。
丰台区委宣传部供图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
记者:孙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