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军按照军种划分,分为陆军、海军、空军、火箭军和战略支援部队。这这其中的火箭军,就是军改之前的第二炮兵(简称二炮,我国的战略核威慑力量),战略支援部队是军改后新组建的作战力量,是最能体现军队软实力的部队,科技含量极高。
陆军这个军种很早就有了,但是一直没有领导机关,解放军四总部时代,陆军的管理职权是四总部代为行使的。本轮军改以后,陆军成立了领导机关(俗称陆军总部),也有了陆军司令员和陆军政委。而海军、空军和二炮(火箭军)的领导机关,在军改之前就一直存在。
解放军这几个军种都是正战区级(正大军区级)单位,军政主官为军种司令员和政委,分别负责军种的军事工作和政治工作。那么解放军各军种的司令员,和政委哪个大?其实这个问题,要分时间段来讨论。
在本轮军改之前,海军、空军和二炮,这3个军种的司令员都是军委委员(准副国级),政委仍然是正大军区级军官。如果军改之前有陆军总部,那么陆军司令员必定也是军委委员,陆军政委则和其他军种政委一样,是正大军区级上将。
所以在军改之前,军种司令员的职级,高于对应军种的政委,虽然二者的军衔都是上将,但军种司令员是准副国级的军委委员,军种政委是正大军级军官。不过本轮军改以后,军委委员名单进行了大调整,各军种司令员全部退出军委委员序列,变成了正战区级上将,和军种政委是平级的。
我军实行双首长制,本单位的两位军政主官(军事首长、政治首长),原则上应该都是平级的。事实上也是如此,连长和指导员、营长和教导员,旅长和旅政委,军长和军政委,战区司令员和战区政委,军事院校的校长和政委,等等都是平级的。政治主官是党在部队的一个代表,政委是军队团以上单位的“党代表”,负责对部队的思想政治工作,涉及部队的党务党建、纪律和作风、纪检监察、思想教育等方面。
在双首长制模式下,军事主官和政委不存在大小高低之分,而是分工不同。军事主官是一支部队最高的军事指挥官,主要负责作战部署和筹划,和军事打仗的事他做主。而政委,主要是负责部队的思想政治工作,两者在级别上不分大小,属于平级关系。只是分工不同,比如涉及军事决策部署时,就得听军事主官的,而政委不能插手。但在部队的思想政治工作中,就得听政委的。
从权力上来说,二者的权力各有分工。从级别来说,军事主官和政委的级别也是一样的。司令员或团长、师长、军长等职务,属于部队的军事主官,旅政委、集团军政委、战区政委、军种政委都属于军队的政治主官。
在我军的高级作战单位里面,在政委之下还有一个重要职务,就是政治部主任,负责部队内党的政策落实情况,从事具体政工管理工作。一个军事单位里设有两名政工类的高级干部,可见政治工作的重要性,以及政委的突出地位。
军事主官和政委在不同领域,有着不同的职责和权力,他们之间的关系也是搭档关系,完全是平等的。军事主官和政委通过密切合作,形成一种默契和配合。他们共同负责一支部队的管理和指挥工作,确保部队的领导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尽管军事主官和政委在权力上有一定的差别,但他们之间的关系是密不可分的。军事主官和政委之间的合作和协调,是军事单位各项工作顺利运行的关键。军事主官应当充分尊重和依靠政委的意见和建议,政委也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军事主官的工作。只有两者之间的默契配合,军事单位才能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责和使命。
在实际工作中,军事主官和政委需要互相配合和支持,共同领导和管理所在单位的各项工作,也是本单位的两位最高首长,拥有核心的决策权和决定权。司令员负责军事工作,而政委则负责思想政治工作,两者相互配合,共同提高部队的战斗力。
只有在军改之前的军种领导机关,军种司令员由于是军委委员,级别高于军种政委。这是非常特殊的情况,而且仅限于军种总部,其他军事单位都是对等的。军改以后这种特殊安排,也被取消了,军政主官完全实现了平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