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因为三篇网文质疑交通执法,山西网友庞雁冰被沂南警方跨省抓人的事件火爆网络。但是,很多人不知道的是,多年以前,就发生过一个类似的案件,网友王帅因为网上的一个帖子而入狱八天。
一,两个类似的故事
2009年,河南灵宝人,上海白领王帅在回家过年的时候,发现当地政府的征地程序有问题,农户得到的补偿不足。在多次举报无果的情况下,王帅选择了网上曝光。
在网上发文质疑河南老家违规征地后不久,正在上海工作的王帅就被灵宝警方跨省追捕,一张帖子换来八天牢狱之灾。
该事件迅速在网上引起热议,央视《1+1》新闻栏目特意采访了著名法律专家何兵教授和当事人王帅。
何兵教授的意见大体可以归纳为以下四点:
①,公民有质疑批评执法部门的权利。因为网友在网上质疑就抓人,是违宪行为。对此,网友可以申请国家赔偿。
②,执法部门害怕曝光,是色厉内荏,是心虚的表现。他们以为依然可以用权力控制思维。
其实,现在是信息时代,有了网络,任何事情都可以迅速暴露在大众面前。
③,只有刑事案件才能动用警力抓人,网友发文就跨省抓人,属于滥用警力。
④,对于大众的批评,有不同意见,有争议,澄清就可以,不能随便抓人。
最后的结果是,在《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等国家媒体纷纷介入之后,河南省副省长,公安厅长秦玉海公开道歉,王帅获得国家赔偿金结束。
客观地说,虽然过程坎坷,但王帅事件的最终结果还是可以满意的。但是,遗憾的是,十几年之后的类似的庞雁冰事件又发生了。
2022年8月份,山西人庞雁冰,在网上发表了三篇文章,质疑山东沂南交通执法问题。
9月5日,向庞雁冰提供线索的苗先生给庞雁冰发信息,说自己要被拘留了。于是,庞雁冰把三篇文章删除。
但是,即使这样,庞雁冰依然没有逃脱被抓捕的命运。2023年1月30日,庞雁冰被沂南警方跨省抓捕拘留。罪名是:寻衅滋事。
在网上发文质疑执法,就是寻衅滋事吗?难道执法部门不允许大众有质疑吗?太霸道了吧?好大的官威啊!
对于寻衅滋事罪,一直有很大争议,关键就在于定罪的界限十分模糊。所以,著名法律专家罗翔老师称之为中国刑法的耻辱。只是,不知道为啥一直没有改变。
二,网友网上发文就被抓是否合法?
作为共和国公民,我们有没有质疑,甚至批评执法部门的权利呢?其实,对这些,我国《宪法》都有明文规定。
我国《宪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这一条的意思很简单,一切权力都属于人民,执法机关只是受委托执行权力。那么,在有关部门执法的时候,作为人民的一分子,是不是天然就有质疑和批评的权力呢?答案显而易见。
如果还是有疑问,那么,请看下一条。
第四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 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
说的够清楚了吧?任何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共和国公民都有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如国家机关和工作人员有违法行为,公民有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
结论:《宪法》是最高法,根据宪法规定,网友在网上发文质疑或者批评有关部门执法,合情合理合法,毋庸置疑。沂南警方跨省抓人违背《宪法》,侵犯了公民的合法权利,属于滥用警力。
三,因言获罪型荒唐执法何时休?
从王帅的一个帖子入狱八天,到庞雁冰的三篇文章被跨省追捕,时间已经过去14年了,可类似的荒唐执法却依然如故。不得不说,这是一种巨大的遗憾。
多年之后我们回过头来再看王帅事件,当初如果没有《人民日报》和央视等国家媒体的介入,事情还能圆满解决吗?真的很难说。
那么,是不是说,的庞雁冰事件,也必须《人民日报》和央视的介入才能圆满解决呢?
信息时代,在很大程度上说,网络舆论就是大众舆论的载体,即便是充斥着情绪的舆论,背后也隐藏着大众的诉求。识别出这种诉求,并给予回应,才是法治社会的应有之义。
正当的批评和质疑,当然需要虚心的接受。但是,即使是错误的批评和质疑,也是大众的合法权利。
没有人敢保证永远正确,如果不允许错误的批评和质疑,就无异于不让人说话。可是,如果没人说话,社会就像一潭死水,那样,真的好吗?
十几年过去啦,因言获罪的荒唐执法依然层出不穷,原因何在呢?公民表达权和监督权为什么得不到尊重?到底是谁在蔑视法律?这个问题,我们必须好好思考一下啦。
雷霆雨露,俱是天恩。
逢魔遇佛,俱是造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