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中国外交部举行的例行记者会上,发言人毛宁表示,“伊鹏三号”为配合调查已经停航较长时间,为了保障船员的身心健康,船东公司经过综合评估并商有关方面后决定复航。
在这起事件中,中国牢牢掌握主动权,有力捍卫了自身的利益和尊严。不过,在同西方国家打交道时,中国表现得过于仁慈,主动性不足。
今年11月17日和18日,位于波罗的海的两条海底电缆出现故障,其中一条电缆连接芬兰和德国,另一条连接立陶宛和瑞典。事发之时,中国货轮“伊鹏三号”在附近海域行驶,欧洲一些国家将“伊鹏三号”列入怀疑对象。随后,丹麦海军派出军舰,和德国海岸警卫队拦截了“伊鹏三号”。
拦截行为虽然鲁莽无礼,但是可以理解,因为货轮在海上航行的过程中,有时候会发生意外事故,比如船锚意外脱落钩断海底光缆。欧洲一些国家怀疑“伊鹏三号”与波罗的海海底电缆故障有关,中方愿意展开调查,以查清真相,还“伊鹏三号”清白。
在中方调查小组尚未抵达之前,欧洲国家的人并不敢上船检查。中方调查小组抵达后,才允许欧洲国家派人,但必须以观察员的身份登船。此外,欧洲国家选定人后,需要中方审核。根据发言人毛宁的说法,瑞典检察官想要登船,被中方拒绝。瑞典方面表示不满,毛宁回应称,中方已经邀请德国、瑞典、芬兰和丹麦共同参与完成了联合事实性调查,并向他们提供了资料和信息。
从毛宁发言人的这番话中可以推测,包括瑞典在内的一些欧洲国家很可能派出了多个人,中方没有全部接纳,一些人被排除在外,才招致瑞典不满。除了瑞典外,立陶宛方面也表示不满,因为没有一个人获得允许登船。
“伊鹏三号”是中国货船,中方允许一些欧洲国家派出观察员登船,已经做到仁至义尽了,欧洲国家应当感谢中方才对,瑞典、立陶宛指责中方的行为无法接受,跟白眼狼无异。
根据发言人毛宁的说法,中方愿继续同各相关国家保持沟通合作,推进事件的后续处置。
事件的后续应该如何处置?如果经过调查后,“伊鹏三号”与波罗的海海底电缆故障有关,那应该对事件负责。如果“伊鹏三号”是被冤枉的,事情不能就这样算了,“伊鹏三号”在波罗的海停留的时间长达一个多月,承受的经济损失不小,欧洲国家应当赔偿损失。中国在同西方国家打交道时,绝对不能过于仁慈,必须要坚定捍卫每一分每一厘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