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4年,美国发生了一起匪夷所思的司法悲剧。当时,两名白人小女孩不幸遇害,而年仅几岁的乔治,仅仅因为被人举报曾与她们说过话,便被警察抓捕起来。
与此同时,在警局里乔治遭受了非人的对待,警察胁迫他写下口供。随后,在法庭上,白人陪审团仅仅用了10分钟,就草率地判定他有罪。就这样,小小的乔治被捆绑起来,换上衣服,送上了电椅。由于他年龄实在太小,连合适的头罩都难以寻觅。在那一刻,他害怕地哭泣着,那无助而可怜的模样,让人不忍直视。尽管他一直哭喊着“我没有杀她们”,但无情的5000多伏高压电,还是残忍地夺走了他年幼的生命。
直到70年后,一个当地人所著的忏悔日记,才让真相大白于天下。人们意识到,乔治一直说的都是真话,他是无辜的。
这起冤假错案,如今听起来还是比较荒唐。当时的法官在整个审判过程中,显然没有尽到应有的审慎义务,在证据如此薄弱、存在诸多疑点的情况下,未能公正地审判,当时的法官理应对此负责,接受相应的惩罚。因为他们的失职,不仅剥夺了一个无辜孩子的生命,更严重损害了司法的公信力和公正性。但遗憾的是,事情已经过去了太久,对相关责任人的追责或许困难重重,但这起案件也为后世敲响了警钟,人们只能通过汲取教训,避免类似的悲剧再次上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