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长丰学校臭肉事件之思》昆明长丰学校臭肉事件处理结果已出,市纪委提级介入,校长免职,局长停职,餐饮公司停工调查并被罚款五六百万,办学和董事会主体法人继续立案调查和调整。三天查清问题,速度值得肯定。然而,部分网友对肉仍有疑义,虽因处罚力度大选择相信,但仍有诸多问题值得深思。
昆明长丰学校臭肉事件处理结果已出
当天的肉当天不太可能臭,可做实验探究。这里面的利益链、贪腐问题是否查清?免职、停职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处分,这更像是罚酒三杯。如此恶劣的食品安全事件,没有刑事立案,实在不应该。学生是受害者,却未得到赔偿,荒谬绝伦。此事应异地提级查办,毕竟关乎几千个孩子多年的问题,难道不值得中纪委出手?巴西进口的肉,其他的去了哪里?食品安全大于天,食堂老板、供应商不判刑,难以平民愤。董事长应如何处理?应直接立法送进监狱,责任人判刑,供应商吊销营业执照,不能只罚款了事。停职、免职难道不是带薪休假?过几天舆论过了还可能升职。建议纪委将此事移交公安局刑事侦查处,以刑事案件论处,以后类似案件也应如此。国外造假致消费者受损赔偿天价,我们却只是罚款,与受害者无关。明知道臭肉还拿出用的,厨师、供货商都应被查。这都不判刑?才免职停职罚钱,下次他们可能连本带息再捞回来。
小时候带饭上学,学校提供加热服务,统一存放蒸热,学生回教室吃。以后或许可恢复这种方式,各家吃各家,减少问题。去医院转转,重大疾病的小孩、青壮年越来越多,问题就出在吃的方面。过不了三年,相关人员换个位置一样当领导,这种事见多了。若此事进入刑事案件并判刑,全国此类事件或许会减少。物业公司经营范围不包括餐饮经营,是否涉及非法经营?就这罚款停职了事?不犯罪吗?单单危害少年儿童人身安全罪就是一大犯罪,还有其他罪呢?这已具备黑社会团伙、预谋作案的性质,不上刑法,不足以平民愤。希望将相关犯罪团伙通通消灭,不能让他们重来,危害社会和人民生命安全。
民企的免职,政府的停职,老百姓不傻。没有经营资质的企业能中标,可想而知伞有多大。在北方半天肉会发臭吗?在南方夏天,当天新鲜肉半天也未见发臭,明明是把臭肉与新鲜肉混在一起供应,做生意搞投机倒把的心里都明白。从交不起房租搞教培,20年发展控制众多企业、教育集团,若无腐败保护伞,为何总是靠罚款平息事情?纪委来平事,事件平息就完事了?罚款给谁?政府应追踪全校学生20年,期间孩子身体不舒服,大小病全部由政府买单,伤害性太大。应奖励餐饮公司,这次局长停职校长免职是大新闻,应把局长免职党内留看一年或直接开除党籍,把乌纱帽直接撸下来才有震撼作用,否则食品安全永远解决不了。只要发现一例就把教育局长开除党籍免去一切职务退休无工资,他们才会严惩校长,剩下的局长能把校长盯死,只有校长被开除才能杜绝企业黑心,说白了都在体制内腐败分子不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