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手术针遗留女患者下体32年,女子向医院索赔百万未果

雄哥说职场 2022-05-11 18:26:12
前言

谁能说清楚,到底“运气”是啥东西?

总之,有人运气挺好,走路捡黄金,有人运气差,喝凉水也塞牙。

像上海的赵逸芳女士,运气就比较背,医生的一次疏忽竟然让她痛苦了32年,并且不是一般的痛苦。

这也应了那句话:大千世界,无奇不有。

下面我们就来看看这件离奇的事。

1、起因1984年5月,33岁的上海孕妇赵逸芳前往医院产子。

这是她的第一胎,并且胎儿的头部比较大,为了避免顺产时会阴的严重撕裂,经孕妇及家人同意,医生为她在会阴处进行了侧切手术,于是,一个胖小子顺利降临人间,之后进行缝合,整个生产过程顺利。

然而,谁也没想到的是,由于医生的不慎,一根长约3cm的手术缝合针被遗留在了产妇的下体,和伤口一起缝了起来。

这根小小的手术针从此“相伴”赵逸芳32年,给她带来无限的痛苦与难堪。

其实,还没出院,赵逸芳就感到下面的异常了:隐隐作痛。

医生说这是一些孕妇生育过后的后遗症,过一段时间就会慢慢减轻疼痛,好起来。

赵逸芳也没再多想,放下心来,全身沉浸在新做母亲的喜悦中。

2、痛苦32载

我们没经历过,但是不难想象,身体里插有一枚缝纫针会是一种什么样的感受。

赵逸芳自从生完孩子以后,就经常感到身体下面有些隐隐阵痛,有时明显,有时轻微,并且伴有尿频尿急。

毕竟这属于隐私,她难以到医院去,只能和丈夫说说,或者向个别闺蜜打听相关情况。

一些过来人说,孕妇生完孩子以后,如果没有坐好月子,或者恢复得不好,通常会出现这种情况。

起初,赵逸芳也相信这是产后症状。

然而,过了半年多,这些症状都没消失,甚至有时候疼痛加剧,于是,她以为自己得了妇科病。

“病因”找到了,赵逸芳在丈夫的陪伴下去了趟医院妇产科,一番检查下来,她的身体一切正常,没有什么妇科疾病。

说来也怪,从医院回来,赵逸芳的隐隐作痛消失,只剩下尿频尿急,并且没有其他特别严重的症状,她的心也就默默接受了现实。

尽管有时候,隐隐阵痛会出现,赵逸芳都是选择默默忍受,捱过几天让疼痛消失。

隐私处的这种状况真的让赵逸芳苦不堪言。

赵逸芳可以默默忍受难堪及疼痛,但是不能回避夫妻生活。自从生完孩子后,每次夫妻生活,赵逸芳都感到隐隐阵痛,犹如针刺一般。

夫妻只好又前往医院妇产科,可是每次看医生,结果都是赵逸芳身体正常。

历经多次,夫妻俩也不再到医院妇产妇了,都认定她得了“怪病”。

正值人生壮年的这对夫妻便由尴尬开始,渐渐地感情冷淡,关系不和睦,不过可喜的是,最终丈夫浪子回头,一家人携手面对困境。

时间一年又一年地过去,赵逸芳饱受折磨。

时间到了2004年,赵逸芳53岁了,儿子也长成了帅小伙。

这年12月的某一天,赵逸芳上卫生间的时候,发现抽水马桶里有不少鲜血,她暗吃一惊。

这次她不敢默默忍受了,又到医院就诊,医生的诊断结果是混合痔出血。

于是,赵逸芳连续吃了三个疗程治疗痔出血的药,“混合痔出血”果然消失了。

下面不出血了,但是她隐约感觉以前犹如针刺般的隐隐阵痛又回来了。

想了又想,赵逸芳还是决定再次去妇产科进行诊断,结果还是一切正常。

其实,赵逸芳凭感觉,也曾怀疑过是不是自己身体的私密处有什么异物,不过又想到,如果是有东西,疼痛肯定十分剧烈,不太可能是这种隐痛,况且去医院检查了那么多次,医生都没发现异常,于是她也就自我否定了这种猜测。

惹上这种“怪事”,赵逸芳的情绪自然会变得忧郁起来。身体和精神备受折磨之下,病魔便接踵而来,她先后患上了肛瘘、颅内病变,以及高血压病I级(极高危组),尿路感染等多种疾病。

她比较倒霉。

无论怎样,生活都得继续下去。

3、真相大白

时间到了2016年,赵逸芳已经65岁,退休在家多年。

她也有孙辈了,毫无疑问,本该惬意的天伦之乐大打折扣了,这都是因为她一直受“那些事”困扰。

这年的7月,赵逸芳之前的隐隐阵痛变得愈加剧烈,并且尿里还夹有血丝,在家人的一再坚持下,赵逸芳由儿媳陪同前往医院。

这次,她们选择泌尿外科。

医生照样给她做了例行检查,没发现什么情况。

好在这位医生责任心强,没有像以往的医生那样打发赵逸芳离开。

医生又询问了更多细致的情况,初步判断对方可能是下面有针尖物体所致。

果然,医生在患者的下面部位触摸到了圆形的硬物。

赵逸芳当即住院,通过手术探明情况。

让人万万没想到的是,医生竟然真的从赵逸芳体内取出了一枚金属的手术缝合针,此时,原先长三厘米的手术缝合针,已弯曲成圆形,与体内组织融为一体了。

遗落的缝合针被顺利取出来后,赵逸芳整个身体顿时感觉轻松多了,之前隐隐阵痛的感觉也消失了。

没过几天,赵逸芳便病愈出院,感觉好像变了一个人似的。

4、维权之路

很显然,这枚手术缝合针是当年赵逸芳生孩子的时候被遗落在里面的,足足过了32年。

这些年遭的罪让赵逸芳和家人都倍感气愤。

这也是情理之中。

如果不是当初接生医生的大意,她哪里要遭受这么多年的病痛及精神折磨,这个事故不但造成自己的身体不适,也严重地影响、破坏了她的生活和家庭。

对此,赵家人以及亲戚朋友,也包括社会大众,都觉得不能白白受这么多年的罪。

于是,赵逸芳决定去医院讨说法。

维权之路注定艰难。

(一)调解

30多年过去了,当初接生的医院不但已经物是人非,而且医院早已大变样,改成了妇幼中心医院。

听了赵逸芳的诉说,该医院相关负责人面露难色,提出了自己的难处:“时间间隔太久远了,当年负责的医生和护士也基本都退休了,或者不在医院就职了,说实话这也挺不好办的。”

这也是实际情况。

赵家人当然不退让,据理力争:“虽然事情过去很久,但是也不是你们推卸责任的借口,这枚体内的手术缝合针,确确实实是因为你们这边医生的失误造成的,这是不可否认的。我们就是希望医院能给一个说法,而不是就这样不了了之。”

听了赵家人的进一步控诉,也是医疗行家的医院领导当然明白责任在己方,他们没有推卸责任,于是双方一起核对了赵逸芳当年在医院的各种相关资料(如孩子的出生记录证明)。

接下来,双方谈不拢了,因为赵家人提出的100万元赔偿金跟医院愿意承担的补偿差别较大。

双方来回攻防数回合,都没能谈妥。

2017年12月2月,上级卫生主管部门出面调解,医院领导与赵家人再次坐下来商量解决办法。

对于坚持100万补偿费不变,赵家人解释道:“至今为止,我们所受的痛苦已长达32年,这是最低限度。”

医院领导的看法是这样:“就这么一根金属缝合针,不至于要求赔偿100万元,这不是小数目,虽然当年的责任在我方,我们愿意承担一定的责任,但100万不是小数目,而且这笔赔偿金也是不合理的。”

双方坚持不退步。

处于弱势的赵家人有点沉不住气,火气大了起来。

“和事佬”调解员出面,先是劝解赵家人:“你们主张的任何诉求都离不开一个‘法’字,如果蛮干胡来,只会让矛盾更加复杂!”

接着是跟医院领导说:“虽然别人说的赔偿金额比较大,但问题确实出在你们医院方,再者矛盾一天不解决,你们也难心安,医院的名誉也受影响。”

和事佬一番苦口婆心之后,双方还是因为赔偿金额的问题未达成一致。

这种情况下,连和事佬-卫生主管部门也建议赵家人走司法程序,最终赔偿多少由法院判定。

(二)司法

事情已经过了33年(到2017年),还可以追诉吗?

赵家人首先向律师咨询了相关的法律问题。

通常情况下,《民法通则》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受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算;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

时效的起算是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计算,超过20年的,法院不予保护,但是,法律规定,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若当事人有其他证据能够证明是在某家医院进行手术的话,可以通过诉讼途径来解决。

赵逸芳体内的手术缝合针从遗落到被发现,已经经过了32年,但是因为保留了当时生育证明,是在这家医院做的分娩手术,因此是可以对医院提起诉讼的。

弄清楚之后,2018年1月,赵家人向上海市普陀区法院递交了民事诉讼状,向医院(现在的妇幼中心)索赔100万元。

打官司是要讲法理的。

赵家人针对诉讼书中提到的100万赔偿金进行了明确说明:之所以要求赔偿100万,是因为自1984年赵逸芳生育后,身体就饱受折磨。

先后被查出肛瘘、尿路感染等肛肠疾患,因不能进行正常的夫妻生活,一度与丈夫关系不睦,家庭关系也受到严重影响,最终导致赵逸芳精神出现抑郁,从而引发脑膜瘤。

鉴于因当年医生的失误导致的医疗事故,给赵逸芳及一家人所带来巨大的精神痛苦和肉体折磨,这种伤害是无法用金钱衡量,因此请求法院判令医院方赔偿99.2万元。

其中包括精神损害抚慰金32万元、残疾赔偿金64万元、医疗费6500元、鉴定费3500元、交通费2000元,家属误工费与营养费、护理费共计20000元。

最后,还要院方向赵女士进行书面赔礼道歉。

法院受理此案后,立即委托上海市长宁区医学会就赵逸芳生育时是否存在医疗过错和医疗损害进行鉴定。

上海市长宁区医学会最终出具的鉴定意见书:确实是因医院方的失误导致对患者人身的医疗损害。

由于医方在顺产分娩诊疗过程中,不慎将手术缝合针(金属圆针)遗落在患者体内,使患者遭受再次手术的痛苦,并与患者长期会阴部不适、疼痛及肛瘘的发生有因果关系。

参照《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患者人身医疗损害等级为四级。并评定医方过错的责任程度为完全责任。

医院方面自然不甘失败。

他们的律师首先对赵家人表示歉意,认可的确是由于医方的责任,导致赵逸芳身体不适多年,承认缝合针与赵女士的肛瘘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

不过,对于赵家人提出的脑膜瘤病症,因病因并不明确,这里将其归咎于缝合针,太过于牵强,院方接受。

赵家人拿出当初就诊的医疗票据。

对方还是不认可,提出这些票据并没有对应的病史记录,其中有一部分票据都是用来治疗脑膜瘤、口腔等疾病,这些不能被认可,而且从票据的就诊内容来看,也很难确定病患的关联性。

还有一个小问题。赵家人提及到医院就诊,以及与医院沟通交涉和起诉等产生的交通费用,起码超过两千元,院方也强调:“你们提到这些费用,均没有票据为证,请拿出过硬的证据!”

赵家人因为没有有力证据,这部分索赔只能作罢。

法庭上双方激烈争辩,互不相让,也属正常。

法院的态度:34年前赵逸芳分娩时,因被告疏忽大意,导致体内遗留一金属圆针,对此,被告应负全责。

而且,此过错不仅造成原告会阴部长期不适疼痛、肛瘘,而且导致原告遭受再次手术的痛苦。

但是,原告主张的精神损失金额过高,结合被告的过错行为和原告长期的身体病痛,酌情确定精神损害抚慰金为15万元。

2018年9月,上海市普陀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院方赔偿原告(赵逸芳)精神损害抚慰金15万元,另向原告支付交通费2000元,鉴定费3500元。

经过多方考虑后,赵家人放弃上诉,2019年2月,他们从法院领取了全部赔偿款。

结束语

别说15万元,就是1500万元,也难以赔偿32年的难堪及痛苦。

不过,这就是现实,是每个人都需要接受的现实。

在现实面前,再怎么高傲,都要低下头来。

就像赵家人,包括我们多数人,都认为15万元少了,然而,如果他们继续打官司下去,必然付出更多,而胜算没几成。

唉!

文章就以一声长长的叹息作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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