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敏锐的网友从杭州政府网上,发现了一批行政处罚的公开信息,主要是针对一些在地铁、公交车上猥亵女乘客的违法者。
有网友说:不止支持公开,还支持学学其他国家给强奸犯戴电子镣铐。
还有网友说:应该公布照片➕身份证号,避免同名的被误会。
更有网友说:不合适,应该公布姓名的同时公布照片、家庭住址、身份证号,否则“张伟”和“周敏”会成为最大的受害者,不开玩笑。不得不说,觉得不合理的是怕自己被曝光吗?
公布色狼名字,难道要让全体无辜男性为他们买单吗?
照片,姓名,联系方式,常用住址。如果觉得公布多了的,从最开始可以不做不犯法的。
怎么就不合适了呢?合适的不得了。如果说哪里还有不足,我觉得还得加上照片、身份证号还有常住地址啥的。避免长得像的同名同姓者被误伤。其实,杭州搞这个行动,已经搞了好几年。年年搞,年年有,说明不要脸的还大有人在。建议其他地市也跟上,一起曝光这些不要脸的可耻行径。
人贩子没人管
关键是这种新闻有的人没听说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