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影,是在背叛事物的实用价值后才能完成吗

恒瘟动物 2024-07-02 10:59:00

我没有掏出相机,我不想在隐藏的摄像头前暴露我的欲望,不想让店员对我投来恶心的视线,不想在我正凝视时被店员喊话……

于是,在生鲜市场内,我只匆匆拍下一张就离开了。

这背后的逻辑,其实是对同一样事物,我们使用的是不同的视线。

我也是在意识到对方的视线后,才决定隐匿自己的视线的。

对于店员来说,自己站在这里是工作,而自己身边的事物是用以食用的商品,这些商品只有食用价值而已。

我并不是说,因为我们的视线没有重合,所以我才拒绝拍照,而是站在实用的角度,我不希望自己的行为会干扰其他购买者。

拍照可以,但是绝不能影响商场的正常运作。

走在这些和「吃」相关的场所中时,我倒是格外在意道德。

我想,也许可以用作对比的是,某些女「生」们,在书店,拿起一本书,坐在哪张椅子上,由其他人给自己拍照的行为。

我先声明,我对那种行为没有任何意见,以我的体验来说,我能接触到的大多数书店,商业性质很浓的书店,基本都没有什么品味可言,所以,像借书店拍照的没品位行为,我认为在这种环境下是相当融洽的。

其实这种看法也说明,我个人对于在书店拍照——竟然还是要把自己拍进照片的行为,是绝对鄙夷的。

我不算是爱书的人,但是经常看纸书,我进了书店,基本就把相机收起来了。

这些书店也没有明确禁止任何人拍照,甚至默许,真是狼狈为奸了。

对目前的我来说,女「生」们的行为动机已经没什么好去挖掘的了,无非是扩大影响力的手段而已。

所以,自然抓住一切能拍照的地方拍照了,而且上一次,即便是在生鲜市场,我也看见,两个女「生」,一个蹲下给另一个站在货架前的拍照。

那姿态,简直是一个仆人,不过,一会儿,应该就轮到站着的人当仆人了。

我想,到底在什么时候,人才会(为了拍照片而)拿起相机?

从我对书店和生鲜市场的观察来看,菜场的价值是购买食物,书店的价值是阅读和购书,那么,只有在这些价值并非这个人当下的视线焦点时,他才会拿起相机。

其实,这些价值大概都可以称为实用价值吧。

买菜的人,考虑自己吃什么、多少钱,买书的人,考虑自己的喜好和钱包。

怎么有闲心拍照呢?——对于大多数并不把摄影当成主业的人来说,就是这样的。

所以,这个时候拍照,与其说照片内容、环境衬托了你的素质,倒不如说,这反而证明了什么东西在你的眼里并无价值。

拿<花束般的恋爱>举例,两个人在餐厅,都举起手机,打开了摄像头,看似拍摄自己这边的饮品,实则都在拍摄坐在自己对方的那个心仪对象。

虽然镜头摄录下了饮品,但是,很明显,他俩目前真正的视线焦点根本不在那上面。

所以,他们是在背叛了事物的实用价值后,建立了自己与事物之间的拍摄关系。

一论到这,仿佛我自己被击中了。

我所拍下的那些女人们,我拍摄女人的行为,是不是一样呢?

女人的实用价值,在于背叛其单一的观看价值外的价值,是不将其视为装载大腿、胸部、体态的物时,才具备的价值。

将其视为物,甚至也只是实用价值的开始。

但是,所谓实用价值的含义到底包括什么呢?

只要事物和我的感官产生了连接,那就是实用价值吗?

难道事物本身没有观看价值吗?

观看——有价值吗?

也许,所谓的价值,就是让自己体内产生生物、化学的变化?

那么,也许就可以统一实用价值,并区分非实用价值了。

做这件事,或获取某种事物,是否能让你的生物状态发生变化,以发生变化部位的激素含量——比如说肾上腺素的含量上升或下降多少,以是否达到某个足以使身体发生变化的量——来区分对此人来说,何为实用事物,何为非实用事物,以及是否产生了实用或非实用价值,也许是个办法。

我想,这逻辑和摄影可是一脉相承,如何判断你的行为是否产生了实用价值,可以以此所谓秤杆。

在此,只是一个不成熟的猜想,我必须去多读读书才行。

毕竟,这个逻辑还有很大的漏洞,举个例子,相比于拍下一张照片来说,也许在禁止拍照的场所,因拍照被人暴打一顿更具实用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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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瘟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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