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上海申请失业金,领取条件和注意事项已经更新了!
一、领取条件
1、缴费年限: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
2、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因非个人原因导致失业,如公司裁员、合同到期未续签等。
3、失业登记:已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意愿。
‼️请注意,
2025年开始,因个人原因主动辞职的情况,现在是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了。
在2025年之前,上海是不管你主动还是被动离职,都可以领取失业金的!

二、领取标准
自2024年7月1日起,上海市对失业保险金支付标准进行了调整:
• 第1-12个月:每月2255元。
• 第13-24个月:每月1804元。
• 退休前一年,延长领取期间:每月1595元。
三、领取期限
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期限与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相关:
• 缴费满1年不满2年:可领取2个月。
• 此后每增加1年缴费年限:领取期限增加2个月。。
• 单次领取最长不超过24个月。
例如,缴费满4年,可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期限为8个月。
四、申请流程
1. 失业登记: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60日内,办理失业登记。
2. 提交申请:完成失业登记后,提交失业保险金申领申请,需提供身份证明、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等材料。
3. 审核与发放:当月申请通过后,于次月起每月15日左右发放至个人银行账户。
申领渠道:
“随申办”及小程序,或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进行申请。
五、注意事项
• 务必在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60日内办理失业登记和申请,否则可能影响失业保险金的领取。
• 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的,应及申报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