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搭桥让群众受益,有人拆桥迟迟不作为,伤害群众利益的究竟是谁?
黄德义祖祖辈辈都是以摆渡为生,到了他这一辈的时候,他先是在2005年的时候搭建了船体浮桥帮助村民过河,节省了三个小时的路程。
后来发现船体浮桥比较危险,又在2015年搭建了固定浮桥,采取小车了5块钱,大车10块钱的方式帮村民渡河。
因为收费公道,能够节省数个小时的时间,当地的村民都很感激黄德义一家的举动。
直到2018年10月,白城市水利局以非法建桥对黄德义进行处罚和要求拆除浮桥。
在拆除浮桥之后事情还没有结束,到了2019年2月黄德义被当地公安局以涉嫌寻衅滋事为由拘留,除了黄德义这个主要当事人,还有参与投资、排班收费的黄家17口人全部采取刑事处罚,最高的被判处2年有期徒刑,最短的也要拘役3个月。
法院的判决在网络上引起了轩然大波,从出发点来看,黄德义是为了村民着想,在没有他搭建的浮桥之前,有22人因为过河等原因溺亡,每天要到河对岸要多走三个小时的路程,有了黄德义搭建的浮桥之后一切都变得不一样了,这样利民的行动,法律不应该考虑法外开恩吗?
在一众浮桥的老顾客里,还有一个细节值得我们注意。
有关部门在收到黄德义的“违法所得”后,将两万块钱退回给黄德义最大的客户李某某,而李某某在收到这笔钱之后,又主动将钱给了黄德义。
在李某某的讲述中,他认为黄德义的收费是合理公正的。为了搭建浮桥黄德义投入了13万元,只是为了收回成本费,总不能让别人自掏腰包做善事吧?
村民岳国友有一家小卖部,也是村里唯一的小卖部,村民许多日常所需都要从他店里购买,所以他每周都要从村里到白城市里去进货。
在没有浮桥之前,单程就要走70公里的路,来回就是140公里,这样的路程他每周要进行3-5次,每周的油费是500到700元。
按照他小货车的体积,从黄德义的浮桥上过河,一个星期下来才几十块钱,一个月就能够节省两千多元,这对于普通人来说是一笔不小的费用。
并且黄德义的浮桥并不是强制性收费,收费牌子就挂在一边,但是有人想要过河又没有钱的,并不会驱赶他们,许多村民过河只给1元钱也没有人会说,甚至有的人过河一毛钱都没掏过。
准确来说,这个收费标准是自愿的,并不属于有关部门所说的强制收费,这一点村民都愿意为黄德义作证。
在黄德义建桥的数年时间里,有关部门对他进行了三次处罚,每次罚款1万元,处罚的金额和收费比起来,黄德义就是在赔本赚吆喝,在最后一次2018年10月缴纳罚款之后,有关部门依然强制采取了拆桥的措施。
黄德义在四年的时间里,安排自己家里人进行排班去看管桥面,投入了13万元只收回了2万多元,投入和收益严重不成正比的结果很难断定黄德义是为了利益驱使。
这是一座普通的桥吗?这是有关人员和单位的遮羞布,身为办事人员却不能注意到老百姓的所思所想所需,黄德义站出来做了为民服务的角色,这不是打了一些人的脸,扯下了有关单位的遮羞布吗?
从法律上来说黄德义确实违法了,但是法律本身是服务于人民的,维护的是正义和公理,黄德义的行为难道不属于偏正义的一方吗?法院不该考虑到黄德义建桥的出发点和根本矛盾吗?
如果黄德义是为了利益,那么他可以将收费抬高,并且强制个人缴纳费用,为了省几十公里的路途,想必很多人愿意掏这一笔钱,但是黄德义没有这样做。
在缴纳罚款的三年时间里,黄德义可以及时止损,在第一年缴纳罚款的时候就选择拆桥,至少不用缴纳后续两年的罚款,可他依然没有这样做。
君子论迹不论心,有人怀疑黄德义缴纳罚款不拆桥是为了获得更大的利益,但实际上来看村民也是利益的获得者,每次春耕农收节省下来的几十里路,难道不是黄德义给予的吗?
不论他的初心是不是百分百为村民服务,他所做的事都达到了利民的效果,这一点就足够了。
反观有关部门,从2018年10月下令拆桥之后,至今都没有政府插手建桥,村民们又过上了每次要绕路几十公里的生活,有关部门对于百姓的出行困难视若无睹。
有关部门认为黄德义挑战了他们的权威和权利,那么就该在拆桥之后亲自去解决百姓的困难,而不是对黄德义一家进行追责。
一座桥并没有做出伤天害理的事情,全家大大小小18口人都被冠上刑事处罚,黄德义也因此丢失了教师的工作,只能打零工赚钱养家。
当地政府是不是应该思考,这个处罚的严重性合理吗?
在相关单位的角度中,黄德义挑战了政府的权威,同时涉嫌违法犯罪,但是法律更应该思考事件背后的原因。
如果有关部门及时的发现当地村民的出行困难,黄德义还需要自掏腰包建桥吗?
13万元对于普通的农民来说不是一笔小钱,按照他的收费标准,即便没有罚款,他也需要十多年才能收回船体成本,这其中还不包括人工成本,从这种回报的速度来看,黄德义选择了最蠢的一条路,却是最有利于当地村民的一条路。
李某某四年时间过桥花了2万元,法院认为这2万元是黄德义一家强制收取的,但是李某某作为当事人,很清楚这2万元是黄德义一家应得的。
这一番举动还不足以让有关单位明白,谁才是那个涉嫌寻衅滋事的吗?
有关部门在依法办事的同时,千万别让百姓凉了心。
有关机构是没有羞只有丑
你敢把水利局怎么办
愚公,非法采矿+寻衅滋事,全家都得判刑
说得不错,寻衅滋事的对象反转了
炒作?是非公道自在人心
桥是违建要拆,可以理解;收费不合规要退,也法理上解释得过去。寻衅滋事真是无法想像!什么深仇大恨,一定要判刑!
如果这桥,做的时候有一个外国人也出资了……
河上建设浮桥审批了吗?符合水利部门抗旱防洪标准吗?明知道违法了,还要继续下去。证据确凿该判该罚,如果有需要浮桥要上报审批才可以的[鼓掌]
很简单,如果不能改判,那这个法官要小心半夜被灭满门了
现在这瓜是越来越复杂了。黄某说的修桥前溺死22人居然是从六十年代算起[笑着哭]你咋不从一百年前算起呢?也有人抛出了黄某一家故意挖坏河道旧路迫使他人交钱过桥的路霸行径,甚至有人说他涉及非法盗采河沙。让子弹再飞一会儿。。。
作为典型的案例,明年普通高考作文题,国考招公务员必考题。
黄某的说法相互矛盾,先是说做善事建桥,但收费又是为了收回成本,这叫做善事?至多是建桥为方便自己,但又不甘同时方便别人,钱却全由自己出。后面又雇人收费也和做善事的说法矛盾,查明的五万多连雇人的工资都不够,你要做善事,直接丢个收款箱,谁要给投钱就是,根本用不着请人专门收费,收回成本是遥遥无期,从雇人收费来说,相反更象是建桥有利可图
交着交着罚金突然把桥拆了不交了,不弄你弄谁[呲牙笑][呲牙笑][呲牙笑][呲牙笑]
废除损害社会效益、去私有化的法律
在抖音上看到,是他们村里一个不能称之为人的人举报的,说的还很冠冕堂皇,做的却是鸡鸣狗盗之事!
我很彷徨成要呐喊
你很可爱也很单纯!如几家轮流,一家收一天,收空气?赔着钱,挨着罚,死活不拆?可以给个感动中国奖杯或道德模范去大会堂领奖去!不但自己做好事,还把12家亲戚也动员来,了不起啊!全中国都该到这个地方去学习,雷锋多!
写手没有全面客观收集材料 ,连详细案情和过程也不了解,就振臂疾呼,冒失。
违法就拆,那么多废话。
没有审批就该拉下来,卖拍黄瓜都罚款,或况修桥,在中国就要复合中国法律,不知道有点好处违法也容许,不知道现在的人三观已经不在了
用传至百度客人的时候收钱可以,那为什么建个浮桥过人就不可以呢?
它们开始了唐山洗白模式
当地政府是不是应该思考,这个处罚的严重性合理吗?思考?你想多了,它们眼中只有钱,心中只有权,脑中只有女下属。
是正义,那里是恶意
这人啊!不就是听着想听的话吗?
正义与邪恶
恭喜小便进账五毛
他说收五万就五万,为什么不说3万?几年24小时轮岗,做点别的不比这点钱多?假得不能再假。
预算5000万,请黄先生焊一焊,花13万。余下4987万!必须给法官和举报者留两份,否则人民不答应!
鹅城,黄四郎[笑着哭]张牧之把钱给了村民,村民都不敢要,赶紧还给黄四郎。[抠鼻]是因为黄四郎温柔可爱吗?翻案,翻你个头,现在已经出现新疆牧民拦路收费了[您请]再要是给你翻了案,那么全国将涌现出一大批的拉绳个体收费站,大家就都别出门了,就都跟路霸斗争吧[握手]
18年拆了到现在建了没有?
杀人放火金腰带,古人诚不欺我[呲牙笑]
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寻衅滋事者正是罚款,拆桥,抓人判决者。天道轮回,蒼天饶过谁??!!
这样的政府跟美国不相上下了把。只不过美国是对外无耻,一个是对内,
和自建桥收费就是犯罪!必须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