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创建的若干史实

阿隆过去 2024-07-19 21:06:48

DOI:10.16235/j.cnki.33-1005/c.2021.03.026

浙江大学不仅是全国也是国际上的著名大学,厘清其历史非常有必要。有关浙江大学史的著作已出版了不少,研究浙江大学创办史的论文也多有刊出,但囿于相关史料发掘的困难,很多史实一直是混沌不清,甚至误判时空人事,且迄今仍以讹传讹,包括笔者在内也一度把错误当作真史。笔者为梳理浙大创建的历史过程,多方搜寻史料,逐渐澄清了自己对校史的认识,在此将相关研究成果写出,以便与学界共同厘清与浙大创建相关联的那段历史。

一、汪康年筹建崇实书院是求是书院之先导

中日甲午战争后,作为杭州人的维新派汪康年一直为在家乡杭州“兴发书院”事而谋划、而奔忙,但屡屡受挫,遇到的主要困难,是“无讲求实学之校舍”。所以在得知普慈寺被查封后,正在上海的汪康年立即赶回杭州,向浙省和杭府当局提议,在普慈寺旧址创办中西实学书院,并且已经为这所将要创办的新式书院定下名称“崇实书院”,也已经拟好了新式书院的章程,甚至安排好了书院的人事:汪康年以自己“精于西学,欲以此席自任,而另延陆勉斋、高厚栽两孝廉襄理其事”。所谓“此席”,应当是书院教学管理的主持人———总办或总教习。而引为其襄助的陆勉斋即陆懋勋,字勉侪、勉斋,号潜庐,举人,后成进士,担任求是书院总理、浙江高等学堂监督。高厚栽即高培森,字厚栽、聿修,举人。两人都是杭州籍的新派士绅。

在汪康年的联络和动员之下,杭州的新派士绅群体也闻风而动。在籍侍郎朱智(曾任兵部侍郎)对汪康年的全力支持尤为重要,他借助自己的身份和在浙江上层官员中的影响力,极力向官府推荐。时任直隶总督、北洋大臣的杭州人王文韶和他的儿子王稚夔也表示赞成。其他杭籍士绅(如陆懋勋、陈汉第、张预、杨文莹、孙荣枝、吴庆坻等)则通过各种关系,协助汪康年在省、府两级官员中奔走游说。 汪之好友叶瀚直接参与了筹建崇实书院的筹划。1895年7月,他得知汪康年到杭“图创建崇实书院”之事,即连续写信向汪康年提出具体建议:一是崇实书院的体制,“宜分院、塾两层”,即包含高等、初等的两级学校,聘请“专门教习”教授学生,“专习西文、算学,按日督课”。二是书院的规章制度,应当“凡事照西章”,“详考西国条例”,但也必须符合“本地情势”。三是应尽量避开“官权”,避免成为此前洋务学堂那样的翰林显官“养闲之所”。四是书院经费采用集股方法筹款。五是聘请书院的教师应以西式学校的教师为标准,“须要精干切实,不求通人”,并按时考核,等等,谋划了一所由新派士绅主持的新式书院的架构。其中的有些设想,被后来的求是书院所采纳。 可见,汪康年的新派士绅群体对新式书院的筹建工作,已达相当细致、深入的程度,几乎是“只欠东风”了。

但恰恰事情就卡在了这个“东风”之上———省、府当局没有批准汪康年设立崇实书院的计划,据说不批准的理由是:“现当款项支绌,深恐后难为继;且万一委任不得其人,仍属有名无实”。即两个不能说完全没有道理的原因:一是没有筹到可靠的经费来源;二是还没有物色到可靠的管理新式书院的人选。再加上,杭城的几个守旧士绅也极力反对汪康年提出的改僧寺为书院之提议,并对汪康年本人也横加指责。崇实书院的计划失败了,新派士绅们感叹“良为可惜”。 但汪康年提出的设立新式书院的计划还是很有意义的,因为崇实书院计划不仅是汪康年为浙江兴办中西实学书院创发其端,也是把这个已是“今日不即开,异日势在必开”的维新事业提到了浙江当局的案头上。巡抚廖寿丰也并不是完全拒绝汪康年的崇实书院创办计划,他对这个计划大体上是赞同的,他暂时搁置这个计划还有另外两个原因:一是因当时的形势尚未明朗而摇摆未定,二是不赞成这个新式书院由新派士绅来主持。所以到1895年下半年后,当各地的新式学堂纷纷创立,尤其是盛宣怀奏准在天津设立中西学堂、张之洞奏请在南京创办储才学堂后,1896年3月,廖寿丰向朝廷上奏表态:设立学堂,“谨当随时劝导举行”。也正是从此时开始,筹建“中西书院”之事被浙省当局提上了议事日程。可以说,汪康年筹建崇实书院一事,对廖寿丰等创办中西书院起了带引及推动作用。汪康年拟定的崇实书院章程,也成为廖寿丰筹办中西书院的一个模本———廖寿丰在筹建中西书院时让其幕僚从汪康年友人处取来了崇实书院章程做参考。而且,在下一年求是书院创立时,汪康年提出的建立崇实书院的设想及所制订的崇实书院章程,很多内容都被廖寿丰采用。论及求是书院不能不提汪康年的崇实书院,因为它是求是书院的先导。

二、林启并非求是书院的首要创办者

与是谁查封了普慈寺这个问题相关联,大多数论著都指杭州知府林启在查封了普慈寺后,即在此寺原址创办了求是书院。同样,这一说法最早可追溯到陈仲恕的《求是书院创办始末》一文,其后钱均夫、赵继昌、张宗祥、郑晓沧等也均延续此说,后世论者也多据此立论,林启创办了求是书院遂成了“信史”。

由于各种主客观因素的制约,当时人(甚至包括当事人)的回忆史料不一定是百分之百正确,这已成为史学界的共识。林启是不是求是书院的主要创办者,不能完全依据回忆录。即使是回忆录,也要注意还有其他持不同说法的回忆录,如上述陆懋勋的《浙江髙等学堂缘起记》、项藻馨的《项兰生自订年谱》,就说:“(光绪)二十二年丙申,嘉定廖中丞抚浙,卓识远见,筹强国之策,曰先储才。……乃以二十三年丁酉正月,就因事籍没之普慈寺,改建黉舍,名曰‘求是书院’。”“浙江巡抚廖谷似寿丰,以发封之普慈寺址,创设求是中西书院(以讲求实学为旨,故定名求是),委派杭州府知府林迪臣启兼任总办,陆冕侪师懋勋为监院。”只提到是廖寿丰为主创办了求是书院,而没有说林启是创办者。

陆懋勋在求是书院创办的整个过程中,一直协助巡抚廖寿丰做一些书院筹建的具体工作;求是书院成立后,一直是作为总办林启的副手(监院)。项藻馨是求是书院的第一届学生,后又留院任帮教习。他们对于创建求是书院的史实应是清楚了解的。

与回忆录相比较,对于此事的记载相对更可靠的应是产生于当时的各种史料,这些史料均指向是廖寿丰为主创办了求是书院。

从名义上说,当时无论是官方文件还是新闻报道,都指明是浙江巡抚创办了求是书院。1896年秋《申报》等报刊上陆续刊出的相关消息,都称是“浙省”举办中西学堂、“浙省”设立中西书院,既然是“浙省”而不是杭府创办,自然是由巡抚主持其事。而且向朝廷报告求是书院开办的奏折,也是由浙江巡抚廖寿丰递上的。

从求是书院创办过程的事实看,从一开始,杭州新派士绅创办中西书院的要求,是向巡抚廖寿丰提出的。1896年初提出创办中西书院的议题,士绅们或是通过巡抚的幕僚吴品珩、陈星赓等“请其道地于谷帅(按:即巡抚廖寿丰)”,或是直接拜谒巡抚,作游说、陈请工作。至1896年秋,“中峰沈毅为之”———“中峰”即巡抚廖寿丰,他创办中西书院的决心已定,毅然行之,开始组织人员搜集包括天津中西学堂、南京储才学堂、“东洋学堂”在内的“各处章程加以斟酌”。参照考虑后的结果,是廖寿丰决定:“拟先从西学书院入手(教中文已成者,课其语言文字,及化学、图算等等,给以膏奖,以三十人为额)。”即招收受过中等程度教育的学生入学、接受语言文字和西学教育的高等教育学校。继而他又否决了原先在旧书院基础上改建新书院的计划,定议另行“在普慈寺内开设西塾”。求是书院的开办经费和常年经费来源及数量,更是巡抚廖寿丰所筹划。在多方筹集并平衡新旧各派利益之后,廖寿丰决定从杭城各书院基金项下拨银二万元作为开办经费,至于常年经费,则是分别从东城讲舍的膏火、各书院的贴奖存典生息、省城各局(官书局、采访局,续纂盐法志局)等处的常例经费中设法腾挪挤提。在书院的人事安排方面,不仅总办林启、监院陆懋勋这两个主要负责人是廖寿丰任命,书院的教习也大多由廖寿丰选聘。正教习王令赓是廖寿丰聘定的,其他各位副教习、教习的选聘,大多都是廖寿丰通过陆懋勋托请人脉广泛的汪康年帮忙打听并罗致的。从陆懋勋与汪康年的通信中看,汪康年通过陆懋勋报请廖寿丰定夺或廖寿丰让陆懋勋请汪康年帮忙打听或告知意向的正教习、副教习和教习的人选就有傅兰雅、陆之翰、瞿昂来、张国珍、张石如、黄达夫、张兼三、容揆等。求是书院创办时的课程,也是廖寿丰亲自主持订定的。第一届学生的招考试卷,在经总办林启“评定甲乙”后,也是“复呈浙抚廖大中丞一律鉴定”,然后决定录取名单的。所以陆懋勋在求是书院开院前夕告诉汪康年:“现在院中各事中丞定意,而杭府总其纲也。”总之,求是书院从发起创办到开院后的一段时间里,廖寿丰是这一过程中的主持者、各项要事的最后决断者,直至他离职回籍。当时正是因为有了廖寿丰的“沉毅为之”,才有求是书院较顺利的创办。

这里还须提及被后人遗忘了的求是书院创办前期的另一位重要人物———聂缉椝。聂氏是一位热心洋务的官员,思想较开通,对近代新事物一向持比较开放、积极的态度,1893年由苏松太道台升任浙江按察使兼洋务总局督办,其间曾三次署任布政使。他对浙江创办中西书院一直很关心,对此前汪康年等创立崇实书院没能成功很是惋惜,表示愿意促成此事。但作为巡抚副手,聂缉椝多次表示由他出面发起此事不太合适,希望由地方士绅们“具禀以开其端”(用现在的话说是先向上级打报告),然后他从中顺水推舟而赞成之最为妥当。这正是戊戌期间许多地方创办新式学堂所走的路径。所以他表态说,此次创办中西书院“如下有创议承办之举,渠便力主”。而且在他升任江苏省布政使但还没有正式赴任(仍留浙江署布政使职)的1896年8月至11月期间,一直在推动及协助廖寿丰筹建中西书院,并表示愿意负责筹款,打算动用他权力范围内的日本租地之费、己丑水灾赈余等款项,作为筹建中西书院的经费。因此陆懋勋说,在浙江当局筹划创办中西书院的活动中,“聂方伯之意居多”。叶瀚也写信告诉汪康年:“官设学堂一事,系聂仲芳廉访主持”。

当然,林启对求是书院的创建及发展之作用的确很大,几乎每一位讲述求是书院历史的人都会提到杭州知府林启的贡献。自1896年4月谕旨批准林启署任杭州知府,1896年秋季廖寿丰正式启动创办中西书院的活动,林启即受命参与中西书院的筹建工作。尤其是按察使聂缉椝离杭后,林启成了仅次于廖寿丰的中西书院主要筹办者。至1897年2月被正式任命为书院的总办,林启成为求是书院的主要管理者。我们从相关史料中可以看到,当年参与书院筹建者的书信、当时报刊的报道及政府公文,所提及的大多是“定意”者巡抚廖寿丰的工作。而求是书院学生后来撰写的回忆文章,所提及的则大多是“总其纲”者林启的贡献,并留下代代相传的口碑,这正说明了林启所做的是筹建书院的前沿工作、书院成立后直接管理者的职任以及他关爱学生的风格。从各种记载看,书院筹建中他除了协助巡抚廖寿丰制定大政方针、参与重要事项的商讨外,主要是执行巡抚的决策以及一些具体的筹建工作,例如主持校舍的择定和改建,书院用人行政的讨论,以及其后的学生招考等。

总之,创办求是书院的是一个团队,为主的是巡抚廖寿丰,主要的执行者是杭州知府林启,他们的得力助手(具体事务操办者)是杭州士绅群体中的陆懋勋等人,同时不能遗忘的还有在创办过程的前期做出重要贡献的按察使(署布政使)聂缉椝。

三、求是书院创办初期是新式学堂还是新式书院?

求是书院创办初期是新式学堂还是新式书院?许多论者都认为求是书院创办时就是一所新式学堂。笔者以前撰写的相关文章和书中,也是持这一说法。现在看来,这是没有深入研究的结果。

这要从当年廖寿丰等创办这所学校之初没有称学堂而称书院的缘由说起。凡论述及此的论者几乎都说,当时称为“书院”是为避开保守势力阻挠而采取的一种文化策略。这个分析符合当时的一部分事实,也有一定的道理;所谓“一部分”和“一定的”,是因为事情不完全如此。除了部分是廖寿丰们出于被迫的文化策略考虑外,另一部分重要原因则是他们文化路线方面的主动选择。廖寿丰在向朝廷报告求是书院开办的奏折中指出,创办新教育机构的主要目的是“兼课中西实学”,即在实施传统学术中“经世致用”实学教育的同时,更要引进有裨实用的“泰西各学”。至于实现“兼课中西实学”的学校形式,廖寿丰们只考虑到固有的教育资源可以利用,并没有认为借助旧的学校形式实行“中”上加“西”的教育有什么不合适,所以他们提出的创办学校的方案是“酌筹改并”原有书院: 

查浙江杭州省城旧有敷文、崇文、紫阳、学海、诂经、东城书院六所,今方以制艺取士,势难骤为更张,另设则无此经费,唯有酌筹改并,因势倡导,择庠序有志之士,奖进而培植之,庶趋向端而成就易。

亦即在“制艺取士”制度仍然存在的当下,“骤为更张”则困难重重,另设学堂费财费力也不讨好,最佳选择是在整合原有书院的有形资源(例如腾挪挤占现有书院的经费等)和无形资源(例如沿用书院的办学经验等)的基础上,“酌筹改并,因势倡导”,建立新式书院。或者说,他们是以传统书院为平台,引进西学(外国语言文字及格致、化学、图算等),将原来的“制艺取士”改变为“实学取士”,培养高端的“切于时用”的新型人才。应该看到,浙江深厚的书院文化是廖寿丰们不容易甩掉的传统资源和前进的起点,借书院之形以引进西学,实现他们推行新教育内容的追求,是他们比较容易选择的改革路线。于是,他们所创办的这所学校在教学内容方面多是新的,这是这所学校的新之所在,也是它发展前进的生命力之所在;但它的管理体制、教学体制又是大体沿袭了传统书院的一套做法。

在管理体制方面,求是书院基本沿袭了多数传统书院的架构:设一位书院的主持者和一位负责日常事务的管理者,这位日常事务的管理者也称监院。区别只在于书院的主持者不称山长,而是像当时许多洋务机构的主持者一样称为总办,但他的职任和山长一样,不仅“综核事务,随时稽查”,即总管全院的各项事务,同时也沿袭旧书院的做法,主持全院的教学工作,并独自承担全院的中学教学工作(求是书院成立后除了聘请了西学教习外,并未另设中学教习),“每望日课中学,命题阅卷”,同时也兼任对学生的西学考核。总办之下设西学正教习和监院各一人。值得注意的是,求是书院没有和其他学堂或书院一样设立“总教习”,而是称为“正教习”,这是因为总教习本应是掌管全学堂教学事务的,但按照求是书院章程的管理架构,正教习是在总办的督率之下,统领两位西学副教习,承担全院的西学教学工作,同时教授化学及各种西学,兼课图算、语言文字,实际上是全院西学教学的主持者。监院的职责是管理包括财务在内的书院日常事务,也掌管书院的教务。这种总办(山长)加西学正教习的设置,正是廖寿丰等筹办者旧平台(书院)上加新内容(西学教育)的办学思路之产物。

在这种体制下,求是书院建立初期的教学体系便呈现出两个平行的课程系统:一是课程表上直接反映的西学教学,即从西方引入书院的西学高等通识教育体系,聘请具有新型知识结构的学者担任教习,采用的基本上是西方学校的教学方法———以教习课堂讲授为主,自学为辅,所以要有一个西式课程表做明确、标准化的定时、分班授课的规定;一是不用课程表,或曰课程表无法反映的中学教学(1897年《求是书院章程》载的课程表上,除了沿袭旧书院的练字课外,没有标出其他中学课程),仍沿袭旧书院山长主持教学的模式,其教学方法也如同旧书院一样,是学生自学加总办考课,包括每月朔日的月课,每月望日的加课,以及每年冬间由巡抚督同总办、监院、教习进行的会课。当然,这个旧形式所包含的内容已不是围绕科举考试,而是中国旧有学术中“切于时用”的“经世实学”。

同时,求是书院的学生培养体系也大致承袭旧书院。作为培养体系之开端的招生环节,求是书院一开始就在招生告示中规定,入学考试报名必具的身份条件是举人、贡生、生员、监生。这实际上仍是旧书院招录学生的模式:面向体制内的旨在整合传统人才资源,把旧的士人群体作为录取对象,目的是把传统精英阶层中那些愿意接受西学的人吸纳进新型书院,培养成转型时代所急需的实用型人才。

相比较而言,西学教学内容中最早引导求是书院走出旧传统的是在教学组织方面———求是书院创立之初就在西学教学中实施了分班教学制。但求是书院的分班教学还没有完全成形,不仅分班教学制并没有推广至中学教学中,而且如邵裴子所说,这种“班级之制颇不分明”。因为求是书院并没有建立近代学校才有的年级制,它的分班制不是年级制下的分班,而是按照入学考试时的中学成绩进行分班,而且不同的课程会有不同的分班:“往往头班学生而英、算入较低班次者,又有低班学生而英、算入较高班次者,教课时间之分配颇感困难。”因而也没有升级或留级的制度,学生入校按照入学考试的成绩编定班次后,每年按照该年的总成绩,决定每个学生是否可以“升班”。这种与年级制不同的“升班”制,学生并不是按年级为单位逐年升级,而是品学优秀者可逐级“升班”,其他学生则留在原班继续学习。因此学生在校没有学习年限的规定,只规定了五年“住院”年限,限内除了因不守院规“遣出”(开除)以及“试隽入官者”“学业有专门成就者”可以“告退”外,其他则“不得无故辍学”。其中还有一层言外之意是,五年限满可以“告退”。所以求是书院也没有毕业制度,即没有学业完成后毕业、如何毕业及毕业条件的明确规定。当年的学生也回忆说,求是书院“无休业年限,故从未办过毕业,至相当程度时,任学生自由退学”。这些,都可以说是旧书院制度的遗存。

我们现代人当然知道,新的教学内容必然会寻找与它适合的制度框架。或者说,西学教学内容的引进,必然会对旧教育制度起瓦解作用。这是规律,但这个规律发挥作用是缓慢的。求是书院成立后的一段时间,书院的管理和教学的确还是在这个旧中有新的书院框架中运行的。因此,1897年创建的求是书院还不是新式学堂,而是一所新式书院。

1898年9月求是书院开办了外院,1899年制订了新的章程,求是书院逐渐地从管理体制到教学体系、从西学教学到中学教学、从招生到学生毕业的学生培养体系,都逐步走出旧书院传统,向新式学堂转变。而这个转变的基本完成,则是浙江大学堂时期。

四、关于“求是大学堂”

几乎所有谈到浙江大学校史的人都会提到,在求是书院之后浙江大学堂之前,曾有过一个“求是大学堂”阶段。对此没人提出异议,因为这个说法有“根据”,最重要的根据是曾经的求是书院监院、总理陆懋勋的回忆:光绪二十七年,“时奉诏,将省城书院改设大学堂,十月,改求是书院为浙省求是大学堂,改总理为监督,任抚部道镕专折入告。二十八年,去求是名称为浙江大学堂。”曾任求是书院帮教习、副理的项藻馨在其自编年谱中也支持此说,称:是年冬,求是书院“更名浙江求是大学堂”。此后,又先后有毕业于浙江高等学堂的学生祝文白、蒋裳、郑晓沧的回忆文章采用这一说法,谓求是书院于1901年改称“浙江省求是大学堂”。

当时人(或当事人)后来撰写的回忆文章中提及求是书院改名之事的共有九位,除了上述陆懋勋等五位认为求是书院曾改为“求是大学堂”以外,另有四位则持不同意见。其中同样也曾是求是书院管理者、在陆懋勋之后辞职的陈汉弟则说:光绪二十七年秋,“陆总理入京供职,抚院任筱元(讳道镕)改求是书院为浙江大学堂”。其后,曾是求是书院学生的邵裴子、赵继昌和原浙江高等学堂学生朱宗良等,也持这一说法。

在各家记述中,关于求是书院改为大学堂的时间是比较统一的,即1901年11月(光绪二十七年十月),分歧在于求是书院有没有改名为“求是大学堂”这一阶段。

既然当时人(当事人)的回忆有不同,笔者认为学校改换名称以及学校改名的时间这类问题,还是应求证于官方文件。1902年1月22日(光绪二十七年十二月十三日),时任浙江巡抚任道镕(字筱沅,江苏宜兴人,1901年5月至1902年10月任浙江巡抚)递上的《为报全省书院遵旨改设学堂办理情形事奏折》中汇报说,浙江省自接奉各省城书院改办为大学堂的谕旨后,业已将求是书院“改为省城大学堂”。

但奇怪的是,任道镕在这份非常正式的报告本省高等教育机构“改设”的奏折中,通篇都没有清楚报出这所省城大学堂的具体校名,这似乎是一个不应有的疏忽。而且,当时(1902年2月下旬以前)的各家报刊报道相关消息时,也都没有提到这所大学堂的名称,各篇报道文章或曰“改作大学堂”,或曰“改作省城大学堂”,或曰“改为通省大学堂”,等等,就是没有在“大学堂”前出现“求是”二字,但也没有说清改称的是什么大学堂。究其原因,最大的可能是因为此时校名尚在讨论当中,甚至可能还有争论。

目前已知最早确定校名并向外公布的官方文件,是公布于1902年2月下旬(光绪二十八年正月中旬,即巡抚任道镕递上《为报全省书院遵旨改设学堂办理情形事奏折》的一个月之后)出刊的《浙江五日报》第1期上的《浙江大学堂招考章程》,从这份官方公布的章程名称便可知道,最迟在1902年2月之前已确定求是书院“改设”后的名称为“浙江大学堂”。陆懋勋说的改名时间是对的,但他所说的“求是大学堂”的名称,无论是官方文件还是当时报刊,自始至终都没有出现过。

多种史料都可证明,官方确定的求是书院之后的校名就是“浙江大学堂”。1902年5月7日(光绪二十八年三月三十日)由巡抚任道镕批示刊布并“通颁各属遵守”的《浙江大学堂试办章程》中,明确地说:“本学堂就原设之求是书院改为浙江大学堂”。即求是书院之后并没有“求是大学堂”的过渡。1909年修订的《浙江高等学堂现行章程》(上海图书馆藏)和1911年修订的《浙江高等学堂现行章程》(绍兴市图书馆藏)更清楚地说明:“本堂原为求是书院,创始于光绪二十三年四月,至二十七年十月改称浙江大学堂。”其他如宣统元年浙江当局编纂的《浙江清理财政局说明书》(第六册),以及此后历任巡抚的历次相关奏折,都明确地说明光绪二十七年求是书院是改名为浙江大学堂。当时的报刊如《浙江潮》第八期《调查会稿》(1903年9月)、《学部官报》第42期的《浙江高等学堂丁未年第一学期综计表》(1907年12月)等也都确认此说。

当然,“求是大学堂”的名称也不可能是无中生有。陆懋勋曾是求是书院管理者,从其为当事人的身份来说,他的说法似乎不会完全没有根据。此文撰写于1911年,时间并不算久远,因而也不应是记忆错误。估计其最大的可能是在1901年9月袁世凯上《奏办山东大学堂折》之后,求是书院的领导人中曾有过“求是大学堂”的拟议,并且已在求是书院领导人层面使用过这个名称,只是没有得到其继任者的认可,以及官方的批准。在陆懋勋离开求是书院后,巡抚任道镕和继任总理劳乃宣等人商定了“浙江大学堂”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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