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流量,置法律于不顾!女博主独闯哀牢山被调查,网友:超级支持

趣笔谈 2024-10-09 10:24:26

因为哀牢山或许存在的奇怪动物,而突然爆火,结果一位名为“苗疆陈朵朵”的女博主在社交媒体上发布一段视频,详细记录了她国庆假期期间在云南哀牢山进行的冒险之旅——独自搭帐篷露营2天1夜。

虽然她收获了流量,但是与此同时,还可能收获法律的制裁。

哀牢山,不仅是云南哀牢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许多珍稀动植物的家园。然而,正是这样一片需要精心保护的土地,却成为了很多博主追求流量的道具,陈朵朵就是其中之一。

公开资料显示,哀牢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地跨楚雄市、双柏县、南华县、景东县、镇沅县和新平县等3州(市)6县(市),其保护范围之广、生态价值之高,不言而喻。其实无论哪个自然保护区,都明确规定了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进入,原住居民除外。同时,保护区内也明确禁止开展徒步、攀登、露营等可能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的活动。

然而,博主“陈朵朵”却在哀牢山内搭帐篷露营,并拍摄视频进行传播。从视频中可以看出,她的行程经过了哀牢山的两个重要保护区——南华县保护区和镇沅县保护区。还出现了核心区的标识牌,这意味着她不仅进入了保护区,还深入到了保护最为严格的核心区域。

目前南华县管护局和镇沅县管护局的工作人员称将对“陈朵朵”在哀牢山搭帐篷露营的行为展开全面调查。

对于“陈朵朵”的这一行为,网友们也是议论纷纷。有网友表示,虽然博主的勇气可嘉,但她的行为却是对法律和自然的不尊重。他们认为,追求流量和关注度不能成为违反法律法规的借口,更不能以牺牲自然环境为代价换取个人利益,倘若如果这样的行为得不到制止,将会引发更多人效仿,从而对生态环境造成不可逆转的损害。

笔者以为:人类就有探险的欲望,无论出于好奇还是利益。专业的管理就好了。千万不要禁止。但是对于明知道会破坏环境的行为,还听之任之也是不可以的。而且倘若这个博主遇到点问题,比如失踪、遇险,那就意味着要投入巨大的人力物力进行救援,于此相伴的是更大的环境破坏。

给那些想以此搏流量出圈的博主一点建议:哀牢山看似神秘,实则危险重重,擅自探险终成送死。珍爱生命,远离险境,敬畏自然,莫让好奇心害了自己。

4 阅读:5849
评论列表
  • 2024-10-09 13:53

    保护区,一个不处罚后面会有更多人去蹭流量,到时候之前都是白保护了

  • 渐渐 12
    2024-10-09 13:33

    这种就得要,你进去后出事了,要人救你得出救援费才行

    极限 回复:
    救援原本就是要其承担开销的,哪怕人家再有爱心不可能自费,也不应当自费让救援队寒心。。明令禁止的就是找死,必须高价因为救援队承担风险更大。
  • 2024-10-09 13:51

    探索世界是英雄

    用户13xxx38 回复:
    那去已经探索完的地方作死呢?[得瑟]
  • 2024-10-09 13:14

    应该适当鼓励人去探险,襁褓中的孩子长不大!国内各种保护区禁区应该有相应的制度,估计是门槛太高,普通收入人群望而却步,可以跟保险公司合作,归来要登记探险路线和路线场景,这样就可以借助私人探险慢慢完成整个区域的备案!至于不登记擅自进入的,直接承担法律责任,如有意外不予救援,葬身大自然也是一个好归宿,当地植被也能尝尝进口食物![笑着哭]

  • 2024-10-09 20:14

    寻龙分金看缠山[并不简单]

  • 2024-10-09 12:43

    是保护区吗?还是禁区

  • 2024-10-09 15:48

    这个我看快手上传的很厉害,说她是大祭司,出省都要报备[笑着哭]还会用蛊什么的

  • 2024-10-10 08:58

    肯定是被那些无脑粉丝们怂恿着去的。无脑粉丝们动嘴,你是动刑,这会儿真型[点赞] 我就看到很多大博主下面有很多评论让那些博主去探索哀牢山的,什么都不懂,就喜欢怂恿别人去[呲牙笑]

  • 2024-10-11 02:53

    人家凭本事赚流量,你是动动嘴皮子确实也恶心

  • 2024-10-09 14:20

    社会救援团体出一个规定吧,如果是非标注地区可以根据实际难度适当收费救援。。对于明令禁止的区域探险者遇险,明令救援队拒绝救援!允许对方家庭出高价救援,但是不推荐接。。有些人找死就让他们自己承担后果!

  • 2024-10-09 19:54

    咋就这样的不能死里面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