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并不只3000万这么简单,毕竟16个家庭一瞬间“没了”多泪目啊。

一开始大家都以为是高速上突然限速导致了事故。
但随着幸存者的描述,事故原因慢慢还原
第一起事故是一辆无牌丰田SUV错过坡道出口,紧急刹车,造成轻微碰撞。
两人没有开到应急车道,而是停在了快车道上,互相指责。
这时,不幸的“天灾”出现了。雨水使道路湿滑,雾团影响视线。
就这样,一场高速灾难发生了。
16人死亡,66人受伤,8人重伤,49辆汽车被烧毁。车辆损失估计490万,人员赔偿近2000万,高速损失估计500万。

预计3000万。
可这是普通人一辈子都赚不到的钱。无论是第一次事故的责任人赔付,还是保险公司还是官方善后,都是惨痛的悲剧和教训
对此,很多网友热议了:
网友一、现在最严重是在小车道一直慢速行驶,前两天从深圳回来茂名,开平到茂名这段路是八车道的,货车总是在小车道,靠右车道即使没车他们也没有变回去。这种现象也是一种危险的。

网友二、由第一辆丰田SUV负全责,这起重大事故全是他一个人的责任。赔不起可以判死刑,这样以后高速口错过了就不会停车了。
网友三、追尾事故有很明显的责任划分准线。小车基本都有行车记录、匝道口一般都有监控,司机也有手机可以记录现场。为何还停在行车道上互相理论?
网友四、说那么多还不是违法成本太低!反正心里想的就是出了事故有保险!前些年某豪车冲上人行道致人死亡司机还在现场笑着说:我全险!应该对存在主观重大过错造成人员伤亡的驾驶员追责!

网友五、怪前车急刹者不懂法,交通法明文规定,安全距离是后车保持。你跟别人那么近干吗?他停车后车追尾,后车全责,他变道过程中后车追尾他全责。不明白很多人为什么喜欢跟前车那么近?你自己的安全寄托在别人身上?连最起码的刹车距离都没数,这种人就不准他上高速。
网友六、跟我猜的一样,又是错过匝道急刹车甚至倒车,完全不顾后方车辆,这么多家庭的惨剧他承担的起吗?强烈呼吁我们的交通法要改一改,这种情况屡禁不止根本原因罚的太轻太轻,建议吊销驾照,入狱10年。

网友九、高速公路局该有点想法了 ,为什么不在服务区给错过路口的车辆掉头呢 本来就有通道 ,该开通这个服务了, 好多车辆都是潜意识错过了就麻烦几十公里白跑,还有就是新手不知道提前变道,错过了在前面服务区可以掉头就会少些这样悲剧。
网友九、科一就开始考过了要下的高速路口,要继续行驶到下个高速路口再出,这些人也是醉了,驾照难道是买的吗?

唉……
只因你一个错过路口而导致此次的重大事故,真的害人害己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