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孩子充值“刷礼物”退款后又打赏14万!家长追讨遭拒,法院判了

老六趣事 2024-05-31 02:15:10

事件详情

一起涉及未成年人网络打赏的案例近日在北京四中院审结,揭示了家长在管理未成年人网络行为方面的重要责任。案件主角是一名10岁男童小宇(化名),他在未经母亲允许的情况下,两次使用母亲的手机和账户在某短视频平台上为主播打赏,总金额高达14万元人民币。

首次事件发生时,小宇趁母亲熟睡,利用记住的支付宝密码在平台充值近2万元用于打赏。母亲发现后,立即通过平台的未成年人误充值退款渠道申请退款,并得到平台的相应处理,但平台同时明确告知,若发生二次打赏,相关损失将由未成年人自行承担。

然而,时隔不久,小宇再次擅自使用母亲手机,在同一平台进行了更加频繁的打赏活动,两周内充值打赏次数达到数百次,金额累积至14万余元。当母亲再次申请退款时,因触及平台“不支持二次退款”的规定而遭到拒绝。为此,小宇的母亲以小宇的名义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平台返还全部打赏款项、利息及律师费用。

法院审理过程中发现,该账户不仅被小宇使用,也存在其他家庭成员使用的痕迹,账户内发布的内容及登录地点均显示出成年人行为特征。基于此,法院认定监护人对账户管理不善,且在已经知晓孩子有大额打赏行为后,未能有效监管孩子并限制账户使用,存在明显过错。

一审法院因此判定,考虑到监护人的疏忽和平台的退款规则,平台应退还小宇母亲2万余元及其利息作为补偿,并承担律师费用。小宇母亲不满判决结果提出上诉,但二审法院维持了一审判决,强调监护人未充分履行监管责任是导致二次打赏的根本原因,平台在已有明确提示的情况下,一审判决的退款与赔偿安排是合理的。最终,北京四中院的二审判决确认了原判,驳回上诉,重申了家长在防止未成年人非理性网络消费中的关键作用。

小编有话说

这起事件不仅是一次法律纠纷的裁决,更是对社会、家庭以及网络平台共同承担未成年人保护责任的一次深刻警醒。

从法律的角度看,平台在初次退款后已明确警告,尽到了告知义务,而家长未能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类似事件重演,这是法院判决家长需承担部分责任的关键。

从家庭教育的视角,这个案例凸显了数字时代父母教育的新挑战。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孩子们越来越早地接触智能手机和平板电脑,网络世界既是知识的海洋也是潜在的风险之地。家长除了提供物质条件外,更需加强对孩子的网络安全教育和金钱观念培养,设置合理的上网规则,监督孩子的网络行为,尤其是对于支付密码等敏感信息的保管。小宇事件警示所有家长,对于孩子的网络监管不能掉以轻心,一旦发现不当行为,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再次发生。

对于网络平台而言,虽然此案中平台遵循了事先设定的规则,但从社会责任角度看,仍需不断优化未成年人保护机制,比如通过技术手段加强识别未成年人用户,实施更为严格的支付验证流程,以及提供更多面向家长的监控和教育工具。长远来看,构建一个健康、安全的网络环境,需要平台、家庭与社会的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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