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臭的秘密
1985年10月3日,香港屯门新区的安丽大厦,楼道里弥漫着刺鼻的恶臭。住户刘成龙的房间内,发生了一起骇人听闻的凶杀案。物业人员在接到报警后,发现门锁已被更换,无法进入。紧急情况下,警方和消防员破门而入,眼前的景象让所有人都惊呆了——一具开始腐烂的男性尸体躺在床上,周围是溅落的血迹,令人作呕的气味弥漫在空气中。
死者刘成龙,26岁,家境普通,是一名运输工人。他的身上有多达13处刀伤,致命伤集中在脖子上。法医推测,凶器是一把超过20公分的菜刀,死者在睡梦中遭到袭击。现场没有被翻动的痕迹,房门和窗户完好无损,警方怀疑凶手与死者关系密切,作案后带走了钥匙,锁上了门。
随着调查的深入,警方很快锁定了死者的前女友李雪芳。她与刘成龙有过亲密的关系,甚至曾持有房间的钥匙。李雪芳的出现让案件的真相更加扑朔迷离。
深渊中的自白
在警局的审问室里,李雪芳起初表现得平静而自然,然而当被询问案发当天的行踪时,她的沉默让人不安。最终,她突然开口,令人震惊地承认:“我杀了他,我用菜刀把他砍死了。”这一句话如同重磅炸弹,令在场的警员目瞪口呆。
李雪芳,20岁,曾是刘成龙的青梅竹马,然而两人因家庭反对和争吵而分手。案发当天,她声称是为了归还钥匙,却遭到了刘成龙的侵犯。愤怒与屈辱交织在她心中,最终化为致命的杀意。她用菜刀结束了这段痛苦的关系,随后冷静地清理现场,锁门离去。
随着审问的深入,李雪芳的口供细致入微,她描述了案发的经过,甚至连作案时的穿着都一一列举。然而,警方在现场并未找到作案工具,尽管李雪芳认罪,案件的真相却依然模糊。
爱情的代价
案件进入审理阶段,李雪芳的辩护律师试图为她争取“误杀”的可能,然而控方却认为李雪芳有足够的时间冷静下来,最终选择了杀人。经过三个半小时的商议,陪审团一致认定李雪芳谋杀罪名成立,法官判处她死刑。面对这一判决,李雪芳显得异常冷静,仿佛早已做好了赴死的准备。
就在案件似乎尘埃落定之际,3个月后,吴锦棠的出现打破了这一平静。吴锦棠,自称才是真正的凶手。他是李雪芳的新男友,案发当天在得知李雪芳遭到侵犯后,愤怒地冲向刘成龙的住所。吴锦棠声称,自己与刘成龙发生了冲突,最终在自卫中杀了他。
吴锦棠的自首令案件再度回到审判的舞台,李雪芳也被召回法庭。她承认自己曾经的口供部分属实,但否认了杀人。她将责任推给了吴锦棠,称自己只是想保护他,不愿让他承担罪责。吴锦棠则坚持自己的说法,然而法庭对他证词的可信度产生了怀疑。
案件的真相在两人的口供中交错,李雪芳与吴锦棠的情感纠葛与责任推诿让人感到无奈。法官最终判定吴锦棠的口供不可信,维持原判,李雪芳被特赦为终身监禁。这起案件不仅是对真相的追寻,更是对人性、爱情与法律的深刻考验。李雪芳是否真的是为了爱情而选择顶罪?而吴锦棠又是否在为爱而承担了不应有的责任?在这场错综复杂的情感纠葛中,究竟谁才是真正的凶手,或许只有当事人最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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