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说说被人遗忘的青海夏斐事件。
这个事件发生在1987年,是一起典型的家教暴力事件,不过比较特殊的是,施暴者是孩子的亲生母亲,结果是这个头脑狂乱的妇女丧失了起码的人性,竟然用铁棍活活地打死了自己的儿子。
事情发生在青海省果洛藏族自治州的大武镇。1987年12月21日,大武镇的玛沁县第一小学四年级二班的九岁学生夏斐,因为期末考试成绩有两门课的成绩低于90分,未达到母亲规定的要求,被母亲毒打4小时之久,最终身受重伤、不治身亡。
当时,夏斐的期末考试数学得了82分,名列全班第二;语文得了79分,列第五。但在他的母亲问及考试情况时,夏斐怕挨打,就谎称都在90分以上。12月21日,夏斐被母亲拉着一起到学校向老师询问考试情况,班主任将考试情况如实相告。尽管夏斐当场哭着向母亲承认了说谎的错误,但一回到家中,还是被母亲扒光了衣服,用铁制的三角形木锉狠狠地殴打,从中午12点一直打到下午的4点,直到夏斐被打得奄奄一息,躺在沙发上一动不动,狠心的母亲才停住手洗衣服去了。等下午5点钟,夏斐母亲见儿子不出声气,才去叫大夫。大夫来后见情况危急,赶忙吩咐送医院抢救,但等送到医院时,孩子已经在车上失去了幼小的生命。
这个事件,在当年的中国大陆曾经引起过一段短时间的热议。并在1987年12月29日《人民日报》的头版予以报道,当时有不少人都知道。事发后,因为法治的欠缺,夏斐母亲没有受到刑法的制裁,只是受到了当地媒体和舆论的批评。后来听说她因后悔万分,自杀身亡了
这种事件,因涉及未成年人保护、亲子关系、我们教育制度等诸多的难题,尽管引发了社会广泛的关注,但直至今天实际上也依然在不断地鲜活上演。被害者夏斐年仅九岁,是学校年级的少先队中队长,学习成绩一向在全班名列前茅,却只因没有完成母亲所定的90分以上的考试成绩,并且隐瞒了几分,便横遭毒打致死。显然于理,于法,于德都是不能容忍的。可是中国传统社会文化,决定了人权的脆弱,决定了法律难以进入家庭,所以至今,社会上也是含糊其词,从没有实现法律的有效监管。
按一般法理来讲,夏斐的母亲是有罪的,应当被判接近极刑的重刑,而自杀的结局,不但不足以深刻的教育社会,长久下去反倒是麻痹人和有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