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食剩骨,正餐奉母”,是否应列入第二十五孝?

说历史的女人 2024-12-01 20:51:56

2024年最感动人的,最催人泪下的热点事件,大概莫过于“儿食剩骨,正餐奉母”了,有不少网友已经“任性”地将9岁多的二年级学生李士博列入2024感动中国第一位,甚至有很多人认为应该将之列入第二十五孝,即把传统的“二十四孝”再加一“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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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实,这件事触动了广大中国人的“泪点”,第一次看到这个视频,了解这件事的人,无不热泪盈眶、泪流满面,甚至唏嘘不已。作为一个中国人,或者一个人,有点良知的,有点同情心、同理心的,恐怕都会为之感动。然而,在感动之余,我们还要思考什么?此举真的应该列入“二十五孝”?

这件事是在10月中旬开始受到关注的。事发在河南省南阳市淅川县毛堂乡大庙小学。

这天午饭后,准备上课时,班主任王老师发现少了一个叫李士博的男生。坐第一排的一个女生告老师说,李士博还在学校食堂吃他们剩下的饭菜,并说李士博每天中午都是这样。老师赶到餐厅一看,果然如此。

小男孩正在吃面条,面前放着一堆骨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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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李士博每天中午都把自己的一份学校免费午餐送给自己的母亲吃,自己只吃同学们剩下的饭菜。当然,小孩子都馋,或者还没有吃饱,他还把同学们吃剩下的骨头再啃一遍。

当王老师在同学们的指引下来到校门口时,他瞬间泪崩。李士博的蓬头垢面的母亲正蹲在地下津津有味吃孩子送给她的饭。老师问李士博吃饱没有,孩子回答:“妈妈能吃饱就行了,我年纪小,喝点水就饱了。”

王老师将此事发视频到网上,迅速引起强烈反响。

李士博的父亲在三年前去世,留下智障的妻子和三个孩子。李士博最小,他的两个姐姐跟母亲一样都是智障患者,这个小男孩就代父“肩负”起了家里的重任。但他实在太小,也做不了太多,只是帮母亲做饭、洗衣服等,再有就是省出自己在学校的一顿免费午餐给母亲吃。

据悉,李士博家是“五保户”,家里享受政府提供的低保待遇。但由于四口人中三个都是智障,他家的生活还是很困难。难得有一个懂事的孩子,也可怜了这个不到10岁的儿童。

视频在网上发酵后,几乎所有的人都对李士博给予高度评价:

“儿食剩骨,正餐奉母,我高贤弟一尺身,贤弟高我一昆仑。”

“学业未完成,做人已毕业。”

更有人用文言文为李士博撰写了一篇文章以表彰:

儿食剩骨,正餐奉母

豫州有童,名曰士博,李氏子也。年方十岁,父早亡,家贫,与二姊及病母相依,度日艰难。虽幼,然肩家计,孝意甚笃。

博入乡学,堂有膳以助贫生。一日,师见博拾同窗弃骨而食,怪之,乃察。乃见博每午蹲于堂门,母立于外。问之,方知博以堂中膳奉母,己则食同窗剩骨。

其行也,纯孝至真。虽幼而明大义,处艰而知孝亲。师感其德,闻者皆动容。赞其年少有义,孝行感天,诚为人中之杰,乡里之范也。

第二十五孝名垂青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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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短文也传遍全网,点赞者众,并对把李士博列入第“二十五孝”这个提议拍手叫好。从文章的文言文形式可以看出,大家在此说的“二十四孝”,并非指2011年评选出的“新二十四孝”,而是传承已久的经典二十四孝,可见大家对李士博的评价有多高!然而,笔者对此有不同看法。接下来咱们看看传统二十四孝都讲些什么,李士博有没有资格入选。

1:孝感动天

这是说五帝之一舜孝敬父亲的故事。舜的父亲和继母对他很不好,数次想害死他,比如让舜修补谷仓仓顶时,他们在下面纵火;让舜挖井时,他们往井里填土等。即便父亲如此对他,他仍旧对父亲很孝顺,毕恭毕敬。

舜的举动感动了天帝,于是,他耕地时大象给他帮忙,鸟儿为他除草。最终,尧把两个女儿都嫁给了他,并选他当了接班人。舜登上天子之位后,依旧对父亲很孝敬,成了中华孝道的标榜者。

不过这个故事太过久远,甚至有神话(或者神化)色彩,大象和鸟能替人干活吗?所以可信度存疑!

2:戏彩娱亲

说的是春秋时期楚国的隐士老莱子。他七十岁时还经常穿着五色彩衣,手里拿着拨浪鼓,像孩子那样逗父母开心。一次他不小心摔跤了,为了不让二老担心,便像小孩儿似的故意躺在地上撒泼哭闹,让父母哈哈大笑。

这个故事感觉就像相声大师马三立的作品《逗你玩》,尽管对父母的孝心有所表现,但可信度多高,推广价值多大?恐怕也得存疑。

3:鹿乳奉亲

春秋时的周郯子,为了给父母治疗眼疾,他披着鹿皮,到深山混进鹿群里,找野鹿挤奶给父母喝。有次差点被猎人误杀。

这个孝子有献身精神,但在那个时候,似乎并不算突出。

4:百里负米

说孔子的得意弟子子路,早年家中贫穷,自己常常吃野菜,却从百里之外背米回家侍奉双亲。后来他当官了,还经常怀念逝去的双亲:要是父母还活着多好啊!

子路虽有孝心,但这岂不是旧时一个普通农民都能做到的吗?显然有点“矫情”了,恐怕是因为有其名师孔圣人的“背书”,才入选二十四孝的吧。

五:啮指痛心

这个说的也是孔子的弟子曾参,他经常上山砍柴。一次家里来了客人,母亲不知怎么招待,于是用牙咬自己的手指。在山里的曾参突然感到心疼,便知道是母亲在呼唤自己了,于是连忙回到家,果然如此。母子连心啊!

这个故事有点玄,也恐怕跟孔子的背书有关。

六:芦衣顺母

这个故事在戏台上常有表现。说的也是孔子的弟子周闵损。继母常虐待他,让他穿芦花做的棉衣,而他的弟弟(继母的亲生)却穿棉花做的棉衣。一次父亲用鞭子打他,衣服打破飞出了芦花。父大惊,方知儿子受虐待,于是欲回家休妻。闵损求父曰:留下母亲只是我一个人受冷,休了母亲三个孩子都要挨冻啊!

于是父亲就饶了妻子。此后继母就回心转意,待闵损如亲子了。当然,心怀大度的闵损也得到了孔子的大赞。

七:亲尝汤药

说的是汉文帝刘恒,母亲卧病三年,他精心服侍,以至于目不交睫,衣不解带,亲尝汤药。这个其实也稀松平常,只不过是刘恒贵为天子,从而闻名天下,不必过于吹捧。再说,作为中国历史上的一位“仁君”,难道不可以为天下人做出点表率?

八:拾葚异器

汉朝的蔡顺,在战乱和饥荒年月,到野外拾桑葚回去吃。他把拾到的黑色桑葚和红色桑葚分别用两个篓子存放,熟透的黑色桑葚甜,让母亲吃,红色的桑葚酸,自己吃。这个也稀松平常,只要是懂事的孩子都能做到。

九:埋儿奉母

东汉人郭巨,家贫,为了孝敬母亲,竟然想把儿子活埋了,与妻说:“儿子可以再有,母亲死了不能复生,不如埋掉儿子,节省些粮食供养母亲。”

这简直是灭绝人性!上帝面前人人平等,所有人都有生存权,岂能为了母亲而杀害儿子?连自己的儿子都能杀,还想指望他干什么好事?况且,他本身就犯了一个严重的逻辑错误。古人有训: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你杀了后代能叫孝吗?如果他母亲知道了还不一巴掌扇过去:小兔崽子,你羞先人哩!悔不该当初生了你!

幸亏郭巨在挖坟坑时挖出了一坛黄金,有钱了,儿子才有幸没有被活埋。

但这一幕是真的骇人,这跟易牙杀儿子给齐桓公吃有什么区别?不知道这个家伙是如何入选二十四孝的,简直是民族之耻!其实这个故事也是在宣扬君臣、父子之类的封建等级观念,应该严厉批判。

十:卖身葬父

这个是说东汉人董永的,父亲去世了没钱办丧事,于是他想把自己卖给富贵人家为奴。但没有卖成,半路碰见七仙女。老天爷家闺女,有钱,替董永还了债不说,还嫁给了他。小董是“名利双收”啊!

此事就是《天仙配》的脚本,可信度存疑,恐怕是善于意淫的文人杜撰的。

十一:刻木事亲

东汉人丁兰,因思念亡故的父母,用木头刻成双亲的雕像,事之如生;吃饭时必先敬父母,然后才食。时间久了,他妻子便对木像生出不敬之意,用针扎木像之手,木像居然流血,并眼睛流泪。丁兰知道后,立马把妻子休了。

且不说敬拜偶像是不是真的孝顺父母,也不说针刺偶像会不会哭,但因此事而休妻就比较荒谬,果真如此,只能证明丁兰是个大男子主义者,而且是个糊涂蛋。

十二:涌泉跃鲤

东汉人姜诗(这名字起得有点恐怖),其妻庞氏对婆婆十分孝顺,经常到7里远的长江里取水、捉鱼回去侍奉婆婆。一日因风大,庞氏回来晚了,姜诗怀疑妻子怠慢母亲,将其赶出家门。

庞氏无奈,只能寄居在邻居家,但她仍纺纱织布卖钱让人送给婆婆继续行孝。后来,婆婆得知此事,便让儿子姜诗把妻子请回。庞氏回来之日,院里突然喷出泉水,跟长江水味道一模一样,并且还从泉水里涌出两条鲤鱼,并且以后每天泉水里都会跳出两条鲤鱼来。自此,庞氏就不必到长江里取水、捉鱼了。

这个故事的可信度也存疑,为何姜诗不到遥远的长江取水、捉鱼,非得让妻子去干?妻子因故回来晚了,他好意思把老婆赶走?故事暗含了什么信息?夫为妻纲?况且,结局也太过魔幻,不可信。

十三:怀橘遗亲

东汉末年的陆集,6岁时随父亲拜见大官僚袁术,临走前把两个橘子偷偷藏在怀里,欲带回家给母亲吃。袁术发现后,夸他懂事,小小年纪就知道孝敬母亲。

首先,这个小孩6岁就知道偷拿别人的东西,这岂不是跟“小时偷针,长大偷金”的古训相悖?以一种道德高标而否定另一种道德高标,可以吗?

再说,这跟李士博的故事有点类似,但李士博是拿自己的一份饭分给母亲的,不存在道德问题。当然,你可以反驳,陆集才6岁,不懂事,不应该被指“偷窃”;但你把他写进“二十四孝”,广为传唱,难道不会误导后世的小孩?这岂不是为了目的不择手段的原初性事例?所以,不值得提倡。

十四:扇枕温衾

东汉的黄香,9岁丧母,对父亲十分孝顺,为了让父亲睡好觉,夏天为父亲扇扇子,冬天为父亲暖被窝。

冬天给父亲暖被窝,且不说他小小的身子能不能把被褥暖热,单单这个举动是不是显得其父太自私甚至太残忍?年少丧母,父亲却如此对待小儿,你的父爱如山呢?故事传递了什么信息?父为子纲?

十五:行佣供母

南北朝齐人江革,父早亡。他在战乱中背着母亲逃难,路遇盗匪。匪欲杀之,江革说,你杀我无所谓,可怜老母无人照管啊。言外之意,看在老母薄面,饶我一命。劫匪感动其孝心,遂放了他。这个其实很一般,盗亦有道;再说,是他救了母亲,还是母亲救了他,彼此彼此。

至于后来,江革给人做帮佣养活老母,也是分内之事,难道他不该如此吗?何以标榜千秋?史载,他后来被举为孝廉,任五官中郎将。恐怕是当了官才让他成名的吧。

十六:闻雷泣墓

西晋人王裒(pou),母亲在世时怕雷,去世后葬在山林,每当下雨打雷,王裒就跪在母亲墓前安慰道:“母亲别怕,儿子在守着你呢。”

唉,这个怎么说呢?也许比较高尚,母亲死了,还在呵护、安慰母亲。给这个孝子点个赞吧!安慰,真的是一种爱。不过,最好在母亲活着时就安慰她,不要在她死了以后再做。

十七:哭竹生笋

三国时吴国人孟宗,母亲病重,医嘱用鲜竹笋做汤可治病。但冬天没有鲜竹笋,他就跑到竹林里,抱着竹子哭诉。于是乎,地上便冒出鲜竹笋来,他拿回去给母亲熬汤喝,母亲病愈。

这个跟“涌泉跃鲤”一样荒诞,逃不出“好人好报、感动上苍”的智弱思维。

十八:卧冰求鲤

晋朝人王祥,继母对待他不好,他不计较。继母生病,想吃活鲤鱼,适值天寒地冻,咋办?他直接解开衣服卧在冰上,冰忽然自行融化,跃出两条鲤鱼。继母食后,果然病愈。

仍是“涌泉跃鲤”的翻版,能不能来点新鲜的?假设真能用热身子融化寒冰,他自己岂不是也到冰点了,还能活下来?怎么后来还做官做到司空、太尉?一个字:假。

十九:扼虎救父

晋朝人杨香,他14岁时的一天,同父亲在田间割稻谷,突然窜出一只“吊睛白额大虫”,叼起父亲就走。说时迟那时快,只见少年杨香一个箭步,直接窜过去,扼住猛虎的咽喉!虎大骇,遂放下父亲落荒而逃……

这是写武松呢?还是后来施耐庵抄袭了杨香的故事?如果14岁的杨香真的这么勇猛,那么关于他的故事肯定还有很多,甚至比武松都多。晋朝那么乱,他肯定会被朝廷委以重任,当个大将军什么的,不至于打完虎之后就隐入烟尘吧。

二十:恣蚊饱血

西晋人吴猛,8岁就知孝顺父母,因家贫没有蚊帐,为了在夏天不让蚊子咬父亲,父亲睡觉时,他赤身裸体呆在父亲床前喂蚊子,哪怕再难受也不驱赶。

这跟那个为父亲暖被窝的9岁小孩故事如出一辙。如果真有,这个父亲也太残忍了,还好意思当爹?关键,蚊子是不是咬了这个小孩,就会放过他爹?有这么仁慈的蚊子?盗亦有道,那说的是人,不是畜生!

二十一:尝粪忧心

南北朝齐人庾黔娄,是个县令。父亲重病,医生说让他尝尝父亲的粪便,如果味苦,则没有大碍。县令果真尝了尝父亲的排泄物,发现味甜,内心十分忧虑(这是写越王勾践呢,还是越王勾践模仿了这个县官?),于是夜里跪拜北斗星,乞求上天保佑,哪怕自己代父去死!然而,父亲还是在三日之后病故。

终于来了个新鲜的,好人没有好报。可这岂不是在抱怨:老天爷你瞎了眼!

即便这个故事是真的,可操作性太差,不仅有辱人之嫌,而且太不卫生,就得了吧,不必标榜后世!

二十二:乳姑不怠

说唐朝人崔山南的祖母唐夫人,她十分孝顺婆婆。婆婆年老多病,唐夫人用自己的乳汁喂养婆婆数年,婆婆不再吃其他食物,身体依然健康。

一个女人的乳汁长期喂养一个婴儿尚且困难,小孩只吃奶恐怕也不行,能数年供养一个老太太吗?可信度存疑。

二十三:涤亲溺器

这是说北宋大诗人黄庭坚的,黄庭坚很孝敬母亲,每天晚上亲自给母亲洗夜壶。终于有个现实主义的故事了。然而,这也太一般般了吧。洗个尿灌都能上二十四孝,那么我也能上,呵呵。

二十四:弃官寻母

北宋人朱寿昌,他7岁时,亲生母(父亲的妾室)被父亲的大老婆欺负,无奈改嫁,自此母子分离。朱寿昌常思念其母,达50年之久。他官拜知州后,仍设法寻母。最终得到母亲的线索,决定弃官不做,专程去找母亲。在母亲70多岁时,母子团圆。

按说这个也够感人。不过同在宋朝,还有一个类似的案例。就是大名鼎鼎的包拯。他为了在家孝敬年迈的父母就曾辞官不做,直到父母去世之后,仍不忍回“单位”,而是在父母墓旁建草庐住下,守孝数年,才在乡亲们的劝说下离开。

包拯的孝举是世所公认的,而且他也是古今第一清官,岂不是更应该弘扬,而列入二十四孝?为何把这个指标让给比他小14岁的朱寿昌?

还有,前面有三个孔子的弟子,子路、曾参和周闵损,都列入二十四孝;那么,孔子本人难道不孝吗?做为忠孝仁义的代表,“孝悌”文化的首倡者,孔子更应该入选啊,难道他只是鼓动自己的弟子当孝子,而自己偷懒?逻辑不通。

综上所述,尽管“孝道”是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但是,被传千载的“二十四孝”却疑点重重:要么年代久远不可考,要么孝子有孔圣人的背景,要么太多神话或者荒诞不经的色彩,要么太过夸张,要么缺乏人性,太过残忍,要么有夫为妻纲、父为子纲之嫌,要么前后矛盾逻辑不通。

关键,24个经典“案例”,有几个是真实存在的?恐怕杜撰者居多。虽然百善孝为先,但“真善美”,必须以真为前提和基础,用虚构的虚假的东西何以标榜后世?怪不得如今不孝之子比比皆是!

故笔者以为“二十四孝”糟粕不少,所以,李士博还是不要去趟这滩浑水,把二十四孝再续上一孝。再者,他小小年纪,对他如此“抬举”,是不是有道德绑架之嫌?还是让他做一个普通人为好吧。

况且,纵观二十四孝,那些孝子贤孙所孝之对象,父母也好,婆婆也好,没有一个信息透露出,他们同李士博所孝对象是一样的,即“智障”人。而对于智障,你仍不嫌弃,而去尽孝心的话,那就是更高一层的爱了。

事实上,李士博不仅把自己的饭菜省出来给母亲吃,而且还是亲自看着母亲把饭吃完的,并非往那一放,了事,你爱吃不吃;他还用自己的小手给母亲梳理头发,其中的爱意也决不是装出来的。

因此,鉴于二十四孝的糟粕太多,就不要用传统礼教、“高大上”的道德标准来绑架我们的小男生了,让他自由、健康、简单地生活下去吧。

救救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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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李士博事件,我们需要思考的决不只是这些,应该拷问的还有很多,篇幅所限,不再多说。敬请关注,咱们下一篇文章再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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