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爱》的主人公已经脍炙人口,简爱的独立、自尊自爱已经深入人心,并鼓舞和激励着一代又一代的年轻人。
简爱与罗彻斯特的发自灵魂之间的尊重理解的爱情,让人由衷的欣赏与推崇,可是阁楼里的疯女人却是更易被人们所忽视与遗忘,读者代入主人公的情感下,这位来自西印度的疯女人很容易被当做是二人爱情的绊脚石,甚至是被厌恶,被埋怨。可正是她的疯癫、她的不堪,她的可怕,才引起对她的和疑惑和探索,她是在何等情况下会疯癫至此。
正如我们现在的精神医学知识所知,即便一个人有精神病遗传史,倘若没有后天环境的刺激,也是无法出生便就精神失常的。这位美丽的西印度女性是如何一步一步沦为阁楼里疯癫的失语者,更是发人深省。
疯女人-失败的反叛者
其实疯女人在古今中外的文学作品中向来是反叛失败的角色,甚至来不及反叛已被折磨至疯癫。
祥林嫂死鱼眼般的双目,奥菲利亚怀着怎样的绝望沉入湖底,辉发那拉氏是如何在偌大的皇宫里一步一步走向绝望断发明誓,甚至如今被拐卖,牙齿被一颗一颗拔掉,宛如畜生般被铁链拴着的小花梅。我相信这世界有光,可光没有洒在她身上,我想这些黑也应该被人们所知道,是为了更好更多的光明。她们该是受到如何的压迫,她们该是忍耐了多久。
她们地位低下,或是沦为男权社会权利斗争的牺牲品,或是成为婚姻交易的祭祀品,或是被周遭社会的漠视蚕食得只剩下一副躯壳。
在绝对的权利和地位下,她们丧失了话语权,彻底沦为了失语者。在极度的压抑、不堪和绝望下,大脑给予她们最后的保护,疯癫至此,只为留下这具有生物活力的躯体;唯有疯癫,才能给她们一丝喘息的机会。
女性在婚姻中的失语
英国自18世纪以来,针对女性的行为上的限制与日俱增,要求女性顺从、温顺、要讨丈夫的欢心,认为她们应该成为“天使”,女性被作为男性的附属品。
伯莎·梅森亦是时代的牺牲品和受害者,她在发疯之前原始西班牙的大家闺秀,出身高贵、长相美丽、衣食无忧、家境优渥。突然被告知嫁给一个英国男人,这一切源自罗切斯特父亲的贪恋,贪恋这位女性带来的财富。二人婚后过得并不幸福,婚后矛盾激化,加上当时英国的婚姻还是由教会法院管辖,婚姻被视为男女之间的神圣结合而不可结束。
二人的关系逐渐破灭,双方彼此折磨,这种糟糕的状况使得罗彻斯特对她进行报复性的禁闭,一方面,罗彻斯特他惬意周游列国,不停地更换情人,花费大部分却是来自伯莎的陪嫁,何其讽刺。伯莎·梅森在这段婚姻中只要没能讨丈夫的欢心,没有克制住自己的欲望,那便是邪恶的存在,是没有话语权的一方。
不疯癫何以生存
后现代主义哲学认为,知识以语言为媒介,语言通常会优待某些价值观点而贬损其他价值观,“话语权”作为权利和知识的统一体,获得了对理论和现实的控制。简而言之,权利和话语不可分割,权利通过话语实现,话语是权利的一种表现方式。占据统治地位的主题对被动的一方有着绝对的话语权,被动的一方被剥夺话语权,彻底沦为“失语者”。在婚姻的利益关系中,伯莎是无可奈何的,或许反抗过,但终究终日被锁在隐蔽的阁楼里,如蝼蚁般偷生,不疯癫,何以生存。
女性不该是房中的天使该是自己的女王
当伯莎被发现,罗彻斯特祈求简·爱留下来的时候,希望她违背伦理当他的情人的时候,或许不论简·爱还是伯莎,皆是失语者,皆要被要求成为男人们心中的“房中天使”。
可是简·爱拒绝了,或许伯莎和简爱是作者有意想要展现的现实和理想中的女性现状,从现实中的残酷中,呼吁女性在婚姻、爱情中同样是平等的、相互尊重的。正是这样超前进步的女性思想才使得简爱成为经典、经久不衰,典雅犹存。杀死伯莎·梅森的正是一直束缚她们的男权社会,她们只是受压抑的女性群体之一,或许这种压迫从古至今一直都在。更加让我们意识到女性意识的觉醒是多么重要,女性的自我价值实现是多么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