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猫作为国宝动物,深受大家喜爱,同时大熊猫也享受着法律和道德素养的双重保护。然而世事无绝对,总有个别人或多或少的会对熊猫做出一些不文明举动。
近期成都大熊猫繁育研究基地集中通报了16起不文明观看熊猫处罚结果,不文明行为包括:投喂零食、大声喧哗、无意将水瓶等物品掉落大熊猫活动场、故意扔东西进大熊猫活动场等等。
根据这些行为的性质,对应给予这些人不同程度的惩罚措施:有批评教育、一年内禁止入园、五年内禁止入园、终身禁止入园等等。
其中在“终身禁止入园”名单中,一名8岁的孩子尤为惹人注目,他的不文明行为是:向大熊猫活动场内扔玩具小熊猫。
通过这些处罚案例的规律来看,凡是“无意”扔东西的行为,大多是一到五年禁止入园;而凡是“有意”扔物品的行为,几乎都是终身禁止入园。
不过由于当事人仅仅8岁,年龄太小,所以对于他的处罚结果引起很多网友讨论。大家的争议点在于:对一个8岁的孩子采取最高等级的惩罚,是否过于严重?
很多网友觉得8岁已经到了“知对错”的年龄,应该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否则会有更多小朋友效仿,要一视同仁,甚至认为应该让其监护人连带受罚。
也有很多网友觉得处罚过重,这么小的孩子应该给予宽容,终身禁入有些“冷血”,甚至提及了人与动物的地位问题。
园方之所以有这样的处理结果,想必一定是结合了当时的场景、当事人的动机等等,最后进行综合考虑而定的。不文明观赏动物的行为想要杜绝,一定是要让大家知道各种行为的严重性,若是惩罚措施也要因人而异,确实容易引起更多争议。
不过有位网友说了这样一段话:当这位8岁的孩子长大后,他的孩子想看熊猫,他该如何跟孩子解释?当他长大后懂事了,难道真的不可以给他一个改正的机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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