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据青综法罚决〔2024〕第109号了解:2024年10月30日查,当事人青岛广合春工程有限公司在汇川路以东、涞水路以北施工单位施工工地未设置硬质围挡;未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
青岛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青岛广合春工程有限公司处以罚款1万元。
据了解,该项目位于李沧区汇川路以东、涞水路以北、天水路以南。总占地面积3.78公顷,总建筑面积约3.9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为2.8万平方米,规划建设48班小学。建设教学楼、报告厅、餐厅、风雨操场、地下车库、室外运动场地等项目,项目建成后可提供2000余学位,该项目建设单位为青岛世园新城镇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中建八局发展建设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