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开始,新的军官制度施行,军官的退役方式发生了新的变化。关于军官的退役方式,2021年1月1日起施行《退役军人保障法》已经做出明确,第二十一条规定:对退役的军官,国家采取退休、转业、逐月领取退役金、复员等方式妥善安置。
可见,新的时期,军官退役方式已经从法律层面加以固化,短时期内不可能出现新的调整。
一般情况下,一项法律、法规的修订需要结合形势任务的变化,并具备一定的前瞻性和稳定性,其修订的周期也不会太短,比如“兵役法”距离上次修订的时间间隔为10年。
1、退休: ①担任师级以上职务,且达到服现役最高年龄,或者军龄满30年或者年满50周岁,本人申请退休的军官;②军龄满30年或者年满50周岁的团职以下军官;③未达到退休年龄,因公致残和因病经医院证明基本丧失工作能力的军官;④接近服现役最高年龄的师职以上军官,不宜继续服现役,且不宜转业到地方工作的。
2、转业:①达到平时服现役最高年龄的;②受军队编制员额限制不能调整使用的;③因身体状况不能坚持军队正常工作但能够适应地方工作的;④其他原因需要退出现役作转业安置的。
3、逐月领取退役金:大校以下军官退役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本人申请,经审核批准后可以以逐月领取退役金方式安置:①担任军官满16年的;②担任军士和军官累计满16年的;③服役满20年的;④直接选拔招录军官、特招入伍军官晋升(授予)少校以上军衔后达龄退役的。
从以上内容可以看出,军官的不同退役方式有相对明确的适用范围与条件,以“转业”为例,并没有“尉官”不安排转业的说法。之所以会有军官退役方式发生调整或尉官取消转业安置的传言,反映了当下军官服役的心态变化与焦虑。
在倡导长期服役及“蹲苗”的背景下,尉官“转业”的服役年限被拉长,也就是说,未来只有一部分达到服役最高年龄的“上尉”才可能实现转业安置。同时,“少校”逐月成为政策宣讲的重点,“逐月”政策成为未来军官退役的引导方向,在当下“逐月”并不被多数人看好的情况下,一些同志便产生了未来可能取消“转业”安置的担忧。
需要指出的是,尽管转业的安置方式不可能取消,但未来军官的退役的方式选择中,转业的名额一定是收紧的,上尉以下的军衔转业将会严控,而达龄上尉以上军衔的军官才是转业安置的主流。但是,按照新的军官制度,上尉达到最高服役年龄已经满40岁,这样的年龄转业地方恐怕已经没有优势,因此,上尉、少校军官如何在“转业”、“逐月”中取舍将是未来考虑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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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可能刺激军人的情况当问题,可以肯定的是居心不良[得瑟]
政策不稳定,能走早走,要安置。
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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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在家中坐,锅从天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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