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投降后,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开始对日本战犯进行公开审判,即著名的东京审判。这是继纽伦堡审判之后的又一次国际大审判,是二战结束初期清算法西斯罪行,维护正义与和平的重大举措之一,但也是一次存在严重缺憾的审判。
1945年11月,欧洲国际军事法庭在纽伦堡集中审判德国法西斯各级战犯。纳粹德国获得了应有下场,军国主义的日本战犯自然也应受到相同的处理。
战后,在日本可谓“一手遮天”的驻日最高统帅麦克阿瑟一贯主张单独审判日本战犯,但迫于其它盟国的强大压力,不得不放弃这一提议,向中、苏、英、法等10国发出通知,要求各国派出法律人员来东京,组成国际军事法庭。
1946年2月18日,麦克阿瑟任命澳大利亚的韦伯为首席法官,其余国各派一名法官组成国际联合法官团,由美国人季南担任首席检察官。
在参与这次审判的11个国家法官中,有7个讲英语和使用英美法系,最高法官来自英美两国的铁杆盟友澳大利亚,首席法官又是美国人。因此,法庭的审判程序自然而然地按照英美法系进行。
远东国际军事法庭由11个盟国法官联合组成,座次如何安排?这的确是众口难调。
韦伯有意使亲近的美、英排在一、二位。中国法官梅汝璈得知后,严肃地指出:“若论个人之座位,我本不在意,但既然我们代表各自国家,我还需请示本国政府。”并说:“在整个战争期间,中国受日本侵害最早、抵抗最久、损失最重,而英美起初却对日本侵略一再妥协,所以中国绝对不能接受排在英国之后。法官排序应当按照投降仪式中的签字顺序才最合适。”
梅汝璈又笑称:“如果各位同仁不赞成这一办法,我们不妨找一个体重测量器来,然后以体重之大小来排座,体重者居中,体轻者居旁。”一席话说得法官们都笑了起来。
但是,处于维护英美利益的需要,韦伯并没有听从梅汝璈的申诉。在正式媒体见面会前的彩排中,英国法官仍排在美国之后。梅汝璈果断脱下法官服,并严词表示:中国绝对不能接受此种安排,否则我就是千古罪人,如果法官团不接受的我的陈情,那我只能辞职回国,由政府派愿意接受此种屈辱安排的人来接替!
为了维护法官团的团结,韦伯只好同意表决。表决结果,梅汝璈的建议获得通过,中国法官的位置被排在第二位。梅汝璈的这一举动,让在场的其他法官对这位中国小个子刮目相看。
尘归尘,土归土每天早晨,美国宪兵将这些战犯从著名的巢鸭监狱押上囚车,囚车四周围满黑布,前后各有一辆军用吉普押送,下午庭审结束后,再按原样押回。
中国检察官向哲浚在法庭上大义凛然又淡定从容。他的英语表述准确流畅且铿锵有力,为中国作的检控开场白可谓言惊四座,博得了满堂彩。
由于法庭奉行的是英美法系的无罪推论理念,即要证明战犯有罪,就必须推翻所有对其的无罪抗辩,这对于继续将战犯定罪的中国法官提出了严峻的考验。
向哲浚、梅汝璈及其他十几位中国同仁进行了殚精竭虑、艰苦卓绝的斗争,积极与其他国家审判人员积极合作,最终确认了东条英机、坂垣征四郎、土肥原贤二、松井石根等7名甲级战犯有罪定论,7人最终被判绞刑,另外21名战犯分别被判无期或有期徒刑。
1948年12月23日,7名甲级战犯被执行绞刑。在蒙蒙细雨中,7具尸体被装在两辆大卡车里,送往横滨久保尚火葬场。望着前陆军头子的骨灰,已经火花了120多名战犯的火葬场场长不断的念叨:“终于都结束了,这就应该是东条的下场!”
无法弥补的缺憾随着各甲级战犯化为尘土,东京审判也全部结束了。但这是一场正义而有重大缺憾的审判,也是一场没有完成的审判。这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审判自始至终都受美国国家私利的影响。美国出于已经开始的冷战政策,一开始就将审判重点放在与美国交战直接关联的战犯身上,对于别的战犯,能轻判就轻判,能不审就不审,不愿意花费过多精力;对于那些能够为自己所用的战犯,不管是否罪恶滔天,也不管别国是否反对,都尽全力庇护。
二是没有追究最大战犯——日本天皇的罪责。为了把日本改造成为美国未来在远东遏制苏联和其它社会主义力量的前沿阵地,美国最终决定不将天皇裕仁作为战犯处理。正是美国出于私利,才让最大的战犯裕仁天皇逃脱了被逮捕和审判的命运。
三是臭名昭著的日本731细菌部队首犯石井四郎逃脱审判。美国为了获得石井四郎的细菌战实验资料,竟然与其达成秘密交易。最终,石井四郎交出所有资料,换取了美国不予起诉的回报。不光如此,石井四郎后来还被美国秘密聘为生化武器顾问,在美国的德特里克堡继续进行肮脏的细菌战研究。
四是对军国主义分子的清理极其不彻底。1946年,盟军总部向日本递交了一份清洗计划,要求处理多达20多万的七类反动分子,但这份计划最终草草了事。
随着美苏争霸愈演愈烈,美国急需把日本变成反共桥头堡,于是对这些战犯大加庇护和释放。
到1958年,所有战犯得到赦免,这些战犯出狱后卷土重来,重新进入政界活动,有的甚至官至首相。美国的这些做法,让日本军国主义流毒一直肆虐到今,让东京审判的成效大打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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