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底,一份被公开的判决书,拉响了2021年反垄断的第一枪。比较意外的是,垄断方竟是“名不见经传”的小公司。
根据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上的一份判决书文件显示,赣州聚源美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下文简称:聚源美),2019年11月30日以来,为更好的拓展梅江区、梅县区的外卖业务,对上线其他外卖平台网络订餐平台的多平台商户,利用后台管理软件实施限制措施,具体限制措施有:在用餐高峰期将商户设置置休状态、缩小商户配送范围等手段,强迫入驻商户下线、关闭、卸载其他外卖平台网络订餐平台。
通过企查查APP查询发现,这家公司成立于2019年7月25日,属于是小微企业。该公司在梅州市承包的是该地区的美团外卖业务,判决书提到的“强迫入驻商户下线、关闭、卸载”其他外卖平台网络订餐平台中,主要是饿了么及该地区其他的在线外卖平台。
自国内开始加大反垄断力度,各界一致的表示支持,但目光一直聚焦在“大欺小”的事件身上。作为2021年反垄断的开年“大戏”,小公司作为垄断案违法一方的事件,给愈演愈烈的反垄断浪潮带来了一个全新的拷问。庞然大物的外卖平台饿了么,竟然被一家小微企业“欺压”,公众对反垄断的朴素认知或许该重新梳理梳理了。
一、小公司也能垄断?几十年来,自PC互联网向移动互联网的迁移完成后,互联网正在向经济生活的纵深发展。网友使用手机APP点餐,平台骑手配送上门的在线外卖,已是数亿人的日常生活方式。据CNNIC第46次调查报告显示,截至2020年6月,我国网上外卖用户规模达4.09亿,占网民整体的43.5%;手机网上外卖用户规模达4.07亿占手机网民的43.7%。
作为本地生活服务一个重要的分支,在线外卖行业的竞争也呈现着典型的区域化色彩。文章开头提到的小公司欺负大公司,原因也在于该行业区域化的特殊性。作为美团外卖的承包公司,在当地市场份额形成优势后,使用“不正当竞争”手段可以进一步巩固自身的优势,打破了公众对反垄断案件施害方比受害方强大的固有印象。
值得思考的是,聚源美是如何做到“排挤”饿了么?
根据判决书文件中“处罚依据”的段落显示,《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四条“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十二条规定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三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微妙的是用技术手段妨碍和破坏其他网络产品和服务的正常运行,也就是说,这不仅仅是一起单纯的“二选一”事件。聚源美还使用了技术手段去“发现”中小商户使用了非美团外卖的在线外卖平台,并随之进行了“二选一”。了解整个事件的脉络后,作为背后平台的美团外卖,似乎也很难逃脱关系。笔者比较质疑的是2个点:
1、外卖平台向外卖外包服务商开放的权限边界在哪里;众所周知,当下的在线外卖平台(包括饿了么、美团外卖)在不同地区皆采用着直营或加盟两种商业模式,在梅州市地区,聚源美就属于加盟公司。直营分公司的模式很简单,暂且不提。在加盟商模式中,平台给第三方开放的后台权限是有限的。
聚源美针对“不听话”的商家,进行了“在用餐高峰期将商户设置置休状态、缩小商户配送范围等手段。”,意味着美团外卖在开放权限时,给了加盟商“自由”设置以上操作的权利,这种可以任意处理商户的“高级权限”,美团外卖该不该赋予第三方呢?
笔者认为,后台操作将商户设置为“置休状态”和“缩小配送范围”应该很严重的处罚手段,外卖平台在B端管理的顶层设计上,不该如此草率。甚至包括区域直营分公司,也不应该拥有过高的“生杀”大权。
2、小公司是如何通过“技术手段”获悉商户使用其他在线外卖平台的;要知道中小商户不会主动的把上线其他在线外卖平台的信息交给聚源美,而后者和中小商户的业务来往也主要通过美团外卖专为B端商户开发的APP渠道,难免不令人怀疑。
无论是B端APP也好,还是C端APP也好,作为外卖平台应用,它权利范围内能获取的信息也是有边界的。虽然聚源美违法事实已被确定,可问题核心或许并没那么简单。小公司是如何在技术层面实现对饿了么等外卖平台“降维打击”的?
以上两个问题才是一切根源,如果不能解决,类似蛇咬象的事件还会重复发生。
二、小公司何来胆魄搞垄断?聚源美作为在线外卖平台的第三方服务公司,利用平台给予的“权限”和支持,实现了在地域的垄断的事实。大众印象里,面对大公司的中小公司是弱势群体,缘它们何有胆魄做垄断呢?笔者认为,原因有三个。
1、背后或有大公司撑腰;商业竞争中,大公司拥有庞大的财力、人力和物力,与之形成竞争的中小企业,往往会采取“躲避”原则,能不直接冲突就不直接冲突。大的体量优势下,大公司凭借正当的手段,就能轻松的打压中小企业。背后若有另一个大公司 “撑腰”,中小企业的“胆量”就会增大,表面上看是蛇咬象,其实是另一头大象遥控蛇去咬象。
公开申请答复书截图
从梅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该案的公开申请答复书中内容可以发现,此件事的背景很复杂。
2、线下外卖区域性特点所致;作为本地生活服务的一个大类,与出行市场、社区团购等商业模式的特点类似,在线外卖拥有很强的区域性特点,当你在某个地区形成了优势,就可以利用该地区的“优势地位”,向对手发起不正当竞争。
纯线上服务的互联网服务竞争时,需要大规模的资金投入,如移动支付免手续费政策,会因为用户规模的增长导致投入增加。相比之下,具备区域特点的商业模式,可以选择重点城市重点投放的策略来“以小博大”。当年美团出行和滴滴竞争时就采用这种策略,集中力量在北京、上海等城市进行大额补贴,就在一定程度和滴滴形成了差异化竞争,在线外卖市场的竞争同理。
3、三四线市场,“承包制”已是常态;去年7月份,一家特殊的公司在美国纳斯达克上市。这家名为趣活的公司,业务范围主要有餐饮配送、共享单车运维、网约车司机管理、家政及其他等四大模块,我们熟知的美团、饿了么、滴滴等公司都在它的服务范围内。
在广域的三四线市场,在线外卖平台业务主要被各地的服务外包公司所承接。对于大平台而言,日常经营中考虑品牌形象、社会舆论和行业法规,很少明目张胆的利用优势地位进行垄断。相比之下,中小公司几乎没有这样的“心理负担”,在进行不正当竞争时会更为激进和大胆。
了解了在线外卖的行业特点,也就不难理解,为何蛇咬象的事件在很多地区频繁上演。这种现象也给国内反垄断问题提出了全新的拷问,大老虎要打,小老虎要不要打?
三、反垄断,大小“恶人”都要抑制过去数年,关于反垄断问题,公众焦点都放在大公司身上,可类似小“恶人”,由其特殊性也应该被制止,它们也会破坏市场健康秩序,造成恶劣影响。
1、由于是小公司,做事更容易不考虑后果;说句公平的话,卡在平台、商户和消费者之间的外包服务公司生存状况普遍并不好,为了利润和保持与外卖平台的合作“资格”,它们往往背负着沉重的“KPI”,为了实现营收目标获取生存,更易铤而走险。
2、纵容的后果,将被各行各业模仿;包括本地生活、在线外卖、出行市场甚至新兴的社区团购,服务外包公司已成为非常关键的一环。如果放任它们去破坏市场,将会形成一种错误的“示范效应”,如果各省市地区的各行各业类似的中小企业,都利用已有的优势地位,对周边的对手实行不正当竞争,所造成的后果将非常严重。
其实聚源美事件只是在线外卖行业类似问题的冰山一角,更多的案件由于取证难或受害方放弃诉讼,导致大量的中小商户被迫“二选一”。要知道,由于生态的差异,美团外卖和饿了么在用户群上并不是百分百重合,类似“二选一”事件往往不会针对肯德基、麦当劳这样的大型餐饮商户,中小商户一旦在某个平台“下架”,往往意味着不小的业务损失。
3、反垄断,勿以“恶”小而不治;俗话说商场如战场,对市场乱象如果不能从根上治理,往往治标不治本。从聚源美事件中能够明显感受到,蛇咬象的牙齿是背后平台所提供。如果没有外卖平台赋予的“超级权限”和可能的技术支持,力量弱小的外包服务公司,根本没有能力和胆量发起不正当竞争。
据相关数据显示,以工商登记为准,我国2020年1月至5月以来新增外卖相关企业10.6万家,较2019年同比增长766%。其中,今年4月和5月新增外卖相关企业数量均超过4.3万家,已经超过2019年全年新增数量。
而且,随着外卖行业的蓬勃发展,在餐饮业总营收与总利润的增量中,分别有75%和65%由外卖业务拉动。整个行业是正向发展,还是逆向的“内卷”,关键的地方就在竞争秩序的公平。放任类似事件的泛滥,会导致整个行业陷入困境。
2021年反垄断第一枪,贡献了一场蛇咬象的好戏。不仅仅大公司会“越界”,中小公司同样会成为“施害者”。维护市场竞争的健康秩序,从来不是一件简单的事。
英国伯克曾有句名言“良好的秩序是一切美好事物的基础”,中国反垄断任重而道远,除了典型垄断行为,一些不易被察觉或注意的垄断行为,同样应该被打击。
汕头市美团外卖也强迫商家二选一,我是美台外卖商家,现在开了饿了么平台,美团立马就把我线上佣金原来的18.5%调高到24.5%,打电话美团客服说我店开双平台不忠于美团。我现在还保留客服电话录音。求关注!
你要我删别的平台,我就删你的平台,最多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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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严惩,美团跟美团合作的都不是好东西!我就是梅江区的商家,把我最好卖的商品删了,把我配送费提高了!这种无耻的事情就美团才干的出来
呵呵,合作商来背锅了
利欲熏心
活该!
代理人战争!果然商场如战场
如果是专送,你开两个平台。出餐慢导致超时骑手一单会被罚款2块,接单到出餐时间5分钟内出餐完成,如果是众包估计你家单经常被骑手取消
鸡同鸭讲
这垄断罚的也太……
国内大小经商者,欺行霸市
直接说美团不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