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否听说过,一位省政府民政厅厅长被调任为地级市的市政府市长?这样的调动算不算提拔重用呢?今天我们就来探讨一下这个话题。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一些背景信息。就在今年3月份,河南省民政厅厅长、党组书记调任濮阳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党组书记、副市长、代理市长,旋即在濮阳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后,这名来自河南省民政的干部就正式出任濮阳市政府市长。这个消息在当时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一些人认为这样的调动是提拔重用,因为濮阳市长是一市之长,通过上万平方公里土体和数百万人民,权力更大;而另一些人则认为这不是提拔重用,因为民政厅厅长是省直机关一把手,在部门内的权威性更高。
那么,这次调动到底是不是提拔重用呢?其实,这个问题没有一个确定的标准答案。提拔重用的标准因地区、级别、职务的差异而有所不同。这个调动对于被调动者来说,可能是提拔重用,因为他在实权更高的职务上获得了更多的权力。但是,对于整个组织机构来说,这个调动可能并不是最优的决策。因为河南省民政厅的工作与濮阳市政府的工作有很大的不同,厅长与市长的职责以及所发挥的领导作用也有很大的区别。所以,我们不能简单地说这次职务调整是提拔重用还是别的什么。
总之,对于河南省民政厅厅长调任濮阳市政府市长是否属于提拔重用的这个话题,大家有不同的看法和观点。如果你对这个问题有自己的想法,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让我们一起探讨一下这个调动是否属于提拔重用。
(只讨论职位变化,不涉及现实调动)
说这事没有一点意义!
原来的河南省交通局长调任新乡市委书记才是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