摊上事了!嚣张跋扈的女子脚踹一级警官后续:被刑事强制、悔不当初

冰枫观察室 2023-11-08 12:15:33

“天狂必有雨,人狂必有祸”

浙江23岁女子踹的这一脚,直接坑了两代人,这位小仙女可“真刑”!

11月5日,东阳市公安局对一陈姓女子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当网友得知她的所作所为后,纷纷直呼大快人心!不关两年不解恨!

那么这位陈姓小仙女究竟做了什么惹众怒的事?

11月5日早上8时,东阳市横店镇进行马拉松比赛,就在比赛如火如荼的进行中,却传来一阵阵刺耳的叫骂声。

“你装什么装?”

“赶紧打开让我过去”

“你能把我怎样呢?”

在说这句话之前,一位女子便上前踹了一位民警一脚。也就是说,她的意思是,我即便踹了你一脚,你又能把我怎么样呢?

要知道,上一个这么嚣张的小仙女,现在还在牢里踩缝纫机呢!

而人民警察的职责就是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以及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而不是任由个别人又打又骂。

而这位女子之所以如此,是因为不满马拉松交通管制,觉得封道阻碍了她上班的路,因此强制要求民警给她打开。

看到这豆沙就不明白了,按理说,咱们国家每年都会有很多城市举办马拉松比赛,而在比赛前,都会提前好几天告知公众,会对哪条路进行交通管制,以此让市民朋友更改路线。

所以这位小仙女是没看到公告吗?还是觉得即便封路了,也没办法封住她?

因此,在她骑着电动车到了都督北街与江南路路口后,便颐指气使的让民警给她开门,在遭到拒绝后,就从骂爹骂娘上升到了动手。

根据现场目击者反应,女子一直在骂爹骂娘,还踢了好几次,而被她伤害的那个年纪大的民警始终没有还手。

然而这在她看来,就是民警怕了她。不以为耻反以为荣,好像觉得民警就应该让着她,忍受着她的怒气一般。

可最终的结果却让她追悔莫及!

据悉,这位年纪大的民警是两杠三星的警衔,虽然警衔和职务级别不挂钩,但在基层公安机关,这个年纪的老同志很可能就是一级警督。

一级警督是中国警衔体系的第六等级,由公安部部长授予、正处级、副处级、正科级以及专业技术高级、中级警官。

再退一步来说,无论这位民警是不是警督,即便只是个维护治安的保安,女子的做法也是不应该的。

再者,这位民警明显已经年近六十,对着和自己父亲差不多的叔叔辈,她是怎么骂的出口、下的去脚的?

这种目无法纪、狂妄至极、永远把公共场所当自己家客厅的小仙女,最终会为她的所作所为付出代价。

11月5日,东阳市公安局发布通报,具体如下:

1.23岁的陈某某欲横穿马拉松赛道被现场执勤民警阻止。

2. 经过劝阻后,陈某某情绪激动,并用电动车冲撞现场民警。

3. 被民警制止后,又用脚多次踢民警腿部。

4. 陈某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陈某某已经23岁了,并非未成年,为什么还能做出如此举动?

她的这一踹不仅自己不能考公和考编,还有可能影响下一代,更严重的是,如果民警追究的话,那么她很有可能因此进去踩缝纫机。

因为通报中的“刑事强制措施”,是指为了保障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采取的限制一定程度人身自由的方法。

很显然,这件事十分严重,她的行为已经涉嫌了犯罪,或许终身都会留有案底。

根据刑法第277条规定:无论是妨碍公务罪还是袭警罪,都会被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但女子的行为又符合相关司法解释中造成多人围观、交通堵塞等恶劣社会影响的规定,依法应当酌情从重处罚。

也许是知道自己摊上了多大事,女子之后又辩解称自己不知道他是民警,她以为是保安。

但当时民警是穿着警服的,胸前有警号,肩上还有警衔,所以她的辩解并不成立。

而且即便是保安,也不应该说打就打说骂就骂。

这样看来,女子并不认为自己做错了,只是觉得自己错把警察看成了保安。

如此态度、如此嚣张,就应该让她受到应有的处罚。

其次,这位被踹的民警属实脾气太好了,如果是脾气不好的民警,完全可以将其当场制服。

所以在这也要给这位民警点个赞,他用平和的方式,让女子为自己的行为买了单。

实际上,这已经不是第一个以身试法的小仙女了。

前几年,一女大学生在踢民警后笑称“最多拘15天,总有第一次”,而她也终将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

11月11日下午3点多,北京地铁八通线管庄站东厅安检处发生一起闹剧,一女子在进站时被安检人员发现携带刀具。

当时北京地铁一天内的客流数量达到了1200万,所以为了保障乘客的人身安全,每个人都必须过安检,并且要配合安检人员。

然而这位女子不仅私自携带12厘米的刀具,而且在被检查时还拒不配合,而后更是大闹安检处,对执法的民警多次进行拳打脚踢,甚至还踢民警裆部以及扇耳光。

对于这种目无法纪、嚣张放肆的狂徒,民警自然不会放任她,于是便将其强制带走,然而女子接下来的举动,更是让人瞠目结舌。

当民警问她知道自己会面临什么结果时,女子竟微笑这谁:“最多拘留15天,其次罚款,其次警告”,并称:“人生总要有对一次的尝试,好的坏的都要尝试,微笑面对生活”。

当女子被告知会被刑事拘留时,她还问警方:“能不能去拿化妆品卸妆”,态度如此嚣张,民警也如她所愿,被处以涉嫌妨害公务罪处以15日刑事拘留,但后面等待她的还不止于此。

而当女子的身份曝光后,更是让人不可思议。

能够做出如此行为的,并非一个精神病人,也并非一个不懂法的人,而是北京某医药大学的在校生。

女子姓张,河北衡水人,当时才22岁,正是大四实习期间,她进京也是为了去实习单位上班。

没想到却因为自己的不当言行,出了这样的事,在被刑事拘留后,大学毕业证、找工作时的无犯罪证明等都已成泡影,有这样的案底还想进入大医院的话,那么将是非常困难的。

实际上,无论是马拉松事件的陈某某,还是地铁事件中的张某,她们都并非不懂法,既然懂法也受过高等教育,又为何会做出这种事?

我想答案或许在于她们都觉得执法者不会和老百姓计较,也许也觉得自己的行为没什么大不了的,也许也在于这种撒泼打诨、无理取闹的事没少干,只不过这次却贴到了铁板。

韩非子曾说:“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

作为执法者,作为一个有执行力的社会,就应该拿出该有的态度,对这种试图挑战法律的人必须依法依纪依规处理。

因为她们并非小孩子,她们是懂规矩懂法律的,所以应该为自己的鲁莽行为买单。

与此同时,她们也应该庆幸自己生活在一个和谐安稳的国家,不然在其他国家,早已吃了好几粒“花生米”了。

对于这件事,希望当地政府查清真相,客观公正处理,既不要让老百姓蒙冤,也不要让执法者心寒。

对此你是怎么看的?你在生活中遇到过这种人吗?欢迎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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