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中期股票索赔的法律初判

小士自媒体 2024-06-06 12:43:25
虚假陈述行为1: 2024年1月30日,公司公告了业绩预告:公司预测 2023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在 100 万元到 300 万元之间,但是在2024 年 4 月 30日,公司公告了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当中却被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同一天,公司还公告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相应对 2023 年年度、2022 年年度、2021 对年度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涉及调整共计-15,260,517.38 元。 索赔条件: 在2024年1月30日至2024年4月29日之间买入中国中期股票,且在2024年4月29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 虚假陈述行为2: 在2024 年 4 月 30日,公司还公告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相应对 2023 年年度、2022 年年度、2021 对年度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涉及调整共计-15,260,517.38 元。 索赔条件: 2022年4月30日至2024年4月29日之间买入,且2024年4月29日收盘时有持仓的投资者可以参与索赔。 虚假陈述行为3: 中期在2023年8月5日收到《关于对中国中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ST 中期 2023 年 4 月 29 日披露的《2022 年年度报告》显示, 公司 2022 年经审计营业收入 3,178.17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39.91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87.70 万元。因 2022 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公司股票交易于 2023 年 5 月 5 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ST 中期未按规定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未对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予以提示。 索赔条件: 2023年1月31日至2023年4月29日之间买入,且2023年4月29日收盘时有持仓的投资者,包括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 虚假陈述行为4: 2021-04-30公告了《2020年年度报告》,然后在2021年6月18日公告了《2020年年度报告更正公告》。 索赔条件:2021-04-30至2021年6月18日之间买入,且2021年6月18日收盘时有持仓的投资者,包括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 但这个索赔诉讼时效马上就要过去,符合本条的索赔条件的抓紧时间起诉。 最终以法院的认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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