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报考点网上确认通告

广东在职研究生课程 2024-11-01 04:32:40
佛山市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网上确认公告 温馨提示:先前已完成10月中旬报名的考生,需要参加10月31日-11月5日的网上确认,请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确认,否则无法参加考试。 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确认工作即将开始,佛山市招生办公室报考点(4428)采用网上确认方式,网上提交资料入口(手机登录网址)。 考生进入登陆页面后,输入学信网账号、密码,核对本人的网报信息、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照片后等待审核结果,无需到现场审核。 一、实施范围 符合部、省关于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各项条件要求,符合佛山市招生办公室报考点(4428)要求且网上缴费成功的考生。 二、审核条件及要求 佛山市招生办公室报考点(4428)将审核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 (一)佛山市户籍应、往届毕业生或同等学力考生。 (二)佛山市工作或居住的非佛山市户籍应、往届毕业生或同等学力考生。 (三)佛山市内高校的应届毕业生。 (四)在佛山实习且报考广东省招生单位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将不安排审核。 三、确认报名 (一)考生网上提交资料 考生首次上传材料开始时间:2024年10月31日10:00。 考生首次上传材料结束时间:2024年11月4日15:00。考生需在此时间前首次提交审核材料进行确认。 考生重新补充材料截止时间:2024年11月5日12:00。网上确认审核不通过的考生,须在此时间前重新提交审核材料,逾期不能补传重审。 考生须于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确认平台,完成本人的“核对网报信息、上传本人图像照片、上传身份证及其它相关材料照片”等手续,逾期不再补办。建议考生尽早提交审核材料,以免审核不通过却没有充足的时间准备补充材料。 (二)考生资格确认时间 2024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工作日期间对考生资料进行网上审核。审核结果48小时内通过确认系统反馈(提交材料考生人数过多及特殊情况除外)。审核不通过的考生,应按提示重新上传相关材料,未及时上传材料的考生将不能通过审核。请考生及时登录确认系统查询审核结果。 (三)考生补充材料时间 已经上传材料但审核不通过的考生,原则上在收到反馈信息后一天内补充上传材料,最晚不得超过11月5日12:00。 四、网上确认需提交材料及标准 网上确认需上传的证件、材料照片及标准,详见下文《佛山市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上传材料要求》。 咨询电话:0757-12345。六、考点安排:待定。 本报考点根据报考院校、报考人数和考试科目等情况,统筹编排在本市5区的初中(高中)进行考试。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打印为准。 七、准考证打印 考生须于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查询具体考试地点。 八、注意事项 (一)考生必须在网上报名时完成报名费支付,未交费考生信息为无效信息,不能参加网上确认。 (二)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三)不符合本报考点条件的考生,请尽快重新选择其他符合条件的报考点,以免耽误报考。 (四)如有考生须申请合理便利,请携带《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提供合理便利申请表》、残疾人证(或医院诊断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于2024年11月12日前到佛山市教育局咨询厅(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同济西路9号)现场申请。 佛山市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网上确认上传材料要求 一、准考证照片 本人近三个月内正面、免冠、无妆、白色或浅蓝色背景电子证件照(用于准考证照片),宽高比例3:4;支持jpg或jpeg格式,照片大小不超过500K。要求: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双耳对称,左右肩平衡,人像清晰、神态自然,无明显畸变。不要翻拍冲洗照片,不要对照片做处理或使用美颜拍照(否则影响复试录取)。 二、考生手持身份证照片 本人手持身份证照(拍摄时,手持本人身份证,将持证的手臂和上半身整个拍进照片,头部和肩部要端正,头发不得遮挡脸部或造成阴影,要露出五官;确保身份证上的所有信息清晰可见、完整,没有被遮挡或者被手指捏压)。 三、身份证照片 本人身份证原件正反面照片。正、反面两张上传,身份证边框完整,字迹清晰可见,亮度均匀。 四、学历学籍材料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必须上传相应证明材料: 本(专)科或同等学力考生提供毕业证书或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未取得毕业证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考生,须上传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出具的相关证明(成绩证明)。 在境外获得学历证书的考生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如毕业后姓名或身份证号有变动的,除上传上述材料外还需上传户口本曾用名记录或公安机关开具的相关证明。 五、户籍、社保、居住证等材料 (一)佛山市户籍应、往届毕业生或同等学力考生: 户口簿首页及个人页,集体户口的上传个人单页。 (二)非佛山市户籍在佛山市工作或居住的应、往届毕业生或同等学力考生: 上传以下①②③中任何一项证明材料:①2024年9月或10月的佛山市社保参保证明;②佛山市有效居住证;③2024年10月28日前核发的《佛山市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回执或凭证》)。 考生可直接上传实体材料拍照图片或登录“粤省事”小程序下载电子版文档上传。 (三)非佛山市户籍就读于佛山市内高校的应届毕业生: 须提供高校就读证明或学生证内页(需有考生照片、姓名、学校名称、入学时间等内容)或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四)非佛山市户籍在佛山实习且报考广东省内招生单位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须提供实习单位开具的接收(或实习)证明。 (五)其他: 现役军人考生:上传军人身份证件和驻穗部队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除上述对应类别的材料外,还须上传退出现役证。 六、网上确认注意事项 (一)请考生在网上提交确认材料后,及时关注确认系统中对审核结果的反馈提示。提示“审核通过”的为确认成功,提示“审核不通过”的,请根据提示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上传补充材料。 (二)考生网上确认上传的材料必须清晰完整,真实有效。如提供虚假材料,一概不予确认,造成不能参加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来源:佛山市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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