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S去世后其孩子抚养权的归属问题,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四川简法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吴胤征律师和上海汉盛(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蔡小莉均对此发表了专业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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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角度而言,父母离婚后若其中一方去世,子女的抚养权通常会归另一方,除非存在如吸毒、完全不具备抚养能力等特殊情况。在大S与汪小菲的案例中,由于他们的子女主要生活在中国台湾地区,因此还需考虑当地的相关规定。按照台湾地区的法律,离婚后若原定行使抚养权的一方去世,抚养权通常会转移到生存的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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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在实际操作中,还需要考虑更多因素。特别是当子女已年满8周岁时,他们的意愿将被重点考虑。此外,经济条件、与孩子的亲疏程度等也是法院在判决时会综合考量的因素。因此,汪小菲争取到两个子女抚养权的机会虽然很大,但并非绝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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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在这个问题上,我们应该以孩子的最佳利益为出发点。无论抚养权最终归属于谁,都应确保孩子能够得到充分的关爱和照顾,避免他们成为双方家庭纷争的牺牲品。同时,我们也应该尊重孩子的意愿,让他们在合理的范围内参与到自己的抚养安排中来。希望双方能够以开放、真诚的态度进行协商,通过法律途径妥善处理抚养权问题,为孩子创造一个稳定、和谐的成长环境。大家有什么高见,欢迎支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