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监管局近日公开的信息显示,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沂南支行因为存在贷款“三查”不到位,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临沂监管分局罚款35万元,时任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沂南支行市场营销部主任龚超因对此负有责任被警告。
据了解,贷款“三查”制度是指贷前调查、贷时审查和贷后检查。通过实施贷款“三查”,有利于贷款人较为全面地了解和掌握借款人经营状况以及贷款的风险情况,及时发现风险隐患,采取相应风险防范和控制措施,保障银行信贷资金安全。
今年1月,齐鲁银行曾经因为贷款管理不到位、以信贷资金购买本行不良资产、违规向小微企业收取费用、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管理不到位等多项事由,被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合计达1495万元。除此以外,齐鲁银行近几年很少因为贷款“三查”不到位问题被处罚。
齐鲁银行成立于1996年,是全国首批、山东省首家设立并引进境外战略投资的城商行,近年来,齐鲁银行业绩增速持续放缓,2022年上半年-2024年上半年,该行营业收入同比增速分别为19.08%、10.88%、5.53%,净利润同比增速分别为18.01%、15.49%、16.98%。
在业绩增速不断放缓的同时,齐鲁银行也加快了扩张步伐,今年5月齐鲁银行菏泽分行开业请批,10月,齐鲁银行淄博分行举行开业仪式。目前山东16城市只有济宁、枣庄没有齐鲁银行设立的分行,另外烟台蓬莱支行、青岛城阳支行等也在今年陆续开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