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把自己的亲妹妹告上了法庭,这下,最后的亲情都断了。
江苏一对姐妹在去年8月份前往浙江舟山旅游,原本大家都开开心心的,一起去也有个伴,感受下当地的风土人情。
女子因咨询航班,到民宿前台走开了一会,这时泳池里还有4个孩子,其他孩子陆续回到了房间,只有4岁的女儿还在泳池玩耍。
妹妹此时想上卫生间,就离开了一会,可没想到,回来的时候,4岁的孩子在民宿泳池中溺亡。妹妹慌忙拉起来,但是已经来不及。
等女子回来,发现孩子死了,感觉天都塌了。
办理好女儿的后事,民宿老板在当地相关部门调解下,民宿赔偿了70万元。接着女子认为自己的妹妹也有责任,不应该离开孩子,将她告上法庭,索赔90万元。
不过法院并未支持,认为孩子的第一监护责任人是孩子母亲,女子妹妹没有主观过错。
网友评论:
@还能再吃一碗: 我看到说本来妹妹会愧疚一辈子的,现在被姐姐这么一告,反而没啥了。
@琼花湘自苦寒来: 不仅失去了女儿,也失去了亲妹妹。
@爱跳舞的小翁: 这回失去了孩子,姐妹这辈子也做不成了!
@想念的刺: 小时候我弟只要一哭我爸妈就打我,说我没照顾好我弟,可是我只大我弟三岁啊,大家都知道小孩子有时候哭是没有理由的,所以我小时候就不喜欢跟我弟两个人待一起,现在关系就比较微妙,虽然连着血脉,我弟也没做什么对不起我的事,也没有吵架啥的,但是就是不亲。然后现在我爸妈就会说你看看别人家兄弟姐妹如何如何,你看看你们怎么怎么样,我就觉得很讽刺。
@商河阿宝把子肉: 这就是那句,看好了没有功看不好都是过,孩子安息。
@瘦姐本瘦: 整个事,民宿老板最后成了最大的输家,赔70万,所以想开民宿的一定要注意。
@用户8869921681907: 平时各种德华上岗视频泛滥,现在看来德华也不好当啊。
@独自净化: 告泳池管理方都会被认同,告亲妹妹不知咋想的。
@丸辣,丸辣: 同时失去两位亲人。
@山城小灰灰户外拍: 是啊,两姐妹一辈子就是陌生人了。
@月光底下的我: 我们财务科长真抢了亲妹夫,两人多年不来往了。
@一一妈咪: 所以呢,还有只能自己带,我是给任何人都不放心,除非在我眼皮底下。
@ᯓ我是钱钱呀₅ ²º ໌້: 我就怕给别人看孩子,我朋友叫我帮忙顺带接娃儿,我就怕。娃儿又不是物品,叫我帮忙带东西我倒无所谓!
@小明: 怎么说呢?这种事谁都不愿意看到,但无论如何都无法挽回了,没有必要再来这么一出。
@大王驾到: 农村的大运河都没护栏,也没救生圈,我家亲戚踩单车经过,不小心掉进去了,全部责任都没人负责,求求运河装安全护栏,人命关天,就赤裸裸死了就不算数吗?
@快乐的小小吖: 所以说不是自己的孩子最好不要带。这是姐妹心里一辈子的结。
的确,像网友说的,带孩子是有责任的,没有意外皆大欢喜,有了意外两败俱伤,责任非常大。作为父母,要负起最大的责任,如果敢把孩子交给别人,那么就要有承担后果的勇气。
对此,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