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3年青岛民警被打死,凶手判7年后成黑老大,26年后案件终重启

炎黄小刺史 2024-09-16 04:08:42

1993年,青岛一名副处级警察在酒店制止斗殴时被当场打死。

凶手于竹君逃亡三年后落网,案件审理过程中,一审无期徒刑的判决在二审时竟被改判为七年有期徒刑。

死者妻子董淑英不甘心丈夫冤死,26年来四处奔波申诉,只为讨回一个公道。

于竹君为何能在服刑三年后就重获自由,甚至成为青岛的"黑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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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夜酒店,一拳夺命

1993年11月17日,青岛的夜晚寒意渐浓。西海岸大酒店灯火通明,觥筹交错间,一场悲剧正在酝酿。

41岁的单波,青岛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沧口大队副大队长,正和同事们在酒店招待四川来的同行。谁能想到,这竟是他人生的最后一夜。

晚上9点多,酒酣耳热之际,酒店大堂突然传来一阵喧哗。

原来是几个酒客因碰撞起了争执,眼看就要大打出手。作为警察的职业本能,让单波立即起身前去制止。

"都住手!我是警察!"单波亮明身份,试图平息事态。然而,他万万没想到,自己的正义之举,却换来了一记致命的重拳。

只见一个魁梧的身影冲上前来,对着单波怒吼:"你算什么东西,还敢管老子?"话音未落,一拳重重地砸在了单波的太阳穴上。

"砰"的一声,单波应声倒地,鲜血顺着额角流出,在地上汇成一片刺目的红。周围的人都惊呆了,谁也没料到事态会如此严重。

凶手见状,慌忙逃离现场。而单波,再也没能站起来。经抢救无效,这位年轻有为的警官,永远地离开了这个世界。

逃亡三年,警察难抓警察

打死单波的凶手叫于竹君,外号"嘎嘎",是青岛当地有名的混混。

这个人可不简单,有着"能量大""关系硬"的名声。

案发后,于竹君立即开始了他的逃亡之路。

他先是联系好友马建国,连夜逃往山东潍坊。在那里,他又通过狱友找到了一位欠他高利贷的保险公司经理李明。

李明给了于竹君13000元现金和一辆白色桑塔纳轿车。

有了这些,于竹君的逃亡之路才算真正开始。接下来的三年里,他辗转于徐州、郑州、广州等地,过着逍遥自在的日子。

令人匪夷所思的是,作为一个杀人嫌疑犯,于竹君居然能在逃亡期间还能挥金如土。

据后来警方缴获的物品清单显示,他随身携带大量现金,住的都是高档酒店。

更让人气愤的是,在逃亡期间,于竹君还曾派人给单波的遗孀董淑英传话,说愿意出50万私了此事。

这个数字在90年代堪称天文数字,但董淑英想都没想就拒绝了。

直到1996年6月12日,于竹君才在北京钓鱼台国宾馆被警方意外抓获。

当时警方是去抓另一个犯罪嫌疑人,没想到却意外逮到了于竹君。被捕时,他身上还带着6.89万元现金。

一审无期,二审七年

1998年4月23日,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于竹君案进行一审宣判。

法院认定,于竹君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赔偿死者家属经济损失5万余元。

然而,这个判决并没有让任何人满意。

单波的妻子董淑英认为量刑太轻,而于竹君则坚称自己无罪,双方都提起了上诉。

1998年11月,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二审。

令所有人大跌眼镜的是,二审判决竟然将于竹君的刑期从无期减至7年有期徒刑。

拿到判决书的那一刻,董淑英几乎崩溃。

她哭着质问法官:"无期改判7年,这公平吗?一个杀人凶手才判7年,这公平吗?"

面对董淑英的质问,青岛中院的法官也显得很无奈,只能说:"这是最高法院的判决,我们也爱莫能助。"

蹊跷判决,疑点重重

为什么会出现如此大的判决反转?董淑英在仔细对比两份判决书后,发现了诸多疑点。

一审时,法医鉴定明确指出单波死因是"头部受到外力作用导致颅内出血"。

然而到了二审,鉴定结果却微妙地改变了,变成"头部受外力作用(如碰、磕地面等)造成颅内出血"。

这看似微小的改动,实则完全改变了案件性质,将于竹君的责任从直接致死变成了间接致死。

单波体内的酒精含量在两次审判中出现了惊人的差异。一审时检测结果为33mg/100ml,而到了二审,这个数字竟然变成了133mg/100ml。

这一变化直接将单波的状态从清醒变成了轻微醉酒,无疑为减轻于竹君的罪责提供了有利条件。

这些细节的改变,无疑为于竹君减轻刑罚提供了依据。董淑英越想越觉得不对劲,她坚信,这起判决的背后一定有一双黑手在操控。

两份截然不同的起诉书

警嫂申诉,26年不放弃

从1998年二审判决开始,董淑英就踏上了漫长的申诉之路。

她四处奔波,向各级司法机关反映情况,希望能重新审理此案。

然而,现实总是令人失望。她的申诉一次次石沉大海,没有得到任何回应。

有时,她甚至怀疑自己是不是在做无用功。

但每当想起丈夫的音容笑貌,想起他为正义献身的那一刻,董淑英就又重新燃起了斗志。

她开始自学法律知识,希望能为丈夫讨回公道。

与此同时,于竹君的生活却是另一番景象。

他仅仅服刑3年就出狱了,回到青岛后很快就东山再起。

他先是开了一家酒行,接着又开了一家夜总会,生意做得风生水起。

更加令人发指的是,于竹君出狱后非但没有悔改之意,反而常在酒后肆无忌惮地炫耀:"我弄死警察都没事,老聂什么下场你不知道?"。

这个"老聂"指的是青岛另一个黑社会头目聂磊。于竹君的狂妄自大,无疑是对法律的又一次挑衅。

聂磊

扫黑除恶,曙光乍现

时光飞逝,转眼间已是2018年。

这一年,国家开展了声势浩大的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对董淑英来说,这无疑是一个难得的机会。

2019年11月,董淑英将精心准备的申诉材料递交给了中央第四巡视组。

这一次,她的诉求终于得到了重视。

一个月后,董淑英收到了来自最高检的回复,称已将她的申诉材料转交山东省检察院依法处理。

这个消息让她看到了希望的曙光。

2021年6月26日,山东省青岛市公安局发布了一则悬赏令,向社会公开征集以于竹君为首的涉黑涉恶犯罪组织违法犯罪线索。

同时,对于竹君批准逮捕并进行网上追逃。

这一消息犹如晴天霹雳,震惊了整个青岛。

曾经不可一世的"黑老大"于竹君,如今竟沦为了阶下囚。而董淑英26年的坚持,终于迎来了转机。

未完待续,正义终将到来

截至目前,于竹君案仍在调查中。但可以肯定的是,这个曾经令人发指的案件,终于重见天日。

回首这26年来的艰辛历程,董淑英感慨万千。

她说:"我这辈子最大的心愿,就是希望凶手能得到应有的惩罚。虽然丈夫已经不在了,但我要让他在九泉之下能够瞑目。"

这个案件不仅是一个普通的刑事案件,更是一面照妖镜,折射出了司法系统中存在的诸多问题。

它告诉我们,法律的公正不能只停留在纸面上,更要落实到每一个具体案件中。

董淑英的坚持,不仅是为了她的丈夫,更是为了千千万万个可能遭遇不公的普通人。

她的故事,激励着更多人勇敢地站出来,为公平正义发声。

如今,随着扫黑除恶行动的深入开展,我们有理由相信,像于竹君这样的"法外之人"终将无处遁形。法律的天平,终将回归公平公正。

正如董淑英所说:"我相信,只要坚持,公道自在人心。"

让我们共同期待,这个尘封26年的案件,能够有一个令人信服的结果。正义也许会迟到,但绝不会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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