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论品级只论实权,巡按与巡抚哪个权力更大?

皮皮侠说历史 2025-01-16 14:22:48

不论品级只论实权,巡按与巡抚哪个权力更大?

在明清时期的官场中,有这样一位七品京官,他不仅能让一省之长战战兢兢,还能让各级地方官员如履薄冰。他就是巡按御史,虽品级不高,却"代天子巡狩",权力之大令人咋舌。从洪武年间设立之初,巡按就与巡抚之间产生了错综复杂的关系。明朝时期,巡按凭借监察权和人事权压制巡抚,但这种局面在清初被彻底改变。顺治十八年正月,随着康熙帝即位,朝廷下令停派各省巡按,自此巡抚一家独大,而巡按这个特殊的监察官职也就此退出了历史舞台。

监察使出巡:从汉朝到明朝的制度演变

巡按制度的历史源远流长,可以追溯到汉朝时期的十三部刺史制度。这些刺史们分赴各地,代表朝廷监察地方官员,考核政绩。

到了唐朝,监察制度更加完善,设立了御史台,派出监察御史巡视各地。宋朝时期,更是建立了完整的监察体系,御史们开始定期出巡,形成了较为固定的巡查区域。

明朝开国之初,太祖朱元璋深知监察制度的重要性。洪武十年,他下令派遣监察御史巡按州县,这便是明代巡按制度的开端。洪武二十四年,朱元璋又下令在各省设立了布政使司、按察使司和都指挥使司,也就是地方三司。

永乐年间,朝廷正式确立了"分巡天下"的制度。监察御史们被分派到全国各地,每个省份都设立了巡按御史的职位。每位巡按的任期为一年,一年期满就要回京复命。

虽然巡按在品级上只是七品京官,但他们却拥有特殊的权力。巡按可以监察一省之内的所有官员,从总督、巡抚这样的高官,到普通的州县官员,都在他们的监察范围之内。

巡按御史代表皇帝巡视地方,秉承"大事奏裁,小事立断"的原则处理政务。他们不仅要监察官员的行为,还要考核政绩,甚至可以对官员的升迁调动提出建议。

朱元璋设立巡按制度的目的很明确,就是要通过这些位卑而权重的京官来监督地方大员。在他看来,地方官员常年在外,难免会结党营私,因此需要派遣朝廷心腹前去监察。

这种制度设计体现了明朝统治者的智慧。通过派遣品级较低但权力较大的巡按,可以有效制衡地方势力,防止地方官员坐大。同时,巡按作为临时差遣的京官,任期有限,也不会在地方形成自己的势力。

在明朝中后期,巡按的权力不断扩大。他们不仅掌握了监察权,还逐渐获得了一定的人事权。通过对地方官员的考核和评价,巡按可以影响官员的升迁去留。

这种制度设计造就了一个特殊的现象:一个七品的京官,可以让三品、四品的地方大员对其毕恭毕敬。这种"官卑职重"的特点,使巡按成为了明朝官制中一个独特的存在。

权力持续膨胀:巡按踩在巡抚头上

明代中后期,巡按的权力不断向各个领域扩张。巡按们打着"代天子巡狩"的旗号,在地方上搅动风云。

一个巡按到任后,辖区内的所有官员都要按品级大小前来拜见。从总督、巡抚这样的高级官员,到普通的州县官吏,没有人敢怠慢这位朝廷特派的监察使。

巡按虽然名义上只负责监察,但实际上他们的触角已经伸向了军政和行政领域。当地方发生重大军事或政务事件时,巡按往往会以监察为名介入其中。

明朝中期以后,巡按开始逐步掌握人事考核权。他们可以对地方官员进行定期考核,写出考语,这些考语将直接影响官员的升迁和调动。

这种考核权给了巡按极大的话语权。地方官员为了在考核中获得好评,不得不对巡按礼遇有加。一些官员甚至不惜重金贿赂巡按,只为换取一个好考语。

巡按们还经常以"体察民情"为由,深入基层视察。他们走访村镇,询问百姓,收集地方官员的施政情况。这些信息都将成为考核的重要依据。

在军事方面,巡按也开始染指兵权。他们可以检查军队操练,巡视军营,甚至对军官的任免提出建议。一些巡按甚至参与军事调动的决策。

地方财政同样未能逃脱巡按的监管。他们可以查看账簿,核查钱粮,若发现问题可直接向朝廷报告。这使得地方官员在理财用度上也要处处小心。

巡按权力的扩张,使得他们与巡抚之间的矛盾日益尖锐。巡抚作为一省的最高行政长官,本应统筹全局。但巡按的存在,使得许多决策都必须征得他们的同意。

一些巡按甚至公然与巡抚对抗。他们利用手中的监察权,对巡抚的决策横加阻挠。有时为了一件小事,双方就能闹得不可开交。

朝廷对这种情况却采取了默许的态度。在皇帝看来,巡按与巡抚之间的矛盾恰好可以防止地方势力坐大。这种"以权制权"的思路,使得巡按的权力得到了默认。

到了明朝后期,巡按的权力已经完全压制了巡抚。许多巡抚对此敢怒不敢言,只能忍气吞声。一些巡按甚至不把巡抚放在眼里,在地方上独断专行。

巡按权力的膨胀,导致地方政务时常陷入混乱。巡按与巡抚各自为政,互不相让,严重影响了行政效率。但在明朝灭亡之前,这种局面始终没有得到根本改变。

这种权力失衡的现象,一直延续到清朝初年。直到顺治十八年,随着康熙帝的即位,这个延续了几百年的制度才走向终结。

权高位重一省镇:巡抚的权力来源

巡抚制度是明朝地方官制中的一个重要创新。朱元璋建国之初,为了加强对地方的控制,设立了布政使司、按察使司和都指挥使司三个互不隶属的机构。

这种三司分立的体制很快显露出弊端。三司各自为政,政令不统一,地方政务往往无法顺利开展。于是朝廷开始派遣巡抚,以京官的身份前往地方"抚安军民"。

巡抚大多由朝廷重臣担任,品级普遍在三品以上。他们中有的是六部尚书,有的是都御史,还有的是九卿少卿,都是朝廷的骨干力量。

为了提高巡抚的权威,明朝还特意赋予他们都御史的头衔。这些高品级的京官到了地方,自然成为一方大员。地方官员对他们也是毕恭毕敬。

巡抚的职权范围极其广泛。他们不仅要负责一省的民政事务,还要统筹军事、财政等各个方面。省内的重大决策,都要经过巡抚的审批。

在人事方面,巡抚握有实权。他们可以考核属下官员,对官员的升迁调动提出建议。许多地方官员的仕途命运,都掌握在巡抚手中。

巡抚还要负责地方的财政大权。各地的税收、支出,都要经过巡抚的审核。他们还要定期向朝廷报告财政情况,确保钱粮收支合理。

军事上,巡抚同样有很大的发言权。虽然有都指挥使司专门管理军务,但重要的军事决策仍需要巡抚参与。一些巡抚甚至亲自参与军事行动的指挥。

巡抚还承担着巡视地方的职责。他们要定期下到基层,了解民情,解决百姓的困难。这种巡视不仅可以体察民意,也有助于监督下级官员。

但是巡抚的权力并非不受限制。明朝中期以后,巡按的崛起给巡抚带来了很大压力。巡按虽然品级不高,但因为掌握监察大权,常常与巡抚发生冲突。

景泰年间,朝廷试图通过提升巡抚的地位来缓解这种矛盾。规定各省巡抚统一加都御史衔,在名义上高于巡按。但这种做法并未取得实际效果。

巡抚与巡按的矛盾反而日益加深。巡按经常以监察为名,干预巡抚的决策。一些巡按甚至公然与巡抚对抗,使得地方政务难以推行。

朝廷对此采取了偏袒巡按的态度。在皇帝看来,巡按作为京官,更值得信任。这使得巡抚的权力受到了很大限制,许多职权都无法真正行使。

这种局面一直持续到清朝初年。随着康熙帝即位,朝廷取消了巡按制度,巡抚的权力才得到真正的解放。至此,巡抚终于成为了名副其实的一省之主。

权力重新分配:巡按制度终结史

清朝入主中原后,统治者对明朝的地方官制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在顺治初年,清朝基本保留了明代的制度框架,各省依然设有巡按。

随着统治的逐步稳定,清朝开始寻求更有效的地方治理模式。顺治十八年正月,年幼的康熙帝继位,四位辅政大臣立即下令停止派遣各省巡按。

这个决定标志着明代以来的巡按制度正式终结。从此,地方政务全部由巡抚负责,巡抚的权力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

在过去,巡按的存在使巡抚难以充分行使职权。许多本应由巡抚处理的事务,都被分散到其他官员手中。考察属吏的权力给了道府,钱粮管理交给了布政使,军务则由都指挥使负责。

但在巡按制度废除后,这种局面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巡抚开始全面收回原本属于自己的权力。从此,一省之内的钱粮、刑名等重大事务,都要经过巡抚的批准。

其他地方官员的角色也发生了变化。他们不再是权力的分享者,而是变成了巡抚的执行者。即便他们负责具体事务的办理,最终的决定权仍然在巡抚手中。

清朝统治者也意识到,单纯依靠巡抚治理地方可能会带来新的问题。为了防止巡抚的权力过于膨胀,朝廷开始推行督抚分权的制度。

在新的体制下,总督和巡抚形成了相互制约的关系。省内的重大军政、行政事务,都需要督抚共同商议,并联名上奏朝廷。

这种联署制度使得督抚之间形成了一种微妙的平衡。如果出现重大过失,两人都要承担责任,这就迫使他们必须互相监督,谨慎行事。

清朝的这种制度设计比明朝更加成熟。督抚之间既有明确的分工,又能相互牵制,既保证了行政效率,又防止了权力的过度集中。

总督主要负责军事和重大政务,巡抚则专注于地方行政事务。两者各司其职,又相互配合,逐渐形成了一套完整的地方治理体系。

这种体制一直延续到清朝末年。在这期间,督抚分权的制度为清朝的地方统治提供了重要支撑。它避免了明代巡按与巡抚之间那种激烈的权力冲突。

当然,废除巡按制度也带来了一些新的问题。没有了专门的监察机构,地方官员的腐败问题开始显现。但相比明代巡按制度导致的政出多门,这种弊端还是相对较小的。

从历史的角度来看,清朝取消巡按制度的决定是明智的。它不仅理顺了地方政权的关系,也为后世的政治制度改革提供了有益的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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