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月13日,走上死刑场的袁宝璟突然淡然一笑,满脸的不屑与不服。
要知道,他31岁时就坐上了上市公司ceo的位置,坐拥30亿身家,结果因买通杀手枪杀好友,被判了个死刑。
当时,他妻子还拿了500万去法院托关系,甚至还愿意捐献在海外的油田股份,只为保他一条命。
那国家会接受他的资产吗?袁宝璟后来怎样了?
一场血案2003年10月4日,随着两声枪响,汪兴被人枪杀的消息传遍了全城。
警方接到报案后,迅速赶到案发现场,可却没发现任何凶手留下的痕迹。
直到经过两个月的深入侦查后,才终于找到了一些蛛丝马迹成功破案,袁宝璟及其兄弟被确认为嫌疑人,并将其抓捕归案。
他们之间有何深仇大恨?
为何要取了汪兴的性命?
袁宝璟是谁先来说说袁宝璟。
1966年,袁宝璟出生。
他的童年只能用两个词来形容,那就是贫困和艰辛。
但正是这些苦难激发了他心中的斗志,无论生活多苦多难,他都没有放弃念书,因为他知道,上学是自己能翻盘的唯一机会。
19岁时,已经复读过一次的他,终于以高分成绩考上了中国政法大学。
在北京求学的日子里,袁宝璟并没有沉浸在安逸的大学生活中。
他勤工俭学,四处奔波,不仅是为了了能多挣一些钱,以减轻家庭的经济负担,更为了多积攒一些社会经验,不想让自己永远是个书呆子。
一次偶然的机会,他在北京饭店吃饭,座位实在坐不开了,他就跟一小伙子拼了个桌。
这个人,就是刚才说的,被害人汪兴。
两人只是打了个招呼,结果你一言我一语的就聊了起来。
汪兴的成熟稳重和丰富阅历深深吸引了袁宝璟,而袁宝璟的聪明才智和勃勃野心也给汪兴留下了深刻印象。
从此,两人就成了无话不谈的好朋友。
下面,咱就说说汪兴。
汪兴是谁?汪兴,1958年出生,曾是辽阳市刑警队的领头骨干。
因为业务精湛,能力出众,他后来被选派到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深造。
结果就是在这期间,他碰上了在北京念书的袁宝璟。
本以为是结交了一个好友,但他这辈子都想不到,自己日后的性命会被袁宝璟了结。
然后我们继续说俩人后来的事情。
袁宝璟发达了毕业后,袁宝璟顺利进入中国建设银行证券部。
在这里,他如鱼得水,凭借出色的业务能力和精准的市场判断,创造了证券成交记录新高。
然而,他并不满足于体制内的安稳生活。
1992年,袁宝璟毅然决然地辞去了银行的工作,成立了建昊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很有商业头脑的他,看中了“黑小麦”专利的巨大潜力。
不光凭借这一项目成功盈利,还以此为契机,大举进军股票和债券领域。
在好坏无常的股市中,他凭借低买高卖的策略,迅速积累起巨额财富,成为名震一时的“中国股市第一人”。
随后,他更是大展拳脚,大规模收购企业,构建起自己的商业帝国,成为京城首屈一指的大企业家,甚至还被称为“北京李嘉诚”。
而汪兴那边呢,见袁宝璟一个穷学生都能翻身变大富翁,自己也不甘于做个小警察了。
于是,他也鼓起勇气辞职下海。
可他没经验啊,正好就投靠了袁宝璟,成为他的得力助手,为其出谋划策,保驾护航。
但生活永远不可能一帆风顺,做生意更是如此。
生意失败后的复仇1996年,袁宝璟在四川炒期货时遭遇滑铁卢,亏损高达几千万。
他说什么也觉得这是自己的死对头刘汉在背后作梗,心里总是气不打一处来。
决心报复的袁宝璟找到了汪兴,而汪兴也毫不犹豫地主动提出替袁宝璟出气,要暗杀刘汉。
然而就算计划周密,到行动时,还是擦枪走火,一个没打中,就让刘汉死里逃生,并反过来给袁宝璟使绊子。
这让袁宝璟天天都气的牙根痒痒,嫌汪兴之前警察都白当了,成事不足败事有余。
听见这话的汪兴心里能舒服吗?
他直接利用这一把柄,威胁袁宝璟给他钱,不然就告发到警察局去。
这让袁宝璟彻底翻了脸,亏我还拿你当好兄弟,你现在反咬我一口?
而且,袁宝璟跟了自己这么多年,知道的事情太多了,他要是嘴不严,那自己直接完蛋!
那怎么办?
没办法,只能杀人灭口,才能永绝后患!
2001年,袁宝璟指使手下对汪兴实施刺杀,但计划并未成功。
然而,这并未打消他的念头,反而更加疯狂。
2003年,经过周密策划,最终在一次精心设计的枪击中,汪兴随着两声枪响倒在了血泊之中。
虽然他已经处理的足够干净,但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他还是被抓了。
法律的制裁2005年,法庭上,袁宝璟出庭被审。
在法庭上,袁宝璟情绪激动,大喊不服,甚至还提出检举他人、捐献财产以求生的请求。
他的妻子卓玛,也在这关键时刻挺身而出,携带巨款四处奔走,试图托关系为丈夫求得一线生机。
可她不仅未能成功,反而被骗走了1500万,最终不得不选择逃亡。
国家的决心坚定而明确,法院在经过慎重审理后,还是依旧维持原判,不接受其资产。
2006年3月17日,袁宝璟被执行注射死刑,他成为了新中国历史上第一个以这种方式结束生命的亿万富豪。
卓玛的逃亡,让这个已经支离破碎的家庭更加雪上加霜。
袁宝璟的儿子与卓玛之间展开了激烈的财产官司,争夺遗产。
曾经的亲情在金钱面前显得如此脆弱,金钱真的能超越一切吗?
结语袁宝璟的一生,从贫困到辉煌,再到坠落,实在可悲可叹。
最终,还是要说,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无论身份地位如何,都要尊法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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