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4岁失踪女童遗体在宁波找到,热议:女童父亲要负法律责任?

刘晓燕说娱 2023-10-22 11:13:57

10月4日走失的4岁女孩,终于找到了,可惜是我们不愿意看的结果。她的遗体在宁波市镇海区,被警方找到,通告了上海警方,已经确认就是失踪的小女孩。

关注此事的网友,大多数不想往坏处去想,都希望是不是被哪个好心人带回家了。但是当得知小女孩遇难后,大家都感到无比难过,尤其是做父母的。这件事情发生后,网上有很多疑问,甚至还有一些阴谋论的说法,反正几乎所有人都不敢相信,做父母的能这样的愚蠢不负责?

但凡是正常智力的人,都明白水火无情这个道理,每年海边溺水的不在少数,把一个4岁的孩子独自扔在海边,我相信就算是金刚葫芦娃,也做不出来这种蠢事。回去拿手机,这个理由更是让人瞠目结舌,你这是有多重要的事情,一时都离不开手机?你是有几千万的业务?还是说有人等着你去救?再说了,这个世界上有什么东西,能比自己孩子生命安全更重要的?

女孩的父亲的良心过得去吗?

我挺佩服这对夫妻的,心理素质真过硬的,老婆还出来维护丈夫,真是一对奇葩。试想一下,什么样的人,会把自己4岁的孩子,单独留在海边去拿东西,这个世界上什么能比自己孩子的生命安全重要?还是说长了个猪脑子,不知道海边危险?我想小孩的父亲不至于笨的像猪,应该是对孩子的重视度不够。如果是把孩子当掌上明珠,能不把影响孩子安全的因素,考虑到吗?可想而知平时对孩子啥样。不知道这对夫妻对自己的儿子会不会这样?不想再去说一些阴谋论,只说这个父亲不配为人父,也不配做人,不值得同情和原谅。

很多网友也表示无法原谅这个父亲,甚至很多人热议,他会不会负法律责任?就这一话题,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中国刑法研究所副所长袁彬教授对记者说做出了解释:

主动对儿童实施一些不利于儿童自身的行为,比如说我们通常讲的对他进行殴打、体罚、精神折磨等虐待行为,这就属于虐待罪的规制范畴。

另一部分是不履行监护职责的行为,其中的极端情形是拒绝抚养,也就是遗弃。但不履行监护职责的行为并不局限于拒绝扶养的极端情形,也包括父母在日常照管上的失职,如长时间将小孩单独留在房间、汽车、水边等不安全空间、场所。

目前我国刑法只对极端的忽视行为有所体现。对于处于中间程度的监护人日常照管上的儿童忽视行为,目前我国刑法立法上还是一个空白。对此类行为完全以结果论(过失致人死亡或者过失致人重伤)进行责任的追究,显然并不足以实现对未成年人权利的保障。对于这种不足,我国立法和司法应当及时跟进予以完善。按照袁教授的分析,这认为孩子父亲大概率,是不会负法律责任的。

且不管这个父亲会不会负法律责任,我也不想再提他。这件事给所有作家长的,敲响警钟。不要认为危险不会发生在自己身上,就麻痹大意,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就是这个万种之一的机会被你摊上了,你就承担不起这后果。

所以,陪孩子的时候,请放下你心爱的手机,放下你热爱的事业,放下所有所有的一切,看好自己的孩子。

总之,浦东海滩失踪女童确认溺亡,是否追究马大哈父亲的刑事责任是一个严肃而必要的法律问题。希望有关部门能给予一个明确的答复,并希望以此为警钟,避免类似悲剧再次发生。

0 阅读:46
评论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