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山西“大同订婚案”的宣判结果大家都知道了。二审维持原判,被告人席某某被判3年有期徒刑,而且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相信审判长的七问七答,大家也了解了,这里就不多说了。本文我们说一些庭审详细情况报道。
此次审理,有40个旁听席,旁听席上坐满了人,坐的都是人大,政协,亲友代表。这些也都说明,此次审理,还是有监督的作用的。
在审判现场,被告人席某某,穿着蓝色衣服,头发很短,全程驼背低头,显得特别无助。而女方没有出庭,说不想再被打扰。
相信大家之前都有听男方席某某的母亲郑女士说过,女方的妈妈,在得知两个人有过“亲密”接触后,给他们家提出来了一个条件。
就是房产本上,要加女方的名字。
对于这种说法,审判长也陈述了一下当时的事实。大致经过是这样的,案发那一天席某某开车,送女方吴某回家。吴某的母亲,在电话里得知女儿被强暴了。她怕席某某来了,她的三个儿子,会对席某某不利。
就让席某某开车到偏僻的地方,商谈善后事情。
商量的结果就是五一假期之后,他们两个就领结婚证。并且在房本上加上吴某的名字,席某某承认和吴某发生关系了,并且答应房本上加吴某的名字。
还说回家后和母亲商量一下。
当晚,吴某的母亲打电话给席某某和其母亲,问他们商量的怎么样了?没有得到答复,就是在没有得到答复的情况下,她们在当晚的22点52分,拨打了报警电话。
吴某称被席某某强奸了。
不过,事情到这里还没有完,女方家还是想继续商谈,尽量促成他们的婚事。
5月3日,吴某的大哥到席某某家商量,没有给结果。当晚吴某的哥哥再次沟通,说为了促成两人的婚事,减轻席某某家的负担,彩礼可以暂不予给付。就是先给了之前的10万彩礼,剩下的可以以后给,席某某当时答应了。
因为还需要席某某的母亲点头同意,他们希望4日早上,能够答复他们。等到4日早上,还是没有答复,所以他们就到派出所报案了,说吴某被席某某侵犯了。
5月5日,案件被立案侦查。
女方遭侵犯,以及房本上关于让加女方的名字的事情,前后经过大致就是如此。现在席某某的母亲,就是认为吴某家,是想要他们家房产的一半。加上她的名字,不就是要房产的一半吗?
房产可比彩礼要贵多了。
换一句话来说,席某某的母亲郑女士,就是这样认为的,女方可以告他们强奸,也可以不告。若是满足他们的条件,在房本上加上女方的名字,就不告了。
若是不加就告。
在她看来这怎么是强奸呢?
所以这就是她认为的,她的儿子席某某,没有强迫对方,也不认罪。即便是一审二审,都宣判强奸罪成立,他们还是要上诉。
了解了这件事,我们也就能理解,为何男方席某某一开始承认强迫吴某了,后来又说自己没罪。那是因为,一开始婚事还没有黄,只要添加女方的名字到房本上,他们还是可以结为夫妇。
他们还没有闹僵。
但是到了后来,女方报警了,此时想要反悔,女方也不答应了。两家关系彻底恶化,也就是说后来两个人的关系变了,所以席某某觉得自己不是强奸,没有犯强奸罪。
也一直不认罪。
这就是他们之间,双方各自认为强迫或者没有强迫的,一些微妙变化。这一次给席某某判刑,也是有大量的证据的,在这些证据前,想要翻案,几乎没有可能。
所以当初若是答应添加女方的名字,可能也不会闹到这种地步了。
大家认为呢?
关了两年了,哪敢反抗??
等出狱后,全国狱友们去接风洗尘。[点赞]然后直播带货,终生不认罪。[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