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武汉,一位周女士来到一家理发店理发,可是本来只想安心理发的周女士却突然发现,给自己理发的理发师老是离开去摆弄面前的手机,仔细一看,竟然有4部手机对着自己,原来自己被理发师直播了!周女士知道真相后非常气愤,要求理发师停止直播自己,然而理发师却说道:“你又没有啥损失,别的顾客都很开心能在直播间露脸!你真是落伍了!”周女士一气之下,连头发都没剪完就离开了理发店。周女士将事情反馈给记者。记者来到这家理发店内,看到手机支架上固定着4部手机,其中3部手机开着直播,1部放着音乐,还有一男子正在手机前跳舞。与周女士发生口角的理发师熊先生表示,在他直播间露过脸的顾客非常多,绝大多数人都不会提出反对意见,“现在直播常态化了,又不是明星,普通老百姓怕啥?”最后,经过记者的交涉协调,熊先生承诺会在下次直播前询问顾客的意见……看了这个报道,网友们纷纷表示,直播可以,但是必须征求当事人意愿!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三条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一)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二)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三)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四)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五)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也就是说,自然人的隐私权不可侵犯。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一十条,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一)停止侵害;(二)排除妨碍;(三)消除危险;(四)返还财产;(五)恢复原状;(六)修理、重作、更换;(七)继续履行;(八)赔偿损失;(九)支付违约金;(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十一)赔礼道歉。所以,这件事情中,理发师不但侵犯了顾客的隐私权,也侵犯了顾客的肖像权,对于这种行为,顾客作为受害人是可以要求侵害人停止侵权,并且根据侵权情况赔偿损失,还要赔礼道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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