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能想到,一个普普通通的纸箱,竟然成了这场悲剧的导火索。
2018年1月的浙江衢州,空气中还带着冬天特有的凉意。66岁的徐开生像往常一样,穿着那件略显破旧的工作服出门了。
作为一名城市保洁工人,他总是喜欢顺手捡些废品贴补家用。谁知道,这一天竟成了他生命的最后一程。
"老头子你走了我可怎么办呀?我一个人怎么过呀?"老伴舒土花的哭声在医院的走廊里回荡。从120接到电话,到医院抢救6天,再到最后的天人永隔,这短短的时间里,一个鲜活的生命就这样消失了。
让人意外的是,徐开生不是倒在街头,也不是晕在工作岗位上,而是在一个陌生人家的地下室里。这个陌生人就是黄丽聪,一个正常上班的普通上班族。
"我跟他都不认识,我也不知道他怎么会摔死在我家里,从头到尾我都不在家,现在却要我来赔偿,这是什么道理?有这道理吗!"回忆起那天,黄丽聪依然很激动。
那天她在上班,突然接到前公公的电话,说家里有人摔倒了。等她赶回家,就看到地下室里躺着一位满身是血的老人。
按理说,一个正常人怎么会莫名其妙地出现在别人家里?更别说是从楼梯井里摔下去。这事儿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
"我公公人很老实的,他在城里做清洁工,偶尔捡一些废纸板易拉罐等,卖些小钱。"老人的儿媳刘晓霞泪眼婆娑地说道。
就这样,一个本该平平安安的日子,因为一个纸箱,牵出了一场76万的索赔官司。这起事件不仅让我们看到了生命的脆弱,更折射出了当今社会中私人空间安全管理的重要性。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有时候,一个再普通不过的生活小细节,都可能成为改变命运的转折点。
说到这栋房子,可真是有点意思。不是普通的那种住宅楼,而是个有点特别的构造:地上4层,地下还藏着一层,地下室足足有2。2米高,跟地上一层是连通的。
但最要命的是啥?屋子里竟然还有一个1。6米宽的"天坑"!直接通向地下室,四周光溜溜的,除了一个长条凳子,啥防护措施都没有。
"这个黄丽聪的房屋处于装修未完成状态,客厅竟然留着这么大个洞口,这还没有安装警示标志,也没装围栏,这不是明摆着的安全隐患吗?"原告律师在法庭上据理力争。
但黄丽聪这边可不这么看:"这洞口又不是我凿的,是开发商建房子时就留下的。我们装修也没违规啊!再说了,周围不是放了条长凳当提示嘛。
被告律师也提出疑问:"纸板离洞口有一米多远,他根本不用往里面走。
这房子的设计,说实话是有点坑。但徐开生为什么会走到洞口那里?这个谜团至今没人说得清。或许,真相已经随着这位老人永远离开了。
这件事提醒我们,别看是自家房子,该有的安全措施一个都不能少。毕竟,一个小小的疏忽,可能就会酿成无法挽回的悲剧。
说到这起事故的责任认定,那可真是个"绕不开的坎"。
先说房主黄丽聪,事发当天她压根就不在家,正常上着班呢。接到前公公电话说"家里有人摔倒了",她还一头雾水。
"我都不认识他呀,当时我也不在家,他在我家里出了事情,我为什么要负责?"黄丽聪一直都这么认为。确实,换位思考一下,你在上班,家里突然出了这种事,换谁都得懵圈。
再说说这位"前公公"严炎林。注意啊,这个"前"字可有讲究了。原来黄丽聪早就离婚了,但因为之前处得不错,前公公还经常来帮她干活。
这不,事发那天就是来帮她修补水泥的。
关键是严炎林在警局的笔录可有意思了:"那天他捡垃圾捡到了我家门口,在外面捡塑料管,他看到了客厅里的纸箱问要不要,我就客气的说了一句,'你如果要可以自己去拿',于是他就进来了。
这下可好,一句客气话,把人请进来了。但问题来了:前公公有没有权力随便请人进屋?这可是别人的房子啊!
再说说这位不幸的徐开生。66岁的老人,在城里当保洁工人,平时除了工作,还喜欢捡点废品补贴家用。老伴舒土花和儿媳刘晓霞都说他是个实在人,"有时候别人给他东西他都不要。
听到这,是不是觉得更心酸了?一个勤恳的老人,为了多赚点钱养家,结果却因为一个纸箱失去了生命。
法官最后认定:严炎林当时是房屋的实际管理人,因为黄丽聪把钥匙给了他,而且知道他在家。所以他请徐开生进屋这事是合法的。
2018年1月24日,老人的遗孀舒土花一纸诉状将黄丽聪告上法庭,要求赔偿76万余元。这可不是个小数目,包括医疗费、死亡赔偿金等各种费用。
说真的,这场官司打得可精彩了。双方律师在法庭上可是舌战群儒,各种法律条文飞来飞去。
原告方律师使出杀手锏:"按照人身损害赔偿法,建筑物因维护管理上的瑕疵导致他人受伤,管理人就得负责。
被告律师也不示弱:"等会儿!法律对公共场所是有规定,但对私人空间可没说得这么清楚。
法官听完两边的争辩,也是头大。但最后还是给出了自己的判断:房主确实存在管理上的漏洞,没有尽到足够的警示义务;但老人进屋后也没有足够注意安全,所以双方都有责任。
关键是这个责任该怎么分?76万是不是太多了?法官建议双方调解,要是实在谈不拢再说。
看到这里,你觉得这76万该不该赔?要赔多少才合适?房主该不该为自己房子里的意外负责?这还真不是个简单的问题。
经过一轮又一轮的谈判,这场没有赢家的官司终于画上了句号。最后的结果是:黄丽聪一次性赔偿13万元,老人家属立即撤诉。
说实话,这个结果离最初要求的76万差得有点远。但仔细想想,这可能是对双方来说最合适的结局了。
黄丽聪的态度其实挺耐人寻味:"我可以出于人道主义给些补偿,毕竟一条人命在我的屋子里没了。但76万也太高了,我真的接受不了。
"这话听着是不是特别真实?既有同情心,又有现实考虑。
这个案子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在自己的私人空间里,也要考虑到安全问题。特别是有外来人员的时候,更要注意提醒和保护。
要不然,一旦出了事,不光要承担法律责任,还得背负道德压力。
再说句大实话,这事儿谁也不想碰上。一边是无辜离世的老人,一边是莫名其妙背上官司的房主。说到底,要是当初房子里那个洞有个合适的防护,或者有个明显的警示,也许就不会有这场悲剧了。
所以,这不仅仅是个法律问题,更是给所有房主敲响了警钟:自家的地盘,也得讲究安全管理。毕竟,没人想因为一个安全隐患,背上官司甚至是人命关天的大事。
这起事件告诉我们:生命的价值无法用金钱衡量,但预防悲剧的发生,永远比事后的赔偿更有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