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宗劳资纠纷案近日引起关注,两名已婚员工被指在办公室公然谈起恋爱,甚至还在工作场所当众接吻。结果,7名忍无可忍的同事联名向高层上书举报,公司随即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为由将男员工开除。然而员工不服,双方闹上法院。最终,法院裁决员工违背职业操守和社会公序良俗,公司为合法解聘。
案情指,2020年10月14日,某制药公司7名员工联名举报员工刘某超与同事陈某娟发展办公室恋情,且在工作期间诸多不妥行为,例如有公然在工作场合举止亲密、接吻等不雅行为,致使原本干净、和睦的工作环境变得污浊,大家工作积极性越来越差。 5日后,公司以刘某超严重违反单位的规章制度为由发出《劳动合同解除通知书》。之后,刘某超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23万余元人民币。公司则在仲裁阶段申请了多名证人出庭作证,证明刘某超与陈某娟在工作场所有接吻的不雅行为,造成了不良影响。最终,仲裁委对刘某超的请求不予支持。刘某超不服,提起诉讼。法院一审认为,公司的奖惩管理制度均经过相应程序制定并向员工公示,对全体员工均有约束力。其中明确员工有不良行为(如吸食毒品),道德败坏,影响公司声誉或在公司内部造成严重不良影响者,公司均有权解除劳动合同。而根据公司提交的微信聊天记录、联名书以及证人出庭陈述的证言,能够印证刘某超、陈某娟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