插队的时候,我喂过猪、也放过牛。假如没有人来管,这两种动物也完全知道该怎样生活。它们会自由自在地闲逛,饥则食渴则饮,春天来临时还要谈谈爱情;——王小波《一只特立独行的猪》
对于庸庸碌碌的日常,王小波是这样开篇的。
这里的牛和猪和庸俗的人没有什么区别,但总还是会有不同的猪,它特立独行,它不甘于命运安排,更不会随便和那些因过度交配,而走了型的母猪苟合。
它放荡不羁、敏感矫捷、喜欢四处闲逛、闲时去寨子撩散养的“猪妞”。
它最牛的是对命运敏感,让知青们暗自佩服它的聪慧,喜欢它特立独行的派头,但老乡们却觉得它是只不正经的猪。
正因为这只猪不安于人类给它设置的“猪生”,便拼尽全力突破枪林弹雨的突围。
王小波在捉猪现场见识了“猪兄”的勇猛,据说那次火拼,它以一敌百(虽然有点夸张,但手枪和火枪的阵营上足可以这么说了),冲破火线,杀出重围。
后来王小波曾在甘蔗地里见过它一面,此时它已经长出了獠牙,虽然还认识他,却生出了凉薄之意,有意疏远。
这种自我保护意识,王小波表示理解,毕竟人类总是想要设置别人的生活。也有人,对被设置的生活安之若素。
但这只猪兄却不同,它是特立独行的猪,憎恶人类对它生活的摆布,它要闯出了自己的一番天地。
一、钟跃民的理想:在一群安之若素的“猪”中,活出了自己的特立独行。本来是写《血色浪漫》,我却用了王小波的《一只特立独行的猪》做文章的开篇。
因为当你了解“钟跃民”这个角色为什么让那么多人狂热追捧时,你就会明白,他的人设就是不向世俗献媚、不向命运屈服、不对生活苟且。
《血色浪漫》中开场是这样的:假如把人生比作炼钢的话,我们这一代人的熔炼过程就相当的复杂,曲折,艰难。因此这一代人应该是特种钢。”
这种“特种刚”就是导演对这部剧赋予的理想主义精神,是对那个特殊时代的一种致敬。
然而,生活的熔炉下,再硬的钢也被命运的“绕指柔”化成铁水。
只有“钟跃民”活成了很多人“看不惯也干不掉”的样子,生生让一群有老炮儿情结的“爷们儿”羡慕、嫉妒、恨并热爱着......
“出走半生归来仍是少年”这句话在现实面前,就是句屁话。
谁还不曾是个热血少年,但出走半生的少年,再归来时,都活成了剧中的好丈夫张海洋同志。
以至于后来的他们,恪尽职守、忠于责任、为仕途搞得自己大腹便便,却仍不忘修饰的仪表堂堂;
他们不得不坚守对家庭、对爱人的承诺,却又独自在暗夜,向星空祭奠那早已远去了的初心。
我想这才是每个人到中年时,感叹岁月无情的原因所在。
时间如白驹过隙,恍惚间,怎么就青春不再?热血拔凉?
但这种事,在“钟跃民”身上却绝不可能发生,他是那种永远会把生活折腾出花样的人。
他拒绝了初恋的安排,下乡插队;
他放弃了转业后的安逸,下海摸爬滚打;
他在生意刚刚走上正轨之时,却去了可可西里,把“稳定”狠狠地甩开了大半个赤道;
他仿佛永远有使不完的劲儿,折腾不完的青春;还有那永远甩不掉的姑娘,愿意跟他浪迹天涯。
这样洒脱不羁的人生,不是“特立独行”还能是什么?像足了王洛宾的一生,放荡不羁爱自由!让同样放荡不羁的三毛放下尊严,主动示爱。
独特,大概就是不分年龄的吧。精神上的共识才是灵魂最年轻的姿态。
钟跃民是爱周晓白的,如果他接受初恋情人晓白父母的安排,他将有一个体面的工作、被圈养的安逸的“猪”生。
然后和晓白好好的生几个娃,过着围城内外,一地鸡毛的中年生活,再或许还有了啤酒肚、锅圈头、颈椎包或糖尿病。
这很小确丧,但不能不承认,这种安逸,是很多人想得到却很难拥有的。
这种“温柔乡富贵病”是钟跃民所不耻的,他是真爱周晓白的,爱她的高贵、优雅、执拗、热烈。
但同时这也代表了婚后,周晓白有可能为此会变得刻薄、尖酸、跋扈、庸俗。成为走了型的“母猪”。
我觉得这才是原著都梁没有成全他们的原因,他刻意给每个人的初恋留了白,因为只有这样,初恋才能成为每个男人胸口的朱砂痣,再难从心中抹掉。得不到的才是最好!
拒绝了周晓白安排的钟跃民下乡插队了,和史铁生一样,怀着对那片热土的挚爱,他去了陕西榆林。
在这淳朴的地方,他遇到了生命中那个和他一样,只在乎过程却不计较结果的女子秦岭。
他爱上了秦岭那独具特色的原始美,那是一种接近野性的欲望之美,没有束缚、没有世俗的羁绊。
秦岭有一副浑然天成的好嗓子,于是对艺术狂热的钟跃民,对当时天然来修饰的璞玉—秦岭产生了痴迷。
然而这样的女人注定不会只属于一个男人,或者说像钟跃民这样的男人。
遇到钟跃民时,她是原始的,混沌未开的。然而当她走出大山,来到光怪陆离的欲望都市之后,那种予取予夺的野心让这个女人日渐强大。
这恰恰是钟跃民所不愿看到的。他希望她永远是没吃过禁果的夏娃,只与他厮守在单纯的伊甸园里,那是他精神上的一片净土。
一旦精神世界上的某种信仰崩塌,他便决定与之割裂。这就是为什么,当秦岭在台上开演唱会时,他却在某个房间里与另一个女人肆无忌惮的偷欢。
钟跃民这样的男人,是用这种方式,向世俗挑衅,报复这个玷污了他灵魂深处,那片净土的滚滚红尘。
他本就是个痞子,亦正亦邪,此时他又变成悬崖边的魔鬼,一转身就让自己跳进万劫不复的深渊。因为他对爱情的信仰,坍塌了。
所以有人说秦岭是他胸口的那朵白莲花,我并不这么认为,秦岭是他唯一动了婚姻念头的女人,但当他发现自己驾驭不了这个女人时,他就摘除了“婚姻”这颗“毒瘤”,奔向更为现实远方。
张爱玲说: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 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 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所以钟跃民哪个也想不娶,他深谙爱情与婚姻,他的选择就是:不去选择。
这时候高玥的出现,恰好符合他的追求,亦或者说她的“因为懂得,所以慈悲”,让渴望“浪荡”的钟跃民放松。
她不用他做选择,只去做追随他的那个人,这无欲则刚的爱,让钟跃民反倒没有拒绝的余地。
这正是一个女人爱的最高段位,爱到卑微,爱得让人隐隐心疼却无欲无求。
高玥说:“你总有累的时候,总有走不动的时候,到那个时候我们再结婚,我天天守在你身边。”
高玥不做白玫瑰,也不当朱砂痣,她最聪明的一点,就是宁愿做他身上的一粒纽扣,当风雪来袭,她必会为他扣紧衣襟,遮风挡雨。
《心太软》中唱到:“我让你依靠,让你靠,没什么大不了,别再想,想她的好,都忘掉!
这才是让男人最招架不住的爱情。是爱的蛊毒,慢慢腐蚀男人原本脆弱的心。
三、钟跃民的人生轨迹:没有结局就是最好的结局—一直在路上对《血色浪漫》这部剧,很多人对结尾表示遗憾,因为对于钟跃民来说,这等于是没有完结的人生,总感觉他在可可西里,还存在着无限希望和可能。
我认为这就是编剧和导演最高明的地方,欲擒故纵。
有人说:悲剧是艺术的最高形式。《血色浪漫》正是巧妙地在最后偷换概念,让人们感受到高潮时的戛然而止。
正如尼采通过《悲剧的诞生》呐喊出“重估一切价值”的口号,继而树立起“超人”目标,宣判了“上帝已死”。
尼采也许是某些人心中的悲情主义者,但了解他的人知道,他完成了对时代精神、基督教、理性主义和庸俗日常生活的彻底悖逆和批判。
这也正是《血色浪漫》最动人的地方。
血:对应的是人之血性;
色:对应的是人的欲望;
浪漫:无疑对应的就是理想和梦想。
食色性也,人之大欲。
一个有血性的男儿,他既有时代裹挟下的血气方刚,更有普通人的七情六欲;
但他最终没有背离自己的初心,他的人生恰是理想主义奉行的:归来半生,出走仍是少年。
钟跃民恰好就像那只冲破欲望与诱惑的猪,特立独行的出走于可可西里那神秘的禁忌之路上,远离人群还加入了偷猎队。
他渴望用可可西里那恶劣的环境使自己生出一副钢嘴獠牙,以此来对抗这凉薄又热烈的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