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学院工作了31年,在50岁即将办理退休的年纪却遭学校解聘,教师生涯终止了,同时也没办法办理退休,感觉非常的寒心。”3月27日,山东省泰安市居民张莉告诉上游新闻(报料邮箱:cnshangyou@163.com)记者,她曾是山东省泰安市泰安技师学院一名合同制教师,自1993年起,她在该学院及其前身学校连续工作31年,已年满50岁。在2024年2月,临近退休时,却被学院以劳动合同到期不再续期为由终止合同。
据张莉介绍,她毕业于泰安市商业技工学校(山东省泰安市泰安技师学院前身),毕业后在一家工厂工作,因学校急需会计专业教师,她被借调回学校任教。自此开启了她漫长的教育生涯。在这31年里,张莉承担了多门课程的教学任务,最高课时每周达26节,教授了14届23个班级的学生,同时还担任班主任、系团总支书记、女生心理辅导员等职务。
张莉表示,泰安技师学院长期未与她签订劳动合同,直至2008年《劳动合同法》实施后才签订,张莉与学院共签订4份劳动合同。多年来,她的工资一直维持在较低水平,从2002年的500元,到最后每月仅2000元左右,与有编制的教师相比,差距悬殊,从未享受过同工同酬的待遇。
张莉获得的荣誉证书。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
“我在学院和其他有编制的教师做同样的工作,我作为班主任,曾多次获得各类奖项和荣誉。但我在学院受到的不公正待遇却让我难以释怀。”张莉向记者展示了她获得的26本荣誉证书,她多次被评为“优秀班主任”。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我早应与学院建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关系。在2024年2月,学院却以劳动合同已到期不再续签为由,单方面解除了与我的劳动关系,使我31年的教学工作被迫结束,失去了生活来源。更因学院不再为我缴纳社保,导致我的医保也无法使用,生病住院治疗都无法使用医保。我是工人身份,50岁可办理退休。此前我曾多次要求退休,解聘后,从学院退休的要求也被拒绝。”张莉说。
学院给张莉开具的《解除/终止协议证明书》显示,张莉与学院订立了2016年9月1日起至2024年2月28日止7.5年的劳动合同。张莉在学校从事工作岗位为学生管理,工作年限15年,由于合同期满,于2024年2月28日终止劳动合同。同时,学校也给张莉一份协议书,上面显示,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1、甲、乙方的劳动关系自2024年2月28日解除;2、甲方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23760元。3、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后再无其他劳动人事争议。
学院给张莉的《解除/终止协议证明书》。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
“证明书和协议书,我都没有签字。我认为学院的做法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张莉表示。
为此张莉咨询了律师。律师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可与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张莉早应与泰安技师学院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此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学院不应该与其终止劳动合同。
“我希望在学院退休,为此曾经找过学院的人事处,他们给我的回复是,学院没有给合同工办理退休手续的先例,也不会开这个先例。”张莉说。
泰安技师学院。摄影/上游新闻记者 崔涛
3月27日,记者来到泰安技师学院,学院相关负责人表示,针对她提出要在学院退休的要求,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学院会满足。
“去年2月份我们确实给张莉打了电话,通知她合同到期了。我们给了她一个合同到期的方案,可以续签,也可以不续签。如果不续签,我们支付补偿金,也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她当时不同意这个方案,要求在学院退休。我们跟相关的部门、律师都沟通过,学院在开党委会研究后,同意了她的要求。我们在去年6月给了张莉一份书面的文件,同意给她办理退休并依法享受养老待遇,她也在文件上签字了。”该学院人事处负责人说。
泰安技师学院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学院目前一直在和张莉沟通,等待她来办理退休手续。
“我签字并不是认可学院提出的解决方案,只是表示我收到了这份文件。这个解决方案,是在我多次向相关部门反映之后,学院迫于压力才给出的。”张莉说,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学院本应为其办理退休手续。
张莉表示,“希望相关部门能够重视我的遭遇,依法依规调查处理,多关注合同制教师权益保障问题。”
上游新闻记者 崔涛
已经违法,至退休不到十年的,合同有效应至退休那天!
多好的事情呀,直接要求赔偿!标准要求高一点,不然仲裁。然后拿着赔偿金几年领退休金
嗯,不止她一个。她讲的问题
这样的学校真的让人心寒!工资那么低,本就不好留人,领导又这么冷血,学校有这样的领导能发展起来?老师教学会有积极性?能培养出高质量的人才?……只能说很难!
如果这位老师50岁退休肯定不是教师退休年龄,她的退休金应该从单位给她交养老保险算起,很可能当初就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后来签的。如果最初学历是技校毕业,的确不具备任教资格,(本科学历,有教师资格证)一周上那么多课,也是违反规定的,可能她的工资是底薪➕课时费。正式编制的教师,需要考编,考不上,上帝也不了忙。
国家都有规定!不是哪个老师说了算,现在老师门槛规定太高了。都不容易!卡学历文凭。我是一位自由职业者,自己买着社会养老保险,退休1000多,挺知足[捂脸哭]看看现在的世界!生活在没战乱的国家,挺幸福[点赞]我们安居乐业!祖国万岁[点赞]
外企在中国辞退工作20年的普通员工,基本赔偿100万以上。
这学校办这种事情,不地道
我们这边很多人上班就摸鱼,说又说不得,炒又炒不得,就为混保险,估计这叫苦之人好不到哪里去。
建议收集书记校长违法乱纪的证据,保证很快就会解快问题。[呲牙笑][呲牙笑][呲牙笑]
31年工龄的赔偿金,算一下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了,2n起步啊,多好
现在知道了吗,为何合同工工资高都没人去,情愿去考事业编
那些骂汤姆张的出来看看
好事,高额赔偿,然后还有失业补助金,最后退休。
依法解除合同再怎么说都得赔10万元以上。
如果报道是真的,那疑问就太多:首先借调是异地工作原单位领薪,女性50退休是企业规定,里应在企业退休,如果要在学校退休需要55周岁,再者,已经任教31年,其中有多次民转工,工转干的政策施行为啥就没有成为干部编制,是没有考到“教师资格证”参与继续教育学院还是有多么其他的原因?感觉事实与报道的不符。
这种都是假消息博眼球的。离退休十年内必须签订永久性劳动合同,不得辞退。这个校领导是不想干了?
31年?十年以上自动长期合同。
看看这些单位做的事!这是严重践踏劳动法、欺凌普通劳动者,应该依法对这些违法犯罪的行为给予严厉的惩罚!
我这想问问律师!她这三十年来!同工不同酬应该咋算!从应该从借调那年算起!工资该补的一次补清!所有社保医保住房公积金!该咋算咋算!学校把该补缴的补交!本人该补交的补交!然后再办退休!要不亏大了???
这不是一般的坏,把人最好的年华利用完就想推到社会,而且才给2万多元就想了结,很难让人相信一个公立学校的行径
按照劳动合同法规规定临近退休5年内的是属于无固定期的,学校没有按照法规处理,可以诉讼解决。学校是教书育人的地方,竟然这么没有诚信,难怪国民信用缺失!
咱不是法律专家,也不是社保专家,就凭其在学校工作了31年,学校还给她颁发了那么多奖状,学校无论从那方面讲,也应该满是其在学校退休的要求,人生能有几个31年啊。[祈祷][祈祷][祈祷]
看着好像我曾经的学校:泰安市劳动局技工学校
尽管她没有编制,但事实她在学院工作了31年,学院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为其办理退休手续。
工人身份,五十岁办退休
感觉学校也没错,又没有编制。50岁到了退休年龄,在哪退都一样,学校又没拖欠保险金,凭啥再续约。
唉,同工不同酬!一样教学在编和不在编工资相差几倍,退休后养老金待遇也相差几倍!社会主义的分配原则不是各尽所能按劳分配吗?还写进了宪法,谁能给解释一下!
教师法定退休年龄女同志50岁可以退休吗?这里面是不是有其他什么原因哦?
本来也不是在编教师,这是到年龄舍得给学习闹掰了
用人的时候什么都好说,不用人的时候一脚踢开,太黑了吧,,
人善被人欺,马善被人骑。与人为善,善莫大焉!
没签订劳动合同?拿着相关证据到劳动部门举报
她50退不了吧,得55才能退休
现实中很多单位都有这么一类人,靠内部关系或者其他特别的原因进入单位工作,作为临聘人员的身份。一年复一年,出于工作态度和照顾性质,单位一般都不会因合同期满而不续聘,那么问题来了,当这名临聘人员在这个单位时间足够很长了,甚至临近退休了,这时,突然清醒,纠纷往往就来了[捂脸哭][捂脸哭]如何破局
我对象就是学校一直拖着不签合同
一猜就是没有编制的老师?
关键是这些年养老保险一直交了没有
就凭没有签合同就已经违法了
关键是快退休了呀!比资本家还资本家
一会担任教学任务,一会儿从事学生管理岗位,到底干啥?
别看一面之词 有时候就是犯了大错误
不是最后给办理退休了吗!?还在闹什么[抠鼻]
那么长时间不平等,也是奇迹。
看了一半,脑海里浮现一个成语,卸磨杀驴?妥当吗?[呲牙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