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桥补路为何成了寻衅滋事?吉林一村民因建浮桥收费被判刑引争议

开心柯柯 2023-07-08 21:23:34

在中国,修桥补路一直被视为一种善举,有利于交通便利和社会发展。然而,近日,吉林省白城市洮南市一村民因为在河上搭建浮桥收费,却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引发了舆论的关注和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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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回顾

据央视网等媒体报道,黄德义是洮南市瓦房镇振林村人,在洮儿河边长大。振林村、安全村以及附近其他许多村落,都位于洮儿河两岸。多年来,洮儿河是村民生产生活的母亲河,但也让村民的日常通行极为不便。

为了方便自己和村民过河,黄德义从2005年开始,在河上搭建了船体浮桥和固定浮桥,总共投入超过13万元。他让过桥村民、路人自愿交费,小车5元大车10元。他称,收费是想收回成本,并没有强制或拦截过往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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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他的行为却遭到了当地水利局的处罚和强制拆除,并被当地公安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2019年12月31日,洮南市法院做出一审判决,认定黄德义及其他17人构成寻衅滋事罪,判处黄德义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

黄德义对此表示不服,并提出了申诉。他认为自己修桥补路是好事,并没有寻衅滋事的故意和行为。他还表示,自己收取的过桥费中有2万元是被收费最多的村民李某某主动给的,并且在法院给李某某后又被退还给了自己。李某某也证实了这一说法,并表示黄德义修桥确实给村民带来了方便。

但是,今年3月31日,黄德义的申诉被洮南市法院驳回。法院认为其在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私自建桥拦截过往车辆收费,且受到多次行政处罚的情况下仍拒不改正,情节恶劣,构成寻衅滋事罪的犯罪事实。目前,黄德义决定继续向白城市中院申诉。

村民困境

与黄德义一样迷茫的,还有两岸的部分村民。由于浮桥被拆除后,他们去河对岸种地或进货就变得十分困难。有的要多绕行70公里才能到达目的地,有的要冒着危险蹚水过河。

记者采访了洮南市交通运输局是否有在振林村附近洮儿河上修建桥梁的规划,该局工作人员回复:“目前还没有。”这意味着,村民们的出行问题还没有一个明确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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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观点

针对此事件,记者联系了北京市德恒律师事务所的刑事辩护律师张晓峰。张律师表示,寻衅滋事罪是一种危害社会治安的罪名,主要是指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损毁、占用他人财物,或者故意制造事端,扰乱公共场所秩序,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张律师认为,黄德义的行为是否构成寻衅滋事罪,需要具体分析以下几个要素:

是否有故意寻衅滋事的主观故意。即黄德义是否有故意侮辱、损毁、占用他人财物,或者故意制造事端,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目的。

是否有寻衅滋事的客观行为。即黄德义是否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损毁、占用他人财物,或者故意制造事端,扰乱公共场所秩序。

是否造成了严重后果。即黄德义的行为是否导致了他人身体受伤、财产损失、社会秩序混乱等严重后果。

张律师表示,根据目前公开的信息,黄德义的行为尚不足以构成寻衅滋事罪。因为:

黄德义修桥收费并没有故意寻衅滋事的主观故意。他修桥是为了方便自己和村民过河,并没有恶意侵犯他人利益或扰乱社会秩序的目的。他收费也是想收回成本,并没有强制或拦截过往车辆。

黄德义修桥收费也没有寻衅滋事的客观行为。他修桥并没有使用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损毁、占用他人财物,或者故意制造事端,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他修桥反而是一种善举,有利于交通便利和社会发展。

黄德义修桥收费也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他修桥并没有导致他人身体受伤、财产损失、社会秩序混乱等严重后果。相反,他修桥还得到了部分村民的支持和感谢。

张律师还指出,黄德义修桥收费虽然不构成寻衅滋事罪,但也不是合法合理的行为。因为:

黄德义修桥收费没有经过有关部门的审批和监管。这可能涉及到水利管理、交通管理、安全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范。

黄德义修桥收费可能侵犯了其他村民和路人的合法权益。比如影响了河道水流和水质,妨碍了其他村民和路人自由通行等。

因此,张律师建议,黄德义应该尊重法律法规,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拆除浮桥,并停止收费。同时,他也可以向上级法院申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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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觉得,修桥补路是一种善举,但也要遵守法律法规。吉林一村民因建浮桥收费被判刑引争议的事件,反映了当地村民的出行困境和法律意识的缺失。我们希望这起事件能够得到公正合理的处理,同时也呼吁有关部门能够尽快解决村民的出行问题,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

大家对此事件有什么看法呢,欢迎留言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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