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回顾】
2014年央视春晚的小品《扶不扶》中,一段关于见义勇为者陷入被敲诈的境地的故事情节引发了观众们的热议。现如今,当在大街上老人摔倒时,人们第一时间想的不是去帮忙,而是先寻找附近的监控摄像头,自证清白。
这个幽默小品,更勾起了人们对多年前“南京彭宇案”的回忆。
我们回顾到2006年发生的“彭宇案”,这起事件在当时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成为网友热议的话题。当时法官的一句“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要扶?”直接惊呆了众人。
2006年11月20日,与往常一样,彭宇乘坐公交车前往上班。就在车辆到站后转另外一辆公交车的过程中,突然,一声尖叫传来,彭宇闻声望去。
南京市水西门广场公交站,64岁的徐某兰像往常一样准备去菜市场。然而,在下车的时候跌倒在地。她痛苦地躺在地上,周围却无人上前帮忙扶起来。
彭宇并未多想,毫不犹豫地将老人扶了起来。
他小心翼翼地将虚弱的老人送往医院,在路上还拨通了老人儿子的电话,在医院里他还帮忙支付了200元的医药费。之后,他心情舒畅,自觉做了一件善举。
然而,事情并不如他想象的那般简单。
原来,徐寿兰做完检查后,医生诊断她不是擦伤那么简单,而是站立时膝下骨折,需要立即动手术置入人造胫骨,预计手术费用在十几万元。
老太太的家人突然一口咬定他就是事件的肇事者,并要求他支付高额赔偿。
面对这出其不意的指责,彭宇感到震惊和愤怒。
他不解,自己只是出于善心扶起了老人,还支付了医药费,为何被指控为肇事者,甚至要求支付巨额医疗费用?彭宇坚决拒绝,但徐老太太的家属并未罢休。
最终,他们将彭宇告上法庭。
在随后的庭审中,法官王浩的一番言论引发了广泛争议。他在庭审中说出了:“不是你撞的,干嘛去扶?”
这句话被许多人视为冷酷无情,与法官的职责和人性道德背道而驰。
这番言论在网络上引发了轩然大波,一夜之间成为了全国范围内备受争议的话题。
对于王浩而言,他的言论无疑成为了他职业生涯中的一个转折点。由于舆论压力太大,王浩被调离了原来的岗位,并且安排到了一个偏僻的办事处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后来,老太太的亲属不甘心,他们继续对彭宇提起诉讼。
6月13日,第二次开庭后,更多疑点浮出水面。原来,案发当天,彭宇和徐某兰都在派出所做过笔录。彭宇在笔录中承认自己碰撞到了徐某兰。
7月6日,第三次开庭。
法院经过审理,法庭做出了判决:彭宇需承担40%的责任,并支付给徐家45876.36元的赔偿。两方都对判决结果不满,继续上诉。
为了摆脱这场闹剧,10月,在法院斡旋下,彭宇同意支付徐某兰1万元费用,双方达成庭外和解,彭宇案就此落下帷幕。但它在人心中留下的阴影,却难以散去。
十多年前的这起案件,至今仍然让人记忆犹新。由于舆论的巨大压力,彭宇和徐某兰母子都离开了南京。五年后,徐某兰在子女的照顾下离开了人世。在生命的最后阶段始终被人们质疑着。
然而,王浩法官的言论对社会的启示和影响却是深远的。它引发了人们对法律与道德、责任与义务之间的关系的思考。
文中案例源自新闻报道/裁判文书,当事人存在化名;图片皆(部分)为网图。若侵权,联系即删。
这法官说了这是一个不能说的真理
其实,王法官是一面好镜子,教育了后人不要惹祸上身,招麻烦。